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啞巴新娘
爺爺臨終前,交代了三件奇怪的後事。
第一件事情,是爺爺的下葬方式和時間。
按照爺爺交代的話來說,棺材不要普通那種,而是要一個四方形狀的棺木,高度也比一般棺材高,入殮的時候,也不要躺在裡面,要坐在棺材裡面。而且死後三個小時,一定要入土。
第二件事情,就是囑咐村民盯著我,讓我二十歲那年,一定要結婚,絕對不能到二十一歲。
至於第三件事情,爺爺說完,所有人都傻了,交代的事情是讓我結婚的當晚,不許我洞房,還要讓新娘光著身子,親自挖開爺爺的墳,然後在爺爺的棺材裡面坐一晚上。
爺爺並不是我親爺爺,是他將我撿回來的,別人稱呼他一聲林公,而我,卻一直叫他爺爺。
爺爺是個神棍,在那段打倒一切牛鬼蛇神期間,他被人打壞了命根子,聽說是爺爺算命摸骨,摸了哪家媳婦,被人記恨,才遭此報應,也一直未娶,把我當親孫子一樣看待。
而我,從小就跟別家小孩不同,不知道是跟爺爺接觸久了,還是別的原因,我五歲開始,就開始遇見髒東西。
九歲那年,差點被髒東西帶著丟了性命后,那天開始,一到天黑,爺爺就不讓我出門,還用煮熟放冷的糯米粘在我眼睛上,讓我的童年,失去了一份玩耍的快樂。
等我恢復這份快樂,是爺爺離開人世的時候,那一年,我十三歲。
十三歲的我,根本沒有自食其力的能力,是爺爺臨終前託付村裡人,讓大家給一口飯我吃,不讓我餓死。
爺爺雖然是神棍,但卻有真本事,不然別人也不會尊稱他林公,村裡人都答應下來,願意給口飯我吃,可誰都沒想到,爺爺會交代這麼奇怪的三件後事。
只是臨終前的遺願,誰都不好多說什麼,紛紛點頭答應,我當時年紀小,也分辨不出個所以然。
爺爺的下葬是村裡人一起幫的忙,也是按照爺爺交代的方式入的土。
自那天開始,我就開始吃著百家飯,熬到初中畢業后,知道高中學費,住宿伙食費都是個問題,所以我選擇了不再上學,村裡人也沒說什麼,畢竟大家都不富裕。
初中畢業的我,沒學上,出去打工,年紀小沒人帶,也不現實,只能幫著各家做些農活,不讓自己吃閑飯。
一直到了十八歲,村裡小夥伴們高中畢業,我才跟著一起去了外面打工。
13年春節,按爺爺的演算法,我已經滿了二十歲,春節前一個月,村長三根叔就給我打了個電話,說鄰村有個姑娘介紹給我,比我小兩歲,人長的水靈,也勤快,就是有個缺陷,是啞巴,但女方只需要一萬的彩禮錢,問我願不願意。
說實話,我自認長得不差,在廠子裡面也談過一個女朋友,不過很快就吹了,無他,就是女方家要的彩禮太重,要二十萬。
我一個月工資,三千塊錢,省吃儉用,一年可以攢個兩萬五,因為吃著百家飯長大,回村還要給各家買點東西,一個村走下來,幾千塊跑不掉。
而且爺爺留下來的房子,已經爛的不成形狀,別家幾個人一起打工,一年攢個七八萬,兩三年就可以蓋個樓房,而我,卻需要十年。
所以當時我沒有拒絕,而且爺爺的遺願,就是讓我二十歲結婚,雖然長大后,覺得爺爺的遺願讓人不可理解,但能夠完成的,我都盡量,畢竟是他養大了我。
等春節回村后,買了禮物走了各家,三根叔就安排了我跟啞巴姑娘見面。
啞巴姑娘叫袁玲,可能長期在家做農活的原因,臉曬得有些黑,除開這點之外,人長得的確水靈,稍微畫下妝,在我看來,絕對不比那些明星差。
只是我們見面的時候,溝通就是個問題了,她只啞不聾,我說什麼,她都能夠明白,也能夠回答,不過用的是手語。
我哪裡懂什麼手語,只能說一些能夠用點頭或者搖頭回答的話,就這樣,進行了我們初次見面的第一次交流,然後各回各家。
