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冤家聚頭
起初方柔以為是自己的眼花看錯了,可當孫長空一飛騰空並迅速迫近的時候,她才相信自己看見的一切是真的。
不過,她並不慌張,因為她力未盡,所以仍有較量的空間,應該說對於最後的勝利,方柔還有很大的把握。況且,現在領先的是自己,領跑的人為什麼要自亂陣腳。
可人就是這麼喜歡給自己找麻煩。越是你不願擔心的,不能擔心的事情,你便越會不自主地往那件事情上靠攏。越是在關鍵時刻不能慌亂,越是在這勝負的剎那出現紕漏。
方柔本不該回頭去看孫長空,即便看了她也不能大腦空白,前思後想,左顧右盼。這麼一耽擱,孫長空離她更進了。
好在,她還有一招未曾展露。那是他過十八歲生日的時候,師父傳授給他的獨門秘籍。秘籍的名字只有一個字:逍。
人過一世,能夠真正逍遙自由的日子並不多,甚至未不曾擁有。欲要達到真正的無拘無束,無牽無絆,實在太難。所以「逍」應運而生。
它能讓人暫時忘卻塵世的羈絆,親友的思念,令其置身於空明當中,達到置身世外的境界。
「逍」字心法甫一念出,方柔立時進入到了一個全新的狀態:風是止的,水是靜的,旁邊的怪石是柔軟的,眼前的空間是近在眼前的。
方柔只是單純地邁出了一步,卻勝似孫長空飛躍千步萬步。方柔度過的千息萬息,在孫長空看來卻只是眨眼的工夫。
所以當孫長空感覺眼前模糊的時候,她卻已經消失不見了,真正地融入了虛空當中,與天地同化為體。
「這就是轉輪境的真正實力嗎?也許,方柔已經超越了轉輪境吧!」
比試似乎已經有了分曉,可孫長空並不是那麼容易投降的人,尤其他的對手還是一個女人。出於一個男人的尊嚴,他也不能就這麼認輸。
因此他幾乎在一瞬間摧動了混身上下所有的靈氣,並使其流入到身後的一雙黑羽之中。於是乎,這對由無二真經圖當中的雄鷹展翅幻化而來的翅膀發生了劇烈的變化。
他敢和比自己修為高出那麼多的方柔較量身法,全因為自己對無二真經圖的信任。他從未聽過、見過、習過像無二真經圖如此神奇難琢的功法。他甚至猜想,這是不是仙人飛升之後留下的瑰寶巨作呢?要不然,他一個普通的修行者怎麼會有如此脫胎換骨的巨大變化。
孫長空鷹習抖擻,身形幾乎化作一束黑色的激電,徑直向東方閃去。
唰~唰~唰~唰
不多不少,只是四道輕微的、好似電弧爆鳴的聲音掠過,孫長空已然看見了前方一望無際的草原。
終點近在眼前!可他還是看不到方柔的影子。莫非她已經率先抵達之後折返了?那自己來時的路上怎麼沒有看見?
接著,孫長空的餘光掃到了一道黑影,就在他腳下的位置。遞目望去,只見一抹纖影正在向下墜落。
方柔竟然「墜落」了!
顧不得比試的事情,孫長空的身體一次發出了「唰」的聲響,下一秒,方柔就已經安穩躺在他的懷中了。
她雙目緊閉,面露苦色,可就是一顰一蹙,都是那樣動人,那樣美麗,讓孫長空忘記了比試,讓時間忘記了流逝。
方柔她太心急了,凡事欲速則不達,因為急於贏下比試,所以她消耗了太多體力,還引得身上靈氣亂竄,險些走火入魔。好在吉人有天助,只是讓她暫時昏死過去。不過,她距離終點只有一步之遙,只差一點她就能失敗孫長空,替他前去剿滅馬賊了。
可人的伎倆怎麼能斗得過上天的智慧。天意註定就是孫長空,就算方柔把拚命上也無法改變結局。
這就是天命。
記得某位先生曾經說過,天命只是些位高權重的人行使一些毫無道理的權力的借口罷了。我看也未必。
世間的事情,本就有一些要按照它原本被設計好的軌跡運行。比如天陽從東邊升起,人總有生老病死。這些所謂的公理被人們認同,熟知,並且無人敢挑戰它的是非對錯。因為它本就是這樣,這就是上天註定,這才是天命。
但如果說人遭遇劫難,被別人殺了,被地震泥石流毀了,也被稱作天命,那就有些冤枉老天了。
你被人殺那是因為你還不夠強大,不然你只能殺人,不會被人所殺;你死在地震等天災當中,那是因為你對外界的兇險還沒有認識清楚。你見過哪個人會毫無準備地潛入水中,毫無計劃地地下勘探?所以,這些並不是「天命」,而是「人命」,究其根本是由人自身引起的,和天並沒有關係。
