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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3章 稀缺資源

  1986年10月28日,一條震撼的消息,瞬間讓全港的新聞媒體震動。


  星辰台聯合上百家媒體直播金庸版權買斷簽約儀式。


  現場林棋和金庸象徵性的在一份合同上籤上了名字,實際上,這僅是做給媒體看的。真正的合約和交割儀式,都是在雙方律師仔細的擬定條款,之後,沒有異議之後,簽約給錢。


  而現場簽的這份合同和交的支票,僅是配合一下,給媒體看的。


  「金庸老先生的作品,是20世紀後半個世紀,中國通俗小說史上最著名的作品。以通俗小說的意義來說,可以說,還活著的華語作家,沒有任何一個,能跟金庸的武俠小說相比……」林棋大肆的給金庸帶高帽子,「如果拿歷史上的名著比較的話,金庸作品大概就是四大名著同一個級別。」


  金庸當然也是謙虛表示:「不敢跟四大名著相比!至少,《紅樓夢》是文學價值,是不敢比的。」


  僅僅是文學價值,《紅樓夢》被添加到四大名著,純粹是後人覺得明朝四大奇書裡面的《金瓶梅》是黃書有點不雅,所以,刪掉了《金瓶梅》,將清朝時期文壇流傳較廣的小說《紅樓夢》拿出來頂掉了《金瓶梅》的地位。


  但是,《紅樓夢》流傳真的並不是那麼廣,至少市井文化比較低的層面,對於這部文化人的書一點沒有共鳴。


  其他的幾大名著,那可真的自下而上,先是市井中火的不得了的故事,再經過文人加工成章回體小說。因此,真正達到了雅俗共賞,成為了民俗文化的一部分。


  「紅樓」就是太雅了,所以,總是不如其他的名著有市場。


  金庸武俠跟紅樓,確實不是一回事,但是跟《三國》、《西遊》、《水滸》卻屬於一脈相承。


  《金庸武俠版權被10億港元天價買斷,買主為香港科技巨子林棋!》


  《金庸武俠小說版權竟遠超明報估值!》


  《10億港元出售14部武俠版權,金庸藉此成為亞洲最富作家!》


  一系列的重磅新聞,迅速的佔據了香港頭條新聞。並且,很快的席捲華語文化圈,並且,在亞洲乃至全世界的新聞媒體都成為了熱門新聞。


  「10億?天啊!金庸武俠小說雖然經典,但不至於這麼值錢吧?」


  「林棋瘋了嗎?」


  「暴發戶,真是暴發戶……」


  「金庸可真的發了!」


  「不知道現在寫武俠小說,還來得及嗎?」


  「傻逼,武俠小說早就過氣了,除非你有金庸那樣的名氣和文筆,並且,打破傳統武俠小說的套路框架,否則,出版社根本就不會收!」


  ……


  很多人質疑林棋瘋了!

  林棋並沒有瘋!


  因為,這筆投資並不著眼未來幾年十年,而是著眼未來四十年甚至更長久的時間。


  未來幾十年這種超級IP,絕對是不可再生的稀缺資源。僅僅是金庸銷售的遊戲版權,就足以讓整個遊戲行業爭搶。而且,各大遊戲巨頭都不能壟斷金庸版權。反而因為金庸的家人待價而沽,每隔幾年,遊戲版權拍賣價格都得向上飆升。一開始,幾年的遊戲獨家改編權僅幾十萬百萬,到了後來,一本小說幾年獨家改編權價值幾千萬。花費了如此昂貴的代價,僅不過是換取一部小說幾年的獨家改編權。等到合同到期之後,又會有更多的競爭對手爭奪,想要不被競爭對手搶走IP改編權,那些持有金庸版權所改編的網游的公司,不得不再度出更高的加碼續費。


  這還僅僅是IP被不同公司使用,若是IP被一家公司壟斷的話,創造的價值可能會更高。


  後世的迪士尼公司為了收購漫威公司,不惜斥資40億美元。僅從財務回報上看,可能是非常不理智。但是,這些漫威版權被迪士尼壟斷之後,其意義就不一樣了。原本,迪士尼雖然是好萊塢巨頭中規模最大的一家,但並不是靠真人電影,而是靠著迪士尼樂園、電視媒體和動畫。在真人電影領域,迪士尼相對於其他的幾家巨頭,並沒有佔據多少優勢。但在收購了漫威之後,迪士尼幾乎每年都可以有幾部漫威IP所改編的大片上映,靠著這種IP優勢,迪士尼在真人電影方面,也開始遙遙領先。而收購漫威版權,雖然需要十年才能在財務上回收成本。但是,其鞏固市場地位的戰略意義,卻是無可替代的。保守估計,40億美元收購的漫威版權,至少給迪士尼公司增加了200億美元的市值。


  金庸武俠版權所蘊含的價值,在林棋看來就未必遜色於漫威。


  金庸的版權,僅是遊戲改編所創造的價值,甚至超過漫威版權。


  跟漫威版權的差距,則是在影視方面創造的價值,尤其是電影票房成績的差距上。漫威電影很多都是幾億美元甚至十多億美元的大片。


  但金庸武俠改編的電影,由於時代局限性,很多僅是幾百萬、幾千萬級的票房規模。而且,電影改編除了極少數如徐克改編的《笑傲江湖》,劉鎮偉的《東成西就》比較成功之外。絕大部分的電影改編,市場反響都是平平,改編的並不討喜。


  跟電影改編反響平平不同,金庸IP改編的電視劇,大部分都是極其成功。


  後世有人分析成敗,歸根結底就是拿到IP的人,僅獲得臨時的授權,沒足夠的時間和經驗做長遠的規劃。假設,能夠把IP壟斷在手中,電影改編可以效仿漫威那種模式,作品僅作為世界觀和背景,改編電影時,僅提取人物作為IP,之後,重新按照世界觀和人物,打造新劇情。


  實際上,金庸影視劇中改編比較成功的徐克版《笑傲江湖》,就是這種根據提取人物IP,然後,重新創作劇情。至於原著……那啥,僅拿來參考就好了!電影的觀眾的花錢來看的,完全尊重原著,電影有限的時間不可能表達好,最終,原著黨不可能滿意。至於,非原著黨僅想要看一部不懂原著,一樣會覺得精彩的片子,這種情況下,也不能完全尊重原著,而是出於原著,但超出原著。


  林棋拿到了金庸IP,自然也是效法IP改編成功經驗,將人物作為核心。就如《笑傲江湖》為例,林棋計劃就拆解成不同人物,以人物為核心拍成不同的電影,當然了,背景必須要按照原著的設定。


  比如,把同一個IP,分解成「令狐沖」、「林平之」、「東方不敗」、「任我行」、「風清揚」等等不同的戲份IP,每一個人物為核心,都能拍成不同系列電影。由於,劇情未必完全按照原著去走,人物結局也未必是原著結局。這樣一來,觀眾就不至於因為看過原著,而失去了懸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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