等袁玲回去后,三根叔就詢問我的意思,我說行,人勤快,長的水靈,有個缺陷就缺陷吧,自身的條件在這裡,要不是爺爺遺願,說不定我都會上門。
我的意思表示出來,三根叔就去了袁玲家一趟,詢問對方的意思。
三根叔上午去的,下午就回來了。
一回來,就說女方也同意,不過有個要求,就是結婚之後,讓我就留在村裡,說是一個啞巴出去打工,遭人冷眼。
我沒有作聲,這個要求,算不上過份,可對於我來說,留在村裡能做什麼?沒有經濟來源,難道一家人等著餓死。
「三木啊,叔也知道你為難,但你爺爺當年對我有恩,臨終前的遺願,你也聽見了。這樣吧,我把魚塘轉給你承包,村裡不是還有不少荒地嗎?我給你去到各家說說,讓他們租給你,只要你勤快,生活還是過的下去。」三根叔抽了一口煙,說道。
我名字其實叫做林木,但小夥伴們都喜歡叫我三木,久而久之,村裡人也跟著一起喊。
三根叔這麼一說,我有些感動,承包魚塘雖然發不了財,可每年還是有些收入的,而且我以前吃百家飯的時候,大部分時間是跟著三根叔幫忙,對於養魚,我也有些經驗。
加上弄一些地,夏天捉些鱔魚,一年下來,真不比外出打工賺的少,所以當場我就答應下來。
不過,我卻說了另外一個問題,就是爺爺的第三個遺願,是讓新娘晚上光著身子去挖墳,還要坐在棺材裡面一晚上。這個事情,女方那邊肯同意嗎?
「唉,你這孩子也是實誠,先把人娶回家再說,你真要讓新娘子光著屁股去挖墳,他們家能同意嗎?」三根叔嘆息一聲,搖了搖頭:「這樣,我明天陪你過去提親,你少說話,讓我來說。」
等到第二日,也就是二十九,我買了一條好煙,一對好酒,兩件羽絨服,外加一些營養品,就跟著三叔去了袁玲家。
袁玲家條件也不好,但樓房是新蓋的,我跟三根叔進去的時候,堂屋已經擺滿了一桌子菜。
我叫了聲叔叔阿姨,將禮物遞過去,袁玲她媽客套了幾句,讓我跟三根叔坐下吃飯。
吃飯的時候,三根叔就跟袁玲父母開始商討婚期,一些規矩等等的事宜。因為兩邊都沒問題,所以不等一餐飯吃完,事情基本上就確定了下來。
婚期定在初五,趁著打工的人都還在家,也可以熱鬧一番,接下來的日子,便是各種忙活,除開婚紗拍照的店面沒開門,只能以後補,其餘的,都在村裡人的幫忙下,準備妥當。
到了初五,按照當地習俗過去迎親,酒席開始,我帶著袁玲沿桌敬酒,不過袁玲一口都不喝,勸也沒用,好在鄉親們理解,就讓我代勞意思一下。
酒席完畢,結婚加上過年期間,打牌肯定是跑不了的。
不過大家都打的大,什麼鬥牛,扎金花一場下來,輸贏幾千上萬,我不敢跟他們打,辛苦賺的錢,輸了的話,一年都是白做了,所以我拉著三根叔的兒子,林洋,還有另外一個小夥伴,三個人鬥地主起來。
林洋是村裡兩個大學生之一,現在還在上學,所以我們斗得小,一塊錢一局消磨時間,主要目的,是我怕進房忍不住,跟袁玲洞房起來。
師父的三個遺願,前面兩個,都已經完成,第三個,是不讓我新婚夜洞房,還要讓袁玲光著屁股去挖墳。
小時候我分辨不清楚,現在長大起來,事情到了頭上,我真不願意袁玲光著身子去挖墳,我也相信,沒有一個男人,願意在新婚當天,讓老婆光著身子出去。
雖然我不打算讓袁玲去挖爺爺的墳,但洞房,我可以延緩一天,也算是對爺爺遺願的一個交代。
打了一會,我怕袁玲有意見,就進房跟她說了一聲,還弄了水讓她洗,她只是點了點頭,也沒洗,直接倒在床上睡了。
本來,我以為就這樣會過去,可是沒想到,晚上八點左右的時候,林洋他媽哭著跑了過來:「三木,你快去拉著你三根叔,他在挖你爺爺的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