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寫自己的書
第一卷預科時代
第十四章寫自己的書
黎昀寫小說,一向不喜歡在電腦上作大綱,關於書的構想,他一般會找一張空白的a3紙,慢慢地寫出來,因為這樣才能給他帶來一種實在的感覺。
無意識地用黑色簽字筆的筆蓋蹭著自己的下巴,黎昀有些走神,他在猶豫自己應該寫什麼好。
是選擇將以後會大火的小說抄下來,保證收益,還是選擇挑個同樣能大火的題材,寫一寫?
皺了皺眉頭,黎昀感覺有些不舒服。
這不就成了抄襲了?自己穿越回來就是為了當個文抄公?
不.……
黎昀深深地吸了一口氣,他缺什麼呢?
缺錢?或許是,可生活安穩閑適,也沒有經濟壓力,為什麼會缺錢?其實是因為作為一個重生者,一種天生對於金錢的佔有慾,因為熟知並且掌握了後來市場和社會動向重生者,會覺得不賺一把,有愧自己。
可是……
那樣能做得到無愧於心嗎?也許有人會說黎昀是個聖母瑪利亞,但問題是,每一本書都是作者辛辛苦苦,苦思冥想寫出來的,哪一本不是作者的嘔心瀝血之作?直接拿來用,難道不是斷了人家的路?
黎昀的性子就是那樣的,這是他一種潛意識的自我影響,即使重生以後,也定下了要博出一番前程,可是有一句話對他影響了幾十年了,怎麼可能一時就改得過來?
前世的黎昀,最喜歡的一句話,是選自諸葛妖人的《出師表》中,「苟全性命於亂世,不求聞達於諸侯。」
讓他狠下心來抄襲別人的書,即使不會被發現,他也做不到。
更何況,他是一個有著強烈自尊的人,怎麼可能允許自己拿著別人的東西成功?寫完全自己的書,是他最好的選擇。
至於寫什麼類型的小說,黎昀還沒有想好,靜靜地看著面前的空白紙,手指中的黑色簽字筆不自覺地轉動起來,必須先定下一個方向。
文筆方面不用考慮,自己的文筆雖然算不上大家,也是不錯的,否則怎麼可能在各種作文競賽中奪得頭魁?
那就得看看自己想要選擇什麼分類了。
首先留下幾種自己比較有感覺,或者比較擅長的類型。
都市,歷史,競技,玄幻。
競技的話……自己能寫的也就籃球吧?寫籃球也就得寫nba,黎昀可沒有興趣寫校園籃球,雖然已經擁有了強大的大腦,記住那麼多球員的名字,或者是推演各個交易,已經不成問題了,而且自己這牛逼哄哄的大腦推演出來的比賽絕對是有情有理,有依有據的,漏洞應該不會太多,可是自己並沒有很多想法.……畢竟一直寫競技場面,讓黎昀感覺少了些什麼。
那就把競技排除掉。
玄幻……這也是黎昀被黎昀排除的選項,因為玄幻可以說大部分都是套路,想創新沒那麼容易,而且一直是開新地圖,打新boss的,讓黎昀感覺沒啥意思,而且黎昀也覺得自己對於太宏大的世界觀,沒有什麼把握能力,對於熱血的場面,描寫的也不算非常好。
那就只有歷史和都市了。
歷史能夠讓黎昀痛快地表示出自己對於歷史的各種看法,而都市則能夠讓黎昀把多年以來對於人生,社會的看法表達出來。
不過……作為一個高級偽宅男,黎昀真的適合寫都市嗎?
所以也不怎麼費勁,黎昀只剩下歷史可以寫了。
而想要寫好一部歷史小說,選擇的插入時間段是極其重要的,如果選擇那種已經被寫到爛大街的時間段,作者必須要有一些新的東西和特色才可能立足和成功,至於選擇一些新穎的題材……
沒有聽說過,新穎其實就是冷門,如果沒有很好的功力和創意的話,寫出來的小說也不一定會有讀者捧場,但要是能夠寫得很棒,那也是可能會成為引領風潮的開派祖師。
黎昀打算寫的是三國,這算是已經被寫了很多的時間段了,不過黎昀打算寫的,是將一些玄幻色彩加入進去,寫一本新式的三國。
其實這麼來寫三國,在前世是有成功的案例的,比如墳土荒草大佬的《神話版三國》,他是將神話體系加入到了三國中去,而主角也是屬於劉備陣營的謀士,語言輕鬆詼諧,描寫有趣生動。
這麼說也許有些官方化了,不過不可否認的是,墳頭荒草大佬確實算是融合出了一種新穎的歷史寫法,在大部分生活流,攻謀流的正常歷史小說中,算是別具一格吧。
而黎昀要寫其實也差不多,這二貨估計已經忘記了剛剛心裡想的,不過他的這本書寫出來,其實也對以後墳頭荒草大佬的出現沒有什麼影響。
《漢末神魂》
黎昀用黑色簽字筆用力地在那張a3紙的中間寫下了四個大字。
這就是他新書的書名了,這本書的設定,是以原有的三國體系為主,融入了玄幻體系為輔的世界力量體系,如果講得簡單一些,就是將類似於唐家三少的《斗羅大陸》的武魂體系搬到三國裡面來,不過會在一定程度上削減武魂對於人物的加成,自己改造出一個合適的世界觀。
而且為了世界戰鬥力有一定的平衡,將領對上不會造成絕對的碾壓,達到誇張的以一敵萬,黎昀還需要進行詳細的修改。
筆隨心動,黎昀想到什麼,就在紙上寫下什麼,偌大的一張a3紙,在時間的流逝中漸漸被填滿,黑色簽字筆中的筆墨,也以肉眼可見的速度縮減。
當墨跡充斥滿整張a3紙時,黎昀放下了筆,倚靠在椅子上,頭偏著,看向了窗外。
窗外不知何時就下起了雨,沒有豆大的雨水,只有連成一片薄膜的雨霧。
聆聽著耳畔清靜的雨聲,黎昀感覺一種發自靈魂的安詳,一直以來神經都緊繃著的大腦,也在這一刻,得到片刻的閑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