孫長空抱著方柔上來的時候,方惜時已經趕到了。他當然沒見識到兩人的對弈,更沒看到孫長空的隱藏絕招黑羽。
看到自己的女兒臉色蒼白,毫無血色,方惜時趕緊從孫的手中奪過她。他的力氣大得有些出奇,差點沒把孫長空的雙臂拽脫了臼。
接著,他給方柔推宮過血,又給她輸了不少的靈氣。看到女兒情況一點點好轉起來,方惜時才真正的安了心。
他本不叫這個名字,惜時是他自己后易上去的。方惜時原名叫方天陽,他的師父希望他能像天中驕陽一樣永遠強盛下去。
可漸漸地,他的父親離世了,師父不久之後也羽化了。他一天天成長,卻也在一天天衰老。他的天資幾乎曠古絕今,他在不惑之年的時候就已經進入到天人境界。天人之境,尤如久旱逢雨,枯穴充靈一般,修行者本身將會發生不可限量的躍升。可提升的只有修為,他的陽壽仍只有那麼短短數百年。
幾百年對於凡人來講或許了民漫長無邊的,但對無窮無盡的歷史長河來講,那只是轉瞬即逝的剎那。
所以,在後來的一百年裡,他開始越來越害怕死亡,同時也開始珍惜眼前的萬事萬物。他惜人,沈萬秋被他打造萬不世之才;他惜物,一個平淡無奇的物件在他手中可以被雕琢成精美絕倫的工藝品;當然,他最珍惜的,還是時間。
時間是人最奢侈的寶貝。
他為了督促自己珍惜時間,所以給自己改名成了惜時,而那輪烈日也終於躲進深山,不再現世了。
當然,方惜時更愛惜自己的女兒。據說他曾經還有個兒子,但不幸夭折早早過世了。所以,除了培育沈萬秋,他將自己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教導方柔的身上的。他教他一切所會的,他甚至不吝將自己對寫字用筆的心得講給女兒聽。
可方柔和其他孩子一樣,貪玩。玩起來就容易浪費時間,一個如此珍惜時間的人,怎麼會任由自己的親生孩子犯下這麼大的過錯。所以,他總是想發脾氣。
但方柔長得實在太可愛了,可愛到令人無法嚴肅地和她談話。慢慢地,方惜時感覺自己管教不了寶貝女兒了,因此他才會將掌上明珠送給飄渺雲巔。
他不忍心做的事情,外人可以。
如他所願,方柔的師父出雲仙子果然沒叫他失望,學成歸來的方柔確實發生了巨大的變化。現在的她,勇敢,細心,體貼,孝順。但也有出乎他所預期的,柔情。
一個女人,只要長相不是太難看,只要稍稍示弱,便會表現出一股為人憐惜的情愫。
這種感覺會致命,它可以令一個血氣剛才的漢子不顧自己的性命為你做盡所有的難事。不要問他是怎麼知道的,因為他也曾經年少過,也曾衝動過。
所以方柔的生命當中出現了孫長空、沈萬秋等等一大批年輕小伙。而,她又恰巧是一個情種,只要是自己認準的人選,那就絕不改變。
方惜時扭不過自己的女兒,卻又不想她的一輩子就這麼毀在姓孫的手裡。所以他才會出此下策。都說可憐天下父母心,可這樣的心意真的可以被人接受嗎?
「我……」
孫長空剛要說話,卻被方惜時出手制止。
「比試是你勝了,柔兒的傷也不是你造成的,這我都知道。按照賭約,還是你與飄渺雲巔的人前往望落山擊殺馬賊。」
看著掌門冷清的面容,孫長空一時間也忘記了尊卑,直接開口道:
「您就這麼想看我去送死嗎?」
方惜時同樣瞧著孫長空,只是他的神情並沒有孫長空那般直率,而是令人琢磨不透。
「長空,你是我門下的弟子,我對你自然有心愛護。可方柔是我的獨女,我不能看著她前去犯險。你能理解我這個當爹的心嗎?」
這回,孫長空沒有說話,只是傻笑了笑,然後緩慢地點了兩下頭,眼中的迷茫也隨即消散。
離去之時,一道蒼桑的聲音忽而傳入到孫長空的耳中:
「一路小心!」
方惜時的叮囑很是短小,但卻是重如泰山,孫長空猛然覺得自己就算死也值了。
下午,孫長空約了三胖,又叫了以前幾個在一起關係不錯的師兄弟們一起暢飲,胡吃海塞,似是要把自己的積蓄全都用上一樣。
飯桌上,孫長空一直在笑,笑到後來,他竟笑出了淚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