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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在新華書店裏,我又碰見了幾個版本不同的《簡·愛》。最後我挑了一個譯林出版社出版的《簡·愛》。聽說這家出版社是專門出版外國名著的,也是頗具人氣的一家出版社。


  之前隻是隨意的買書來看,但後來卻變的想收藏某些書了,對書的類型、作家、文筆是不是我喜歡的那一類都挑剔了起來。


  說來也是連自己都不敢相信,一年的時間自己竟買了二三十本書,而全部看完的還不到十本,有些隻是看了一半或是更少。


  我時常給婉瑩發去消息,問她過的怎麽樣,學習壓力是不是很大,如果寒假的時候想出去玩的話我可以前往一起陪同。


  她以“還可以”回答了我的大部分問題,並且告訴我她並沒有寒假出去玩的打算。


  這樣的偶爾聊天的時光過了不到半年,婉瑩就不再回複我的信息了。


  我給她發了幾次信息以後,見她再沒給我回複,也就不再繼續發了。出現這種情況,我是早有預料的,心裏也並不是很難過。


  我想如果有朝一日我們還能再見麵的話,我希望我會是那個她願意親近的人,那個在她眼裏算是值得一交的朋友。現在的我,有時候連自己都會痛恨自己。婉瑩做的沒有錯,我是一個爛泥扶不上牆的人,當初明明可以和她一樣的,但是我卻因為一些天真的想法而放棄了。現在我後悔了———婉瑩對我的的不睬理或許隻是我悔恨放棄學業的開始。


  自婉瑩和我再沒互通消息的一年以後,我從她的QQ空間裏,看見了她和一個男生的合照。那個男生戴著生日帽,婉瑩很親近的把頭靠在他的肩膀上,並且還用手摟著他的肩膀。我起初以為這是她弟,等仔細看了幾遍之後才發現不是。她弟我見過,雖然和她照相的這個男孩有點相似,但並不是她弟。


  毫無疑問,這便是婉瑩的男朋友。


  我很羨慕這個男孩,做婉瑩的男朋友是一件多麽幸福的事情。


  隨後的時間裏,我時常可以看見婉瑩和這個男生的照片。兩人甜甜蜜蜜的,或許真是天造地設,命中注定的一對。


  婉瑩對我的視而不見,除了讓我愈加的感到自卑以外,也再並沒有什麽。我心裏不痛不癢,隻是稍有失落。我的不夠優秀使她不再與我聯係,也使我愈加的相信,往後的日子裏這種現象會頻繁的出現在我身邊。


  此後,我認識了一個名叫盧曉華的女孩。她和婉瑩的個頭一般高,體型微胖,麵部輪廓微圓,也很漂亮。不但如此,她也是一個非常優秀的女孩,追她的人也很多。


  她來了僅僅隻有兩個月的時間就晉升成了主管,這對我們店來說是一件前所未有過得事情。”


  “這個女孩和你與何婉瑩有聯係嗎?”我的好奇心,使我打斷了沈文豪的話。


  “她和婉瑩沒有什麽關係,”沈文豪回答說,“不過對我來說,她也算是我生命中的一個貴人。如果你不想繼續聽下去的話,我就不講了。實在不好意思,你來我這兒,光聽一人在這兒說,確實是有點失禮了。”


  “沒有,我很喜歡別人講故事,或是自己的親生經曆。我以前有一個同事,名叫冷小軍,他也時常給我講一些發生在他身邊或是自己身上的事情給我聽。所以,你大可不必有所顧忌。我一點也不覺得無聊或是厭煩的意思。”


  沈文豪,見我如此回答,於是又接著說了下去:


  “曉華的聲音很好聽,言行舉止也很溫文爾雅。笑起來雖然眯著眼睛,但絲毫不影響她甜蜜的笑容,甚至還增添了幾分異樣的色彩。我對她動了心,時常的對她暗送秋波。給她以同事的名義買飲料、水果、或是其它的吃食。


