238,十七年那年,他們初相識
十七年前。
十六歲的秦九洲是個小大人,不大愛笑,不愛被吵,總是安安靜靜的,有條不紊的做自己的事,從來不需要大人來操心。
做功課,練鋼琴,偶爾去打打籃球,踢踢足球……什麼都難不倒他,只要他認真去做,成功總會為他一路保駕護航。
很多人都嫉妒他,怎麼那麼厲害?
他也曾反思過,可能是因為他學習能力強吧,又擅於尋找各種通往成功的捷徑,高人一等的邏輯判斷力令他無往不利,所以,成功很愛眷顧她。
只是,太容易成功,不是一件幸事。
當一個人被看作大神的同時,他就和普通人隔離開了。
秦九洲很難交到朋友,也有點不屑和反應慢的人成為朋友,於是,人際交往漸漸成為了他身上最最薄弱的一個方面。
伴著年紀一天一天的長大,年輕的心,越來越變得寂寞,生活中的各種成功,並沒帶給他太多的成就感,反而把他的青春激情,徹底給挖空磨滅了。
生活在英國的那些年,父母常常忙碌不在身邊,兄弟姐妹散居在世界各地,年輕的他無處吐訴心中的情感……
在看了一本有關中國的《上下五千年》以後,他決定回國,暫住在二哥家,進入北市第一高中讀書。
那一年,他讀高二,是班級當中年紀最小的一個,卻也是全年級當中後來居上、成績最出類拔萃的一個。
僅用半年時間,他就把中文牢牢掌握,成為了第一高的超級學霸……
高三上半年,學習與他完全沒了挑戰性,於是,他對賽車生了興趣,開始瞞著二哥在不良同學的影響下,玩起賽車,喜歡上了那種風馳電掣一般的快感。
金秋十月,他偷偷參加了一場非法賽車,期間,一場人為的事故降臨到他頭上,最終導致他臉部損毀,膝蓋受傷……
順風順水十六年,那是他第一次經歷人生的挫敗。
那一年的秋冬,他奇怪的站不起來了,而臉上的傷疤,更令他羞於見人,於是,他變得越發的沉默寡語,越發的自閉無言。
那段日子,醫院換了一家又一家,心理上的受傷障礙,始終困擾著他,令他無法擺脫輪椅重新站起來。
後來,他去了上海某醫院,住院期間,他腿部的康復並沒有得到任何實質性的進展。
但在這家醫院裡,他認得了一個小小女孩。
她叫二妞,頭髮長長的,臉蛋圓圓的,眼睛大大的,鼻子挺挺的,小嘴紅紅的,笑起來時小臉蛋亮堂堂的,比鑽石還要璀璨,比太陽還要耀眼,比山泉還要清亮,比春光還要嬌媚……
這是一個很可愛之極的小姑娘,可他並不會因此就去搭理她。
在他們家,小侄子小侄女太多了,他很少給他們好臉色看——但是,如果他們不識趣的來纏著他的話,他也是很無奈的,身為長輩,只要不是太過份的要求,他總得滿足他們……
唉,多可憐,小小年紀就得學著做長輩,他身上的那一副老秋氣橫,全是被這個家給逼出來的。
偏偏這個叫二妞的小姑娘,是一個黏人的娃娃,一有空就來黏他,每一回過來,都會甜甜膩膩的叫他「大哥哥」……
呵呵,大哥哥?
在當慣了「小叔叔」「小舅舅」之後,「大哥哥」這個稱呼,好像也挺有意思的,至少他心裡一點也不排斥。
這是一個愛彈鋼琴的小姑娘,興趣愛好與他相仿,這大約是讓他沒辦法排斥她的原因之一吧,生在這人世上,知音最是難求。生活太過於浮躁,又有幾個人能真正懂得樂曲的美妙?
