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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五章:社會底層小乞丐

  暫時先這樣吧,慢慢的試探著告訴她,她不是讓我去打聽我么!我可以藉此試探她一下。


  兩個小時過後,我和林樂從酒館里晃蕩著走了出來。


  「老大,再次恭喜啊!這個你拿著,給我那嫂子和侄子買點營養品。」林樂笑嘻嘻的從錢包里掏出一張銀行卡遞到我的手裡。


  「兄弟,若是以前,我還真接著,現在我不用啊!我有錢的。」我輕輕的摟著林樂的肩膀,把卡塞進他的兜里。


  「我是你的兄弟不?」林樂見我把卡還給他,慍怒了。


  「兄弟,親兄弟。」我摟著他的肩膀誠懇道。「我現在不缺錢,等缺錢的時候找你要好么?」


  「不行,必須收了,本來今晚請你去水雲間的,可是我改變注意了,你現在是有家有口有老婆有孩子的了,就不請你去了,請你去對不住嫂子。」林樂猥瑣笑道。


  「滾一邊去,請也不去,不過我倒是挺糾結的,我該怎麼跟凌婉兒說,她現在可是不認識我的。」


  「這個我就不管了,你自己看著辦啊!要是我的話,我今晚就跑去跟她把實話說了,不過就你這墨跡樣的,還是你自己拿主意吧。走,我送你回去。」林樂打開車門想讓我上去。


  「你先走吧,我自己溜溜,散散心。」我把林樂推進車裡。


  林樂也不牽強,朝我招招手,一個人走了。


  我步行著一路走來,路燈的光束灑下來,拖著孤單的影子,心裡全是凌婉兒與孩子,我覺得幸福,又覺得無奈。奶奶的,人生一世,峰迴路轉,我這算是轉回來了么。


  想著走著,我忍不住給凌婉兒撥一個電話。


  「孫越,有事么?」凌婉兒的聲音還是那麼動聽,溫柔動人。


  「沒,沒事,我就是想告訴你今天下午我沒找到你說的那個孫晨,我問了林氏集團和木子門的人,他們都說他辭職走了。」因為孫越就是孫晨,孫晨就是我,翻來覆去都是我一個人,撒謊也不覺得臉紅。


  「哦!沒事,以後多幫我注意一下就是了。」凌婉兒淡淡道。


  「嗯,我記得了。凌總,有句話我不知道該不該說?」


  「說吧,咱不是好朋友么?」凌婉兒淡淡一笑道。


  「那我說了啊,你工作別這麼累了,你得多為自己的身體和孩子著想啊!」這是我的心裡話,這個時候,我恨不能在她的身邊陪她的。


  「孫越,謝謝你,我記得了。你喝酒了?」凌婉兒突然間來了一句。


  「是的,我喝了一點酒,今天高興,就喝了一點。」


  「呵呵,有喜事啊!喝酒可以,別喝醉了。」凌婉兒關心道。


  「凌總,有人陪你么?如果需要的話我現在過去照顧你。」


  「不用了,我身體回復的很好,孩子也很好,謝謝你,你快些休息吧,沒事的話我掛了啊!」凌婉兒話語淡淡道。


  「那,那好吧,你好好休息。」我好想和凌婉兒多說幾句話,可是她卻把電話掛了。


  手機還沒裝進口袋,接著又響了,我原以為是凌婉兒打回來的,可並不是,而是趙小柔,我急忙把電話接了。


  「晨哥,忙什麼的?」接了電話,傳來趙小柔那溫情的話語。


  「喝酒了,在街上的。


  「嘿嘿!要我陪你么?」趙小柔笑的很賊。


  若是以前,我求之不得,但是現在我在知道凌婉兒心裡還有我,肚子里有我的孩子,所以,我得學會檢點,不能胡鬧。「我,我喝大了,想睡覺。」


  「豬樣。告訴你啊!暫時不能見慕煌。但是我可以告訴你是誰陷害了慕煌。是蒲城的追魂幫。他們想來沂城掙地盤,所以陷害慕煌。另外,你記得上次你第二次被車撞的事么?好像也是追魂幫所為。」凌婉兒說道。


