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遇到他后她的世界兵荒馬亂
第4章 遇到他后她的世界兵荒馬亂
不得不說,秦深有著商人最睿智的頭腦,眼光獨到,手段極狠,為了公司他可以用自己的婚姻做賭注。
只不過,沈讓卻有些發愁:將婚姻當作一場交易,他以後遇上真心喜歡的女人時就不會後悔么?
面試失敗,又倒霉催地遇上秦深,沈盡歡一下子掉了魂似的坐在公交車上煩躁地看著窗外後退的景色。
現在該去哪兒?
火兒去上補習班,家中空無一人,她回去說不定會碰上房東太太,到時候又要催她交房租,她現在實在是拿不出錢來了。
沈盡歡伸手捂住臉頰,這一刻竟覺得深深的疲憊。
從前再苦的日子她都挺過來了,只要有兒子陪著她,她都認為沒什麼風浪是過不去的,然而今天在見到秦深之後,她平靜的心湖瞬間炸開了,她的世界頃刻間兵荒馬亂,久久無法恢復寧靜。
為什麼當年那個強暴她的男人如今卻站在金字塔的頂端?
為什麼她前途被毀活得連螻蟻都不如而他卻高高在上受盡萬人景仰?
為什麼同樣是人差距卻如此之大?
她不知道方才在大廈門口的偶遇對方有沒有認出她,但她清楚地看到那張墨鏡下遮住的俊臉在瞥見她的那一瞬明顯透著鄙視。
對,她穿著寒酸擺在人群之中毫不起眼,他和那位司機一定都以為她是故意碰瓷的,想要藉此機會敲詐一筆或者是想借故吸引他的注意力從此嫁入豪門,飛上枝頭變鳳凰。
沈盡歡內心已然崩潰,她從沒想過和秦深的再遇會是在這種情況下,如果知道今天會遇上他,哪怕是錯過面試她也堅決不會出門的。
「嗡嗡嗡——」
布袋裡的手機震動不停,沈盡歡回過神來,慌忙摸出手機,她現在不能錯過任何一個面試邀請的電話。
老版的諾基亞手機很具有時代的氣息,在如今這個滿街都是智能機的時代,她的手機檔次太低,與整個城市都格格不入。
沈盡歡看到上面的來電顯示,無奈地嘆了口氣,按下接聽鍵:「喂,玲瓏……」
「……」
沈盡歡接到電話之後匆忙趕到警察局,在大廳等候座椅上找到了狼狽不已的玲瓏。
對方一見到她,立馬哭得梨花帶雨:「嗚嗚嗚,歡歡,老娘今兒個差點兒被人撞死啦!你要是晚來一步就只能去醫院太平間認屍了!」
「別哭別哭,你慢慢說,究竟怎麼回事?你有沒有傷到哪裡?那個肇事者找到了嗎?」
沈盡歡抱住她,掏出面紙給她擦了擦眼淚,玲瓏穿得清涼,臉上化著濃妝,明明和她年紀相仿,但整個人給別人的感覺充滿了風塵氣。
她哭得昏天黑地,妝容都暈染了,眼線描過的地方黑乎乎一片,越看越滑稽。
「我胳膊疼腿疼肚子疼渾身都疼,歡歡,我感覺自己快死了,身體好像被掏空了一樣,你要替我做主啊……」
「……」
看來沒什麼大礙。
沈盡歡暗暗鬆了口氣。
沒錯,玲瓏本名王玲,是沈盡歡的高中同學,同樣高三未畢業就輟學了,之後來到s市打拚,一來二去兩人便成了要好的閨蜜。
王玲家境貧寒,她媽生下她之後嫌貧愛富便拋棄她爸和外面的野男人跑了,她爸後來精神失常,最後不得已王玲被送到鄉下和奶奶相依為命。
王玲16歲那年鄉下老家起了一場火,燒死了她奶奶,自此她成了無依無靠的孤兒,萬念俱灰之下她選擇離開老家,到大城市闖一闖,於是便來了s市。
一個沒有學歷的農村女孩能做什麼活兒?王玲選擇了夜總會,所以便成了現在的模樣。
王玲性子大大咧咧,熱情似火,在s市有名的夜總會——百樂門裡也算混得風生水起,成了裡頭鼎鼎有名的坐台小姐,聽說連百樂門的老闆都對她客客氣氣的。
有時候沈盡歡覺得她倆的命運挺相似的,都太可悲,然而大部分時間她卻認為自己要比王玲幸福一點,雖然都是眾叛親離,但最起碼她的親人們還活著,而不像王玲,孑然一身。
王玲抱住沈盡歡痛哭:「歡歡,我現在這個樣子問對方索賠也是合情合理的吧?可是你知不知道,對方居然誣賴我是故意碰瓷的,而且還報警抓我!我太委屈了!以為自己開輛加長林肯就了不起啊?」
「以為自己有點錢就了不起啊?憑什麼說我是碰瓷的?把我撞傷了給點醫藥費是應該的啊!憑什麼連警察都幫著他們說話?歡歡,你是不知道,那車子本身右邊的大燈就是碎的,現在那司機居然一口咬定是我撞壞的!還倒要我賠償修理費!」
「那車子本身右邊的大燈就是碎的,他居然瞎了眼誣賴是我撞壞的!還要求我賠償修理費!」
王玲哭哭啼啼斷斷續續地將事情原委說了出來。
原來是她早上出門打算去夜總會找媽媽桑說一點事情,結果在某個十字路口被一輛豪車蹭到,人當時在地上轉了個圈便摔了下去,她手肘著地擦破皮流了血,腳踝也因為穿著高跟鞋而扭傷了,當時豪車司機下車檢查了下,她拉住那人的腿要求賠醫藥費,結果那人就說她是碰瓷的,故意敲詐。
王玲何等的心性?她怎麼能容許別人那麼冤枉她?於是便在大街上和那人吵了起來,對方看起來是有頭有臉的人物,起先是司機說了點什麼,之後車後面的男人也不耐煩地甩給她一沓鈔票要求私了,這下王玲更加炸毛了!本來是打算拿點錢貼補醫藥費,但現在姑奶奶還偏就不讓他如意了!
何況若是收了那錢,豈不是更加被他們看不起?覺得她就是碰瓷的嗎?
她索性坐在地上,不起來了。
車子停在十字路口很快就導致那一片的交通癱瘓,後來實在沒辦法,對方報警,在車來人往的大街上,王玲被警察當眾帶走了,到了警察局,她似個潑婦,對方也不依不撓反咬一口,說她撞壞了車大燈,要求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