之二,她有一份堅韌不拔的性格,哪怕雙目不能視物,心境卻依舊那麼樂觀開朗……
而正是這種對生活的熱情,深深的感染了他,令他不知不覺就喜歡上了她。
對,那一年十七歲,他第一次喜歡上了一個小小女娃。
這種喜歡,簡單,乾淨,純萃,沒半分雜念,而多了一點小小的牽挂。
在秦九洲的生活當中,從小到大,從來是別人在迎合他,而他從沒想過要去迎合別人,關心別人。
那一年,二妞卻毫無預兆的闖入了他的世界,而他竟就容忍了她的喋喋不休,容忍了她對他的又親又抱,也容忍了她三番四次的跑來打攪他睡覺,更磨著他,並成功的說服了他教她彈琴歌唱……
每當看到她眉開眼笑,他會覺得這樣被鬧著,也挺好,生活就該有歡有鬧……
母親常說他:老九,你活得太高冷,應該放下姿態,多一點孩子性情,該多笑,老是一本正經,嚴肅不笑,你不覺得累嗎?
累倒是不累,但他就是找不到讓他快樂微笑的源泉和動力。
而二妞讓他懂得了一件事:生活可以很無情,心態卻可以很溫情,良好的心理狀態,能帶給人良好的生活體驗,換一種眼光,可以看到另一種人生另一種精彩。
生活是快樂的,還是無味的,還是苦澀的,是心在決定著它的滋味。
那段日子,阿政見到他居然能容忍二妞的搗亂,非常驚訝。
其實,他自己也有點驚訝——但是,她的笑容,真的真的很有魅力,讓他沒辦法拒絕她的親近,並心甘情願做他的鋼琴老師……反正,就像中了邪一般,被她迷了。
秦九洲在那家醫院總共待了一個月,後來,母親決定將他送去國外治療,他想了想,同意了——因為他不想一直這樣萎靡不振虛度年華。
轉院前一天,二妞過來找他時,他在午休,這孩子一聲「大哥哥」將他從夢中喚醒。
坐起那一刻,他看著二妞扶著牆面走進來。
她的眼睛壞了,根本沒看到柜子上正在燒水,而腳上又橫倒著一副畫架,那是阿政亂丟在那裡的,那水也是阿政為了吃速食麵偷偷燒的,適時房內沒有看護,二妞被絆倒,帶翻了那個汩汩冒著白氣的電水壺……
如果不將她救出,那燒得沸騰的水就可能當頭澆到她臉上,毀掉她如花一般的容顏,她那已經顯得慘淡的人生,勢必會雪上加霜。
那一刻,他驚嚇到了,完全是不假思索的,掀被奔下床,撲過去救了她。
二妞沒事,倒是他被熱水燙壞了皮肉,當夜高燒不止,第二天,他被父母轉去了別處,臨別,甚至沒機會和二妞告個別。
等燒退,清醒過來,他在另一座城市,離北市已遙不可及。
都說人生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每個人都會遇上無數的人生過客,他們可能會和我們有一些交集,但之後呢,那些交集會水過無痕,雖然經歷過,但它會消失不見,唯一的烙痕,只藏在心上,那便是記憶。
而記憶會褪化。
新的記憶會替代舊的記憶,若不是特別的銘心刻骨,終會在時間的長廊消失的無影無蹤。
秦九洲以為,這個二妞也終將是這人生過客當中的一名,緣起,終有緣滅,這便是生活。
至於他的腳,卻在之後神奇的康復了,並就此回到了學校,開始了高三下半年非人的生活……而二妞留給他的記憶,似乎也淡淡遠去了……
三月的某一日,阿政捧著那封信,跑進了他房裡,興奮的對他說:
「小叔,我給二妞寄了一張名信片,她居然給我回信了。不過是她爸爸代的筆,她的眼睛還沒好呢,怎麼辦,我該怎麼回復?」
秦九洲取來看了看,只是簡單的寫一些近況,二妞爸爸的筆跡很漂亮。
那一刻,他想到的是二妞還沒恢復,那樣一雙眼睛就此瞎了,著實有點可惜。
「你愛怎麼回,就怎麼回……」
秦九洲把信還了回去,有點悵然信中並沒有提到他這個「大哥哥」,而怏怏有點不快。
那種滋味,實在有點怪,想想啊,他的肩上還著一道燙傷留下的疤,而他救下的小小沒良心鬼,卻一點也不惦記他,真是太叫人感傷……
那一天,也不知怎麼的,那張可愛的小臉,在離別經月之後,又無比清晰的在他腦海浮現,原來,他竟從沒將她忘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