  「為什麼不抓他們?」


  「追魂幫跟一些執法部門有勾結行為,很難抓他們。而且新市長王佐意的表弟陶龍跟追魂幫也有關係……所以很難。」趙小柔說道。


  我終於明白了過來,感情是這樣啊!奶奶的,人世間,哪裡都有江湖。


  回到賓館,我糾結萬千,高興地是凌婉兒肚子里的孩子竟然是我的,難過的是慕煌暫時出不來。我該怎麼辦?想了一夜,我決定去蒲城,救下大哥,回來跟凌婉兒挑明,我就開始好好的服侍她娘倆。


  有了這個想法,我才睡著。第二天,我直奔木子門茶館。蓮姐愁緒萬千,我把想法告訴他,我決定單身赴蒲城,最好是把追魂幫給滅了。


  蓮姐要跟我一起去,被我拒絕了,木子門凌亂不堪,她要好好看家才行。


  我親自給凌婉兒打個電話,說家裡有重要事情,需要請假一段時間。凌婉兒爽快的答應了。


  一切就緒,第二天我我便起身直奔蒲城。


  我在火車上就想,要想在幾千萬人口的蒲城找到追魂幫,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來到他決定從最底層做起,了解各個層面的人才能清楚地查出追魂幫。


  下了火車,天已經蒙蒙亮,我找地方大吃一頓,直接打車來到蒲城賓館,登記結束,我又甩出1000元錢給總台的服務員;「喂!姐們,幫我買一套乞丐服。」


  那服務員被他的舉動驚呆了;「先生什麼意思?」


  「呵呵!忘了跟你解釋了,我是一乞丐,我的職責是上街乞討,初來貴地總得置身行頭哈。」我笑著說。


  服務員是個善良的女孩子,雖然第一次碰見這樣的事,但是她一下子就明白了。現在的乞丐都是職業性的,和公務員差不多,他們住洋房,西裝革履,有些檔次高一點的乞丐甚至開著私家車,只是上街乞討時要穿上專業的服裝,如果你要是裝扮的跟白領一樣,就沒有人可憐你,也不會有人給你錢。


  服務員笑了一笑,把錢往我跟前推了推「這個時侯,我去哪裡給你買衣服呀!再說了,乞丐裝去舊貨市場討點就可以了,那用這麼多錢呀。」


  我一怔,這女孩子心眼還不錯,要是一般的市井女孩,早就把錢踹進兜里了,隨便從什麼地方找一身破衣服就了事了。


  「嘿嘿!我剛來,不知道哪裡有舊貨市場,要不你代勞一下。」我把錢又推到女孩面前。


  女孩遲疑了一下,把錢拿起來,從裡面抽出一張一百的,其餘的遞給我;「我試試吧,不過要等到我下班,我八點下班。」


  「好咧!謝謝你。」我高興的直奔自己的房間。


  在飛機上,我已經給自己設計了一套方案,從明天早晨開始,我就是蒲城丐幫的一員了。


  我洗了個熱水澡,一天的旅途勞累,確實有些精疲力盡了。


  洗完澡,斜倚在沙發上想著凌婉兒,幸福而煩惱著。


  就在這時,外面傳來了敲門聲。開門,一個鄰家女孩一樣的女孩子站在門口,模樣清純如許,一身的灰色尼裙,馬尾辮扎在腦後,手裡提著個playboy的衣服袋子。


  我一眼就認出正是前台的那個女服務員。


  「愣什麼呀?難道不歡迎我呀!」女孩並不羞澀,落落大方。


  「哦!請進,請進!」我抽身相讓。


  「給!這是你要的衣服,看看行不行?」那女孩把手中的袋子遞給我。


  「夠快的。」我一邊伸手往裡拿衣服,一邊說道。掏出來,呵!還真是乞丐裝,夠破的,「你從哪裡買來的。」


  「你管從哪裡買來的,反正100塊錢沒花完,給!」女孩扔給我一張50元的錢,「一共花了50塊。你忙吧,我走了。」


  「咦!你叫什麼名字?」


  我看見女孩要走,就問道。


  「怎麼?有事情嗎?」女孩回過頭,忽閃著那雙杏眼問道。


  「沒事!你幫了我問下你的名字不可以呀?!請你吃飯。」我不自覺地說道。


  「哦!算了吧,我叫小雅。吃飯沒興趣,我不喜歡乞丐,儘管你很帥。」小雅縱縱肩,微笑著說道。


  「真暈!」我看著小雅消失的背影,無奈的搖搖頭。「哥只是說說,沒想真的請你吃飯,我哪有那心情。」


  低頭看小雅給他買的乞丐裝,呵!真夠全的,這五十塊錢真值;「兩件外套,一條褲子,一個帽子,竟然還有一雙大頭鞋,外帶一個圍脖。件數確實不少,質量也還湊活,基本上件件都帶補丁,就是都清洗的比較乾淨,所以算不得精品。但是這已經不錯了,50塊,才五十塊。


