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紙條風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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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學校,眼看著同學們都報了自己喜歡的文藝隊,我卻什麼都參加不了。
老師問我,黃小丫,你不是說參加舞蹈隊嗎?怎麼不去參加培訓。
我幼稚的跟老師撒了個謊:我爸這幾天不在家,所以還沒拿到錢報名。
我路過舞蹈室,看到十幾個同學已經開始學習舞蹈基本功了,漂亮的舞蹈服,優美的動作,像飛舞的蝴蝶。我做夢都想哪一天我也可以穿上訓練服,舞蹈鞋,在寬敞的舞蹈房跳舞,那時的醜小鴨就是最美的白天鵝了。
我開始覺得自卑,甚至覺得曾經李亞奇罵我醜小鴨是對的;只是我自己不願承認,在事實面前,我就是醜小鴨,一個個頭小小,蘑菇頭,外貌一點都不出彩的小女孩,僅有的也就剩一點點倔強和不服輸。
回到家,我爬上自己的小閣樓,眼前這個狹小的空間暫時是我的保護殼,這裡沒有煩惱,沒人嘲諷,暗自流淚也沒人看見。為了能去學舞蹈,小小的我甚至想到了一個置於死地而後生的辦法,絕食並拒絕去學校。
爺爺看我回家一聲不吭,也不吃飯,過來安慰我說:「丫丫,你這麼小,不吃飯怎麼可以,有什麼事告訴爺爺。」
因為爺爺心疼我,在爺爺面前,我只會哭的更厲害,我說:「爺爺,我就是想參加舞蹈隊嘛」
「這樣啊,那你去參加啊,丫丫從小跳舞就最棒的。」
「可是老師說要三百塊的報名費,爸爸說沒錢,還說學舞蹈沒什麼用」
「這樣啊,你等會,爺爺拿錢給你去學吧。」
爺爺最後給了我三百塊錢,我卻沒有任何勇氣去報名,那時候就開始賭氣,大不了我就不學了舞蹈,既然家裡也不喜歡我學跳舞,我自己喜歡有什麼用。
回到學校,我兜里揣著三百塊錢,沉甸甸的,我告訴自己,黃小丫,你要記住這三百塊,是爺爺的愛,你不能用掉這個錢。
上音樂課,老師教我們唱歌;老師說我唱歌有靈性,推薦我去合唱隊。因為合唱隊也沒有太多的要求,也不要交報名費,我就參加了合唱隊。
有一次我在合唱隊練習,突然舞蹈老師跑進來了,四處找人,我以為找誰,原來是找我。
「聽說黃小丫來合唱隊了,黃小丫在不在」舞蹈老師一進門就直接點我的名字。
「老師,我在這」我有點羞愧的應了一聲。
「黃小丫,你不是很喜歡舞蹈嗎,怎麼又跑合唱隊來了,一會這樣,一會那樣的,真的是沒個定性,哎……」舞蹈老師當著全合唱隊的同學說的我無地自容,合唱隊的同學也齊刷刷的目不轉睛的看著我,好像看著小丑一般。
當時我覺得委屈,但是我沒有解釋,我內心的無奈和無助只有我自己明白,所以我坦然接受現在的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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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了舞蹈隊,我加入了合唱隊,音樂老師覺得我很有藝術天分,又推薦我去參加民樂隊,當時的民樂隊是學校的樂器隊,有學西洋樂器和民族樂器,都是我沒接觸過的東西。
我很想加入民樂隊,何況老師也覺得我很有藝術細胞,可是那時進民樂隊是需要鵬城戶口的,那時我的戶口還沒有落定,可是老師也特例的讓我去學,說交150元可以學到小學畢業。
參加民樂隊可以去參加大型的演奏,只是也要交錢,我知道家人是不會同意的,我故意跟老師說家人不同意,於是去開家長會的時候,老師說服了我爸爸,並交了報名費。
後來我得知,那個錢是爸爸買六合彩中了獎,心情好才給我交的,不過,我還是很開心,覺得幸福快樂,因為我第一次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渴望的東西。