  時間久了,店裏的人都就知道我是喜歡曉華的。曉華知道我喜歡她,隻是一直都不曾像我表示過什麽。


  又過了一段時間之後,不知道為什麽,在喜歡盧曉華的男生當中,不知她為什麽就偏偏的選擇了我。


  在給曉華表露愛意之前,我心裏是沒有底的,我想她應該沒多大可能接受我的愛意的,因為比我好的男孩實在是太多,連我自己都覺得自己不如他們。


  我難熬了幾個晚上,最終還是忍不住對紅說出了那句話。


  曉華隻是沉默著。過了一會兒又露出微笑。我看她笑,也跟著她一起笑了。


  我第一次把曉華抱在懷裏的時候,她說喜歡我,我相信了;她說她愛我,我也相信了。


  現在回想起來,如果曉華當初沒有選擇我,對我來說或許就是一件好事。目前為止,我還是這樣認為的。可又仔細想,如果沒有她的出現,我現在還有許多事情是想不明白的。


  在曉華紅交往了半個月的時間裏,我們有過一兩次的接吻,一兩次的擁抱———沒曾想過隻是這僅僅的一兩次,就讓後來的我痛不欲生了。


  待我想收回腳的時候,才發現我的腳已經踏進了深淵,收不回來了。我愛上了曉華,就在那短短的半個月時間裏。


  就在半個月後,曉華向我提出了分手。我同意了。我原以為她心裏是有我的,結果卻是我錯了。


  我心裏的不甘心時常打壓著我———其實她心裏有我的,如果再堅持一下,讓她回心轉意,說不定我們還能再到一起。


  我對曉華說了對不起。可能是我不夠了解她,所以讓她覺得我並不是一個值得長期依賴的一個人。我請求她再給我一次機會,可她沉默了許久之後還是拒絕了。


  自此以後,我體會到了何為心痛。我經常的買醉,我想不明白,既然她心裏沒有我,當初為什麽還選擇我。


  後來有人對我說了一些話使我更難過了。他說,起初曉華之所以選擇我,是因為我哥是經理,她以為我的家庭很好———我哥已經有了女朋友,所以隻好選擇我了。


  我不相信是這樣的,即使那是事實我也不相信。我永遠都不會相信我愛的人會是那種本性。雖然那種本性也不是一種錯,最起碼對有一定錢財的人來說,這根本就是微不足道的事情。


  分手後,我和曉華依然在一個店裏上班。她對我沒有情感,當然是不在乎我在與不在的。而我呢,不願用逃避去解決問題。我心裏清楚,即使我選擇離開,也不一定能夠忘記她。雖然我們相戀的時間很短,但她在我的心裏已經變的根深蒂固了,甚至超出了婉瑩在我心裏的位置。


  曉華在我之後十天的時間裏,和隔壁酒店的經理談起了戀愛。那男的前一個月每天下班之後都會來接曉華,一個月之後就再也沒見他來過。再沒過多久,從同事的口中就傳來曉華分手的消息。


  那一天,我下班比較晚,到了宿舍的樓底下的時候,看見曉華獨自一人坐在小區樓底下的涼亭內捂著臉哭泣。


  我走近她,在她旁邊坐了下來。如果她真的難受,我願把我的肩旁借給她,就當我是一個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朋友。


  曉華看見了我之後,什麽都沒說,依舊埋頭失聲痛哭。


  我問她怎麽了。她沒有回答我,隻是不停的掉著眼淚搖著頭。我這樣的明知故問,其實也實在是不知道再對她說些什麽。


  看她心裏難過,我的心裏又怎會好受呢。刹那間,我已經忘記了她曾對我的薄情,隻想著怎樣才能讓她的心情好起來。


  我向她遞去紙巾。她遲疑了許久之後,才接過紙巾,然後用濕漉漉的雙眼望著我說:“你不該在這裏停下腳步的,你應該上去的。”


  “我怎麽上去?即使我的人到了樓上,我的心還在這裏。”我低聲的說。在她麵前我總覺得的自己很渺小,渺小的猶如一粒砂石。她可以很輕易的將我攥在手裏,也可以很輕易的用一口氣把我吹向遠方。


  遠方?———如果不是遠方,而是她的懷裏,她的心裏、她的夢裏;即使是一粒砂石,也何嚐不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好感人呐!”曉華深深的吸溜了一下鼻子,“這句話是從哪裏偷來的?是在你最近看的書裏嗎?”


  “不是。是我自己悟出來的。是前段時間準備離開這裏時想到的……可我現在不打算走了。”


  曉華沉思了片刻,跳過了這個話題,“你最近在看什麽書?”


  “《茶花女》。”


  “賣茶花的女孩嗎?”


  “不是。是賣身的。”


  曉華抿嘴而笑,“那為什麽還叫《茶花女》呢?”


  “我現在才讀到第五十頁———作者前去探望男主人公的那一段。所以,目前為止還不知道這本書為什麽叫《茶花女》。”我說。


  “想必女主人公應該很喜歡茶花,”曉華凝視著並不皎潔的月亮說,“她想和茶花一般純潔,一般清香淡雅,既能美麗動人高貴大方,又能保持心靈上的純潔。可惜她不是那樣的人,對嗎?”


