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工程(4)
「有兩個原因吧。第一是項目做完了,但是錢忒難要。不是客戶不付,是客戶付款的周期忒長。我也不好意思總是跟客戶要賬,但是幾十萬塊錢一拖就是幾個月。如果一家拖欠了還可以,但是總是三四家客戶在拖,那麼多錢在外面,頭大得要命。想跟負責人要錢,但還不知道該如何張口。在打工的時候沒必要去考慮這些。第二個原因是錢是賺了點,但是我所在的公司忽然從大公司變成了本土小公司,客戶總是對我們持懷疑態度,這個感覺很不好。競標時也經常輸給一些能力遠不如我們,但是公司名字很響亮的競爭對手,我覺得憋屈。」
趙紅兵點上一根煙,半天沒說話。
二狗點了一根煙,也沒說話。
許久,趙紅兵說了一句話:「二狗,記住一句話,機會,永遠都是留給臉皮厚的人。」
二狗獃獃地看了趙紅兵良久,不語,二狗不相信這話是從臉皮最薄的趙紅兵的口中說出來的。
「對,二狗,我知道你肯定聽說過很多格言。比如說:『機會,都是留給有準備的人』之類的話。我不能說這句話是錯的,但是我要告訴你,最大的機會,總是留給臉皮厚的人。臉皮厚的人,就是在咱們這個社會中有優勢。」
「二叔,誰不煩臉皮厚的人?難道你不煩嗎?這樣的人,會有機會嗎?」
「會!」
「真正臉皮厚的人不多,人多少都會要點面子。但臉皮厚的人,肯定會比臉皮薄的人多一些機會。就是因為他臉皮厚,敢於去爭取。你的缺點就是臉皮還不夠厚,客戶欠你錢,你就天天打電話厚著臉皮去要債就成了……」
「呵呵,二叔,照你這麼說,臉皮厚是一種通往成功的捷徑了?做到臉皮厚是一種崇高的人生境界了?」
「能做到總是臉皮很厚,境界已經很高了,但還不是最高。」
「什麼是最高?」
「總是臉皮薄的人,在機會面前偶爾狠心厚一次,很偶爾地厚一次,下定決心厚一次。」說完,趙紅兵笑了。二狗也笑了。二狗懂了。
「正是因為你在別人面前表現得一向臉皮很薄,所以,你偶爾厚一次,別人更加沒法拒絕。」趙紅兵又補充了一句。
即使趙紅兵不補充最後那一句,二狗也懂了。二狗還懂了為什麼趙紅兵能去求小靜。
雖然很「滄桑」的二狗早已體會到了趙紅兵這句話的真諦,但是二狗在該狠下心來去厚臉皮的時候還是下不了這個決心,所以,二狗到今天依然活得很失敗。畢竟,懂得一件事和去做一件事完全是兩碼事兒。
拿到地后,趙紅兵和沈公子風風火火地幹了起來。趙紅兵手下的那些小弟都成了這個項目中的「骨幹」力量。
文化程度最高的先兒哥負責採購,丁小虎負責雜務……二狗印象中最搞笑的大耳朵曾經有一次跟二狗哭訴:「紅兵大哥讓我去考什麼雞巴安全員。我他媽的多少年沒寫過字了,我也不會寫字,去考試啥也不會。我抄,監考老師不讓,我把監考老師打了。被沈公子罵了一頓,還說要解僱我。解僱就解僱唄,反正我跟紅兵大哥混飯吃,紅兵大哥有飯吃,那我就有一口飯吃……」
趙紅兵的團伙終於形成了公司。雖然趙紅兵的公司組建遠在張岳之後,但是趙紅兵這個公司,已經可以稱之為「黑社會」了。
在趙紅兵工程動工后的大約四五個月,在逃的大志被捕了。
對於大志來說,這是一種解脫;對於社會來說,少了個喪心病狂的惡魔。
大志在逃期間,衣食無著,只能繼續靠犯罪維持生活。殺人已經殺得順手了的大志不大把殺人當回事兒。在逃期間,大志又殺了兩個人,都是計程車司機。大志跑得不是很遠,就在當地下轄的縣城。
