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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姜大同的人頭

  這時,電話里又傳出來了對方的聲音。


  「呵呵,當然不是,李先生,相信你也知道,我們就是為了一本書,在別人眼裡也許不值什麼錢,但是我想你一定知道這本書的價值,雖然我們不怕警察,但還是冒著相當大的風險的,所以不得不小心一點。」


  說到這對方停頓了一下,接著說:「所以現在李先生如果你想要看到這個小女孩安然無恙的話,那麼你現在向左走,到前面的那個商廈去。」電話裡面的聲音輕笑了一聲道。


  我沉聲道:「你們最好不要耍我,否則的話,我會讓你們知道後果有多嚴重的。雖然我不能奈何你們,但我會把書給燒了。」


  「放心,我說過了,我們只是為了《陰陽二十四·本臟篇》。」


  掛了電話,我看到了那個商廈,立刻抬腿向那邊走了過去。


  這個商廈是這裡相當大的一個商廈,這個時間點,雖然已經是中午了。


  但是人流非常多,正好最近又是不少的商業中心,上下班的人讓這個時間段簡直可以用人山人海來形容。


  不過對方選在這樣的地方,顯然腦子也並不笨。


  否則的話,選擇在一些僻靜的地方,估計他們也怕我報警,直接找警察幹掉他們呢。


  所以才選擇在了這樣一個鬧市口。
……

  我很快就走到了這個地方,左右看了看,我也沒找到人。


  而就在這個時候,我的電話又響了起來,飛快的拿起了自己的手機將電話接了起來:「喂?」


  「李先生,很好,你很守承諾,現在從你旁邊的二樓天橋上去。」電話裡面的聲音繼續開口說道。


  「你們有完沒完!」我真的很不耐煩,很想直接開口說陶伯你直接過來拿吧。


  「李先生還是照著我們的話做比較好。」這個男人淡淡的笑著說道。


  我有些火了,不過現在最重要的還是將那個小女孩救回來再說,其他的事情都放到以後。


  我很快就順著樓梯到了二樓,這是一個過對面馬路的天橋,此刻人非常多。


  「李先生,現在走到橋邊,看到下面的那輛黑色三菱麵包車了嗎?」男人的聲音在我的耳朵裡面響了起來。


  「看到了。」我向下一看,立刻就看到了停在下面的一輛三菱麵包車。


  「現在將書扔下來!」


  「好,我警告你們,如果你們拿到了書,不放人的話,你們會知道後果有多嚴重的。」


  我冷笑一聲,然後果斷將那本《陰陽二十四·本臟篇》直接從二樓的天橋上面扔了下去。


  對面突然快速的走出幾個男子,果斷接住了我扔下來的書,直接就跳上了旁邊的麵包車,然後麵包車果斷開走了。


  「現在書你們已經拿到手了,人呢?」我冷笑了一聲。


  「呵呵,李先生說笑了,書我們還要仔細看看,翻譯你做了什麼手腳,這本書不是真跡呢?如果能我們確認了,自然會聯繫李先生你的。」說完這個男子直接就將電話給掛掉了。


  一股怒火直接從我的心裡涌了出來,我的胸口起伏不定,眼睛裡面的差點冒出火光來。


  卧槽,這不是耍人玩嗎?


  以前看電視的時候就有這種狗血情節,沒想到今天我還真的碰上了。


  可我也只能老老實實的在這裡等著,不然還能怎麼辦?

  大概半個多小時之後,我的電話果然又響了起來:「呵呵,李先生,我們很滿意,不過我們還想和你做一筆交易。」


  什麼叫做貪心?這就叫做人心不足蛇吞象。


  還真的以為我拿他們沒有辦法了嗎?