  第二天,天還剛亮,我便起床了,把自己裝扮一新,穿上昨晚小雅幫我買的乞丐裝,晃悠著走了出來。早起的鳥兒有蟲吃,乞丐也要起早貪黑的。


  走到門口,恰巧碰見來上班的小雅,看著我這般模樣,嘻嘻的笑了;「你是不是乞丐?」


  「咋了!我不像?」


  「不像!」小雅搖搖頭。


  「哪裡不像?」


  「除了衣服哪裡都不想,看看你!走路昂首挺胸,這哪裡是乞丐?分明就是走秀嗎!還有,你的臉細皮嫩肉的,哪有半點乞丐的模樣。」小雅笑道。


  我聽了,覺得小雅說的極有道理,急忙把腰一弓,眉心一聚露出一臉敗落的神色:「妹子!這樣像了吧。」


  「切!我看你不是乞丐,是騙子。」小雅被我的舉動都笑了,揶揄道。


  「胡說,我那裡是騙子,我是賊。」


  「啊!」


  「啊什麼啊?我是專門偷心的賊,你可要小心了。」我看了一眼小雅那漂亮的臉蛋,轉身走開了。


  後面留下小雅;「這小子,嘴也夠貧的。」


  我從賓館里出來,一邊走一邊想著小雅的話,太有道理了,只要是乞丐,哪有乾淨的,看看洪七公率領的丐幫,個個黑不溜秋的。於是找了個僻靜處,從地上弄了些浮灰摸在臉上,也許這樣就真的像乞丐了吧。


  上了街,我感覺有些餓了。前面是一個小吃店,裡面坐滿了早晨趕著上班的人們,我走進去,來到櫃檯前,摸出一張大票;「兩個肉餅,兩個煎蛋,一份瘦肉粥,一疊鹹菜。」櫃檯邊的服務員看著我就像看著外星人一樣。


  周圍吃飯的顧客更是噓聲一片,平時那些要飯的都是畏畏縮縮的走進來,要麼要一塊錢,要麼要一個包子,便興高采烈的走了,想不到今天竟然見到一個這樣的乞丐。真暈!

  我覺察到周圍顧客的眼神,一下子想起來自己身份是一個乞丐,可不能像以往那個樣子,急忙說:「打包,打包帶走。」


  服務員覺得有些失態,急忙幫我找了錢,又幫我把要的食品裝進袋子里,看著我遠去的背影,搖搖頭:「社會進步了,經濟發展了。嘖嘖!」


  我提著那些食品走出來,往前走了一段路,看見一片拆遷剩下的斷牆,很好的陽光,便蹲了下來。


  正要拿出買的食品來吃,旁邊走過一個人來。


  「喂!新來的?」


  我抬頭,心裡一喜,一個真正的乞丐站在自己的前面,滿臉的威武,目光虎視眈眈,只是年齡大了些,大概有三四十歲的樣子,生得瘦骨嶙峋,但是眼睛卻神氣十足,看見他,我知道什麼才叫真正的乞丐。


  「啊!我是新來的,大哥!」我昨晚想了想了一夜,這次出來一定要夾著尾巴做人,把乞丐學的像一點,只有這樣才能打入基層,所以,不想惹怒這個乞丐,便恭恭敬敬地叫了一聲大哥。


  「暈!叫老爸也沒有用?知道吧,這是我的地盤。」


  「嘿嘿!大哥,我知道是你的地盤,可是我實在是沒有能力再去做工了,看你能不能可憐可憐我,讓我在這裡要口吃的。」我假裝的很可憐。


  「想的美,敢到我的地盤來搶食吃,是不是不想活了,小心我讓癩頭砍了你。」乞丐見我軟弱可欺,氣焰就上來了,大聲訓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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