  “我想她應該是那樣的人,不然作者也不會花大把的時間為她作書。”


  “就算是,那也隻是作者認為她是純潔的,別人不會這樣認為。”


  “我們為什麽要糾結於這個問題,這不該是我們該關心的事情。”我隻想和紅談論我倆之間的事情。我急切想讓她回心轉意,再回到我的身邊。


  “有些人把懶說成被生活所迫,然後順理成章的誤入歧途以後,就把所有的怨氣都發泄在這個世道上。”曉華無視我的話,繼續說著她想說的話,“如果人活著隻是為了吃飽肚子,自己隻顧自己的活,該是一個件多麽好的事情。還有比現在這個時代更好的時代嗎?人總是在自己折磨自己!”


  我想她一定是由於失戀了,才會發這樣的牢騷。至於她為什麽會說出這樣的話,我是不明白的。我隻想看她笑起來,因為我而笑起來。


  我給她講了幾個笑話———《瘸子和瞎子》的故事講完以後,她隻是勉強的動了動嘴角。我又給她講了兩個笑話,她連勉強都沒有勉強。


  看她對我的笑話並沒有什麽興趣,我也隻好保持沉默,靜靜的陪著她。


  和她呆了一陣之後,天空中的烏雲漸漸增多,四周刮起了冷風,散落在地上的黃葉被風卷在半空中。曉華的嘴角顫抖了一下,被風吹亂的頭發飄在耳畔。她穿的很單薄,我脫下自己的外套給她遞去。


  “別過來,”曉華推開我的外套,“我不需要,不準碰我。”我記得我們相戀時,她很貪戀我的擁抱的,現在卻似乎像是變了一個人。


  “你這樣容易感冒的。”我很無奈,她為什麽要拒絕我的好意。


  我沒管她的拒絕,把外套披在她的身上,然後又把她緊緊地摟在懷裏。她隻是掙紮了幾秒鍾,然後就不再掙紮了。她在我的懷裏又哭泣了起來,我知道她的眼淚是為別人流的,卻絲毫都不在乎。畢竟,我是那麽的愛她,對她錯誤的包容,也是給我一次再次接近她的機會。我相信,我的付出,我對她充滿愛意的心會讓她同樣的也把我裝進她的心裏。


  曉華在我懷裏呆了很久,直到眼淚幹涸了為止。我把她送上樓,她進了宿舍,我在樓梯口吸了一根煙之後,才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秋天的氣候一天比一天涼,可曉華始終都穿著那件夏天時穿的外套,裏麵依舊穿著短袖。人人都說她節省,很看重錢財,不然就不會和對麵酒店的經理走到一起,更不會從那個胖男人手裏得到兩萬塊錢。即使手裏有錢,她還是舍不得給自己買衣服。我想,她一定都是把那些錢存了下來。之前紅就對我有說過,她好想在這裏擁有一套房子———有安穩的住處,安穩的工作,這就是她三十歲之前的理想!


  我花了五百塊錢給曉華買了一件米色的毛衣外套,一條同樣是米色的圍巾和一雙手套。在中午她值班的時候我給她送了過去。


  沒曾想,曉華會把我送給她的東西丟進垃圾桶裏。結果,那些物件沒過多久就被一個保潔大姐撿走了。


  我想,應該是我送的東西太過於廉價,所以紅才會那麽做的。我很難過,但並沒有灰心。


  半個月後,我發了工資。我用一個月的工資給又給她買了一條鉑金項鏈,然後又買了一束包裝非常精美的玫瑰花,托送餐的一位大哥幫我送到紅的麵前。為了感謝人家的幫助,我特地給他買了一包煙作為感謝。


  我已經沒有勇氣當著曉華的麵給她送東西了,我怕她又拒絕我的東西。我知道她拒絕不是我送的東西,而是拒絕我這個人。但是,我還是忍不住想得到她的人,她的心。


  我做著美夢,心想這次她一定會接受的,一定不會像之前那樣把我的心意送進垃圾桶的。


  我隻是在做夢而已,事實是曉華做出了和之前一樣的舉動,它們照舊都進了垃圾桶。


  我怎麽也想不明白,她為什麽會這樣做。當她接受你的時候,付出是一種快樂,但當她拒絕你的時候,之前的付出就會變成痛苦!這下,我想我即使再有一顆心,也無法諒解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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