加入民樂隊后,起初學的是二胡,可是沒上幾節課,就趕上一個大型演奏,需要四個大提琴,正好又缺一個位,那時我還毛遂自薦,就被拉去大提琴的組合了,雖然自己一點不懂大提琴,只是覺得大提琴拉的比二胡優雅。
暑假的時候,別人在家吃著西瓜吹著風扇看著電視,我總是提著比自己體積大很多的大提琴來回奔波,公交上總是有人笑著我人小鬼大,真是無奈中的無奈啊。我就是要學好,這樣才能走上舞台,只要能在舞台表演,已經可以滿足我小小的虛榮心了。
二年級開學的時候,大型演奏挺成功,我也算在大提琴樂器學了點皮毛;可是大型演奏活動一年也難得一次,所以我開始瞄準了其它樂器的學習,比如鼓號隊,雖然學這個都是男孩子多,但是我覺得很酷,尤其是每周一升國旗的時候,鼓號隊在國旗下鬥志昂揚的那風采,想想就很閃耀。
或許藝術的細胞真的有點通,我學任何一種樂器都覺得挺順手,很順利又加入了鼓號隊,沒過多久就開始了國旗下的演奏,而且持續到我小學轉學。
想想在關內第一個一年級,被欺負,被挨打,被留堂,被責罵,這些痛苦的回憶,全都在這樣的演奏中,慢慢抹去了,我開始把自己變得強大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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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級的時候,我在班上雖然成績一般,但是因為藝術特長還有那麼一丟丟,居然還有一幫粉絲了。那時候覺得挺得意的事情,因為你做什麼都有一群人會擁護你,當然代價就是經常要給他們買零食吃,本身我就沒什麼零花錢,這時候開始我覺得錢對我來說好像很重要。
突然班上流行起來傳小紙條,就是我們上課背著老師在下面表演著無聲的聊天,當然我對此不屑,覺得很幼稚。
有一回,我前面的女同學,丟了個紙條給我,讓我給後面的男生,這個男生高高瘦瘦的,長的俊逸,班上的女生八卦傳言,封他為「班草」,他大名叫高懷林,小小年紀就戴著一副厚厚的眼鏡,我便叫他「四眼佬」。等我轉身把紙條往後面遞的時候,卻被班主老師任逮了個正著。
老師很嚴肅的責問我:「黃小丫,不好好聽課,你手上玩著什麼」。
我頓時手足無措,都來不及塞到抽屜里,一時又找不到借口只有老實承認:「一張紙條」
我估計老師是不相信我上課寫紙條的,問了句:「誰寫的」。
一時我的倔強的毛病又犯了,總覺得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撒了個謊:「我寫的」
班主任聽是我寫的,臉上寫滿了無奈:「喜歡寫字是吧,放學把今天的課文抄十遍,明天交給我,把紙條交上來」。
我以為把紙條交上去就沒事了,結果放學又被老師請辦公室去了,而且這紙條開啟了我人生第一次對愛情的思索。
班主任一邊改作業一邊說:「黃小丫,看你年紀小小的,就開始寫情書啦,千萬別糊塗,耽誤了學習。」
「老師,其實我……」我想解釋,但是又說不出口,在教室都還逞能,這個時候認慫傳出去讓人笑掉大牙。
「高懷林確實很優秀,是我們班的榜樣,值得大家學習,但是不是你這種學習方式啊。」
說了半天,其實我還是不知道那個紙條到底寫了什麼鬼,聽老師說了兩句,隱約又覺得好像表達了某人喜歡某人的意思;突然覺得好搞笑,這關我什麼事,真是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了。
聽了老師一番教誨,我終於可以回家了,走到校門口,卻碰到了楊玲(就是坐我前面的女同學),她說要請我吃漢堡。
楊玲突然支支吾吾的問我:「黃小丫,老師跟你說了什麼,我看到你去老師辦公室了。」
我回答的很自然:「沒什麼,就是要我好好聽課,上課不要開小差。」
「我不信,就沒說別的?」楊玲不太相信。
通過她的反應,我更不好把實情說出來。
她又追了一句,黃小丫,我當你是最好的朋友,你要替我保守秘密。
我莞爾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