大志殺計程車司機的目的根本就不是搶車,因為他也不會開車。他的目的很簡單:搶錢。殺一個計程車司機,翻遍司機的口袋,翻出幾百塊錢。他拿這幾百塊錢吃飯,吃完以後,再殺,再搶。
多活一天,大志就「賺」一天,他早已知道了自己的結局。
如果說大志失手殺了袁老四是出於「階級仇恨」,雖然過分,但是尚在情理之中的話,那麼大志後來在逃時的所作所為完全可以稱作是社會的敗類,不值得任何人同情。
農民朋克大志,終於不再朋克了。
大志那一頭烏黑的、厚得像氈子一樣的鄭伊健式的長發終於被剃了。監獄幫他剃的。二狗不知道在行刑時大志是否曾四處張望,看看那個讓他下決心殺人賺錢買諾基亞手機的女孩子是否來看他最後一眼。二狗只知道,動力大火車的手機已經換成了摩托羅拉998。
大志,可能就是「當代中國」小混子的縮影。他這一輩子,沒有過真正的愛情,沒有過幾天真正有錢的日子,進城以後,大志也沒睡過幾個安穩覺。
但是大志,有善良的父母。
很多認識大志父母的人都說:大志的父母是最善良的人,尤其是大志的爸爸。當年,大志的父母在農村開商店時也收糧食,有一次收糧食時發現裝糧食的袋子里放著500塊錢。不知道是哪個村民把錢藏在了糧食袋子里,賣糧食時忘了拿。大志的父母拿著糧食袋子到處找失主,找了兩天才找到。在平時,如果有過路的借自行車打氣筒之類的,大志的爸爸不但會主動借給人家,還會從家裡拿出一瓢水給人家喝……
的的確確,大志的父母是一對淳樸善良的老人。
但是這對善良的老人,卻有個惡魔般的兒子。善有善報,誰說的?
在大志被捕后,受不了精神打擊和社會輿論的大志媽媽瘋了,成了全市為數不多的女瘋子之一。每天在馬路上抓到一個人就說:「城裡的人都是壞蛋,是城裡的人害死了我的兒子……」
在大志被槍決的兩個月後,大志那已經瘋癲的媽媽凍死在了他的墳前。
大志的爸爸不但是個善良的人,而且還是個堅強的人。處理完大志媽媽的喪事後,他典當掉商店,回到了農村的老家。
返鄉了。
進城時,一家三口,其樂融融,被村民們羨慕。
返鄉時,只剩下了一個老頭,一個形容枯槁有如行屍走肉的老頭。
進城時大志的爸爸希望城市裡優越的學習條件可以讓兒子好好學習,希望兒子有朝一日飛黃騰達。哪想到,兒子學成了殺人犯。
如今,兒子沒了,在城市裡,還有意義嗎?
這次進城,雖然只有短短的兩年多,但對於大志的爸爸來講,完完全全是一場噩夢,一場讓人痛不欲生的噩夢。
幾年以後,大志當年的兄弟曾經去過大志農村的老家去看望他的爸爸。
據他回來說:大志家院子里全是雜草。鄰居都說大志的爸爸自從從城裡回來后,基本什麼都不幹,從不出家門,就靠著租出去的十畝莊稼地的租金活著。十天半個月的才能見到大志家裡生一次火、冒一次煙,也不知道大志的爸爸冬天是怎麼過的。
大志的兄弟見到了大志的爸爸。
大志的爸爸眼睛是渾濁的,彷彿已經看不見東西;鬍子是灰白的,已經好久沒有刮;身上披著一件破舊的羊皮棉襖。他盤著腿坐在家裡的炕上抽著煙袋,獃獃地看著自己家裡那隻在窗台上曬太陽睡懶覺的大黃貓,一言不發。
二狗不知道,大志的爸爸在看著家裡養的那隻溫順的大黃貓時,是否在想當年他的兒子也是如此的溫順,在沒進城之前也是如此的乖巧?
大志的鄰居都說:「這老頭,抽著煙袋看著自己家的那隻大黃貓,一看就能看一天,一動不動。」
死去的人並不痛苦,死了還知道什麼痛苦?
真正痛苦的,是活著但心已經死了的人。
是苟活著但心已經死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