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一章 談婚論嫁
林夫人話音剛落,人群裡面走過來一個腳步生風的小姑娘。
這個小姑娘像是一道白月光,渾身穿著雪白的衣裳,十分搶眼。
「還不行禮!」
林夫人招呼林無心過來對著沈夫人夫婦拜了一拜。
林無心在大人面前最擅長察言觀色、審時度勢,而這婦人又是一位容貌迤邐的貴婦人,於是林無心抬手行禮:
「林無心見過沈夫人、沈老爺。」
沈夫人一聽這個就是林無心,不免對仔細地著瞅了又瞅。
小丫頭白白凈凈的,面容姣好,果然是隨了她娘,面相不錯!不錯!
一想到自家媳婦終於有著落了,沈夫人不免激動得想哭。
而且還真哭了。
「沈夫人您怎麼哭了?」
林無心抬起袖子幫沈夫人擦擦眼淚道。
「姨娘是開心。」
「而且姨娘是真的喜歡你。」
話說不喜歡能行嗎?
「我們無心真乖。」
這時張媒婆和王媒婆見著時機正好,便雞賊地取出早早擬好的婚書出來。
「林夫人、沈夫人,你們看看這婚書,要是沒什麼問題,擇日不如撞日,就在今天把事情定下來吧。」
這一番話正中兩家的下懷。
簽啊!
好不容易騙來的還不趕緊的簽了!
兩家各懷鬼胎,手起筆落,雙雙把字簽了。
只見大紅的婚書上這樣寫著——
【兩姓聯姻,一堂締約,良緣永結,匹配同稱。看此日桃花灼灼,宜室宜家,卜他年瓜瓞綿綿,爾昌爾熾。謹以白頭之約,書向鴻箋,好將紅葉之盟,載明鴛譜。此證】
落款的地方寫著兩個人的名字,沈鳳朱、林無心。
然而簽完的婚書的第一件事,不是彼此道喜,也不是彼此敬茶——
林夫人趕緊偷瞄了一下沈鳳朱。
不為別的,就想看看他身體有沒有不舒服?
比如臉色有沒有發白?
有沒有出冷汗?
印堂有沒有發黑?
有沒有口吐白沫?
就在林夫人忙活著的時候,沈夫人也沒閑著。
她偷瞄著一雙眼睛可著勁地盯著林無心瞅。
她想要看看林無心這邊有沒有頭昏眼花腿抽筋?
有沒有失心瘋?
又會不會回被雷劈?
結果半個時辰過去了。
風平浪靜!
無事發生!
沒事?
結果一個時辰過去了。
依舊風平浪靜!
無事發生!
還是沒事?
直到兩個時辰平平安安的過去了,兩家終於鬆了口氣。
看來自家找的媒婆果然靠譜。
這不是命中注定是什麼?
這不是天定姻緣是什麼?
接下來兩家夫人便把自家的孩子往跟前一推。
「鳳朱、無心,你們兩個好好相處。往後就是一家人了。」
一家人?
林無心瞥了一眼沈鳳朱。
這小子愣頭愣腦的看起來不大靈光的樣子,眼神瞧著也不太好。
沈鳳朱瞥了一眼林無心。
這丫頭一雙眼珠子跟走馬燈似的,就沒消停過,沒事總盯著別人看幹嘛?
但是在大人面前就算對彼此不爽也不會明著說出來。
等到林家傳飯的時候,兩家的長輩在談笑風生中先去入座了。
留下沈鳳朱和林無心兩人大眼瞪小眼的在原地「聯絡」感情。
結果沈鳳朱使壞,故意拉了一下林無心的頭髮,惹得林無心當即回頭瞪了他一眼。
「不好意思,手滑了。」
沈鳳朱呵呵一聲說道,正要跑路。
結果話音未落,他的腳就結結實實地挨了林無心的一個狠踩。
「不好意思,腳底下沒長眼睛。」
林無心回敬了一個一模一樣的表情給他。
然後把他往邊上一推,自己走在前面。
於是這倆就一路推推搡搡地往飯堂走。
一路上誰也不讓誰。
只可惜誰也沒佔到便宜,誰也沒吃到大虧。
「娘親,我不喜歡那個林無心,她好討厭!」
飯後,沈鳳朱跟沈夫人發脾氣。
「鳳朱啊,你可能還沒認清現況。」
「什麼現況?」
「娘親,您這話孩兒聽不明白。」
沈鳳朱不明白自己是差哪裡了。
倒是沈夫人嘆口氣說道:
「現在已經不是你挑人家了,是已經沒人敢進咱家的門了.……」
「為什麼?」
因為你克妻啊小祖宗.……
「可是那個林無心一肚子壞水!」
「有嗎?」
沈夫人不覺得。
「為娘倒是覺得那姑娘挺可愛。」
「娘親你不要被那個丫頭給騙了!」
「她真的很討厭!很壞心眼!」
「什麼騙不騙的?林家姑娘要貌有貌要才有才,有什麼不好。」
「而且這事我跟你爹已經商量好定下了。」
「定下了?」
「婚書都已經簽了,再沒有反悔的餘地了。你要知足。」
沈夫人說著把婚書拿出來給沈鳳朱瞧了瞧。
這個時候的沈鳳朱已經認字。
他既認得上面自己的名字,也認得上面林無心的名字。
雖然婚書是簽了。
但是並不是意味著現在就要成親。
林沈兩家約定在十年之後才讓兩家兒女結為連理。
至於十年之中,兩家該幹嘛幹嘛,愛幹嘛幹嘛,互不干涉,互不參與。
如此也算是風平浪靜地過去了十年。
都說女大十八變。
轉眼,林無心就快要十五歲了,到了該嫁人的年紀。
而她的前三個哥哥也都已經娶了妻室,分了家業在外頭自立門戶,或經商,或為官,都應經是能夠獨當一面的大人。如今在家吃閑飯的也就只有她跟她四哥,林無軒。
雖說林無心的婚事已經有了著落,可是新的問題又來了。
林無心要繼承林家,所以不能嫁出去,只能招贅。
同理——
沈家就沈鳳朱一個男丁,所以不能給人家招贅了去,只能把媳婦娶進門。
兩家為了就這個問題達成共識可謂是拉鋸戰拉了好久。
就連婚事也是險些談崩掉。
最後是林夫人做了讓步,意思是五五開。
具體怎麼個五五開呢?
就是女兒女婿大婚之後必須在各自的家裡呆滿一年。
舉個例子——
男單女雙!今年夫妻二人一同在男方家裡居住生活,那麼明年一年就一同在女方家裡居住生活。如此交替往複。
為了保證雙方家族都後繼有人,兩家又做了約定——
意思大概就是婚後必須、至少生夠一兒一女。兒子留給沈家傳宗接代,女兒則送回林家續香火。
雙方家庭達成共識之後,兩家就緊鑼密鼓地張羅著大辦喜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