  「意思是,你們並不准備放人是吧?」我的語氣恢復了平靜,可是沒有人知道我心裡的怒火有多少,我恨不得把他們全都殺了,然後煉成殭屍,永入阿鼻地獄。


  「呵呵,李先生,我說了,我們還有一個條件,只要你滿足了,我們就將人還給你。」對面的聲音開口說道。


  「你們這一次出爾反爾,你們覺得我還會相信下一次嗎?」我冷冷的開口說道。


  「李先生,我相信你會的,別忘記了那個小丫頭還在我的手裡面。」


  「是嗎?確實,她是在你們的手裡面,但是如果你們打聽過了的話,那麼就應該知道,那個小女孩跟我沒有任何關係,只不過是我看她可憐,才準備幫她的而已,我已經把東西給你們了,信不信我現在就報警。」我冷笑了一聲。


  「呵呵,李先生,我們相信你不是那樣的人,不怕告訴李先生你,你曾經在大街上見過不少的那些眼睛瞎了,腿瘸了,或者少一條腿,少個胳膊的小乞丐,都是在我們的控制範圍之內,這個小姑娘留在我們的手裡,你知道後果的。」


  這男人乾笑了兩聲說道,笑聲充滿了猖狂。


  我沉默了下來。


  停頓了十幾秒之後,我才開口:「好,我就再相信你們一次,說吧,你們到底想做什麼?」


  「我們要你把那個人的腦袋拿下來給我們。」對方緩緩開口。


  「你要我殺人?」我心裡嚇了一大跳,我還以他們要什麼,沒想到他們居然要我殺人,還要把人頭拿給他們。


  「沒錯!只要你把姜大同的人頭拿給我們,我一定會放人的。」對方陰笑兩聲。


  他說什麼?姜大同?

  我差點就跳起來了,我他媽的根本就不知道姜大同是誰,讓我去哪找這個什麼姜大同?


  我真的找到這個傢伙,我還用到處調查嗎?我特么的吃多了沒事幹吧。


  再說了,就算找到,他一定是和奶奶有關係的人,就算沒有關係,我也不能殺人啊,殺人了我不久真的成通緝犯了?


  「你的要求我做不到,而且我也不知道姜大同在哪裡。」我一口回絕。


  「不!」對方說的很肯定,「你知道姜大同在哪裡,只要把他的人頭給我們,我一定會放了那小姑娘。」


  對方說完也沒有在等我開口,就把電話給掛斷了。


  等我回撥過去的時候對方已經關機了。


  我真的是操了,我心裡的怒火直接就爆發了出來,直接伸腳狠狠的踹了旁邊的護欄一下,引起了周圍不少人的注意。


  還好,雖然劉飛剛剛在打電話,但是周圍人也都是路過,沒人注意聽我說什麼。


  既然他們不願意放人,而且還想要我去殺人,那我就親自去救人。


  當然,我這麼做也不是沒有經過考慮的,反而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很簡單,老乞丐要帶著我去找什麼死神之眼,我萬一真的死了,他不得瘋了?


  所以老乞丐就算不幫我,也不會看著我去死。


  要找到他們也不是很難,因為我已經在那本《陰陽二十四·本臟篇》里做了手腳。


  我把自己的舌尖血磨成了乾粉,加入黑色的碳化木,用筆寫的形式點了一點在書里。


  他們一定不會留意到一個蚊子腿般大小的黑點。而誒這個黑點,我還特意的點在了一個句號上。


  他們有高人也沒用,除非他們很快速的把那本書用工具拍下來,然後把書給毀了,然後快速的轉移地方。


  但是他們會嗎?顯然是不會的。


  回去找老乞丐的路上,除了想這個問題,我還在想另外一個問題就是。


  對方說讓我拿姜大同的人頭是什麼意思。


  他們為什麼那麼肯定我已經找到姜大同了,而且還有機會殺他?


  難不成,姜大同一直在我身邊嗎?


  我被自己的想法嚇了一跳。


  我來羊城認識的無非就是幾個人,扣除死的那些,就剩下藍胖子一家,林皖月,陶伯,不過陶伯應該不可能,他應該是這一次的謀划著。


  何警官?不可能啊。


  那剩下的還會有誰呢?

  猛的,我腦子裡出現一個人——


  老乞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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