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挖牆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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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站在你離開的光陰,等待黎明,湮滅你——”聚光燈下,嗓音在及不可無的伴奏之中悄然起伏,“那條可悲的魚。”
最後一個音落下,最後以吉他的兩道單音予以結束。
全場寂靜。
若說《日後呢》這一首,給眾人帶來的是初戀的甜蜜,那麽《悲魚》,則是一種悲哀的冷寂。
《日後呢》太過於輕快,以至於模仿人眾多,雖說大師姐唱得比許多人都出彩,但是質疑的聲音依然存在。
可當《悲魚》結束,現場方才那些冷嘲熱諷的人,終於心服口服。
下一瞬,不知哪裏有人帶頭鼓起了掌。
現場霎時響起雷鳴般的掌聲。
施媚低頭看了看手背上的腕表,淺淺勾了勾唇,輕聲道:“謝謝。”
“可以點歌嗎!”
“我想聽《小孩》!”
“我想聽《在你死去以後我的日子》。”
“……”
“不好意思,”施媚把吉他的電源摘下來,看著底下,“隻有兩分鍾了,不夠唱一首歌。”
一句話,全場登時間炸了。
“這才唱了兩首歌吧?就不唱了?”
“老子花錢過來可就是為了看你唱歌的,你這麽快就到點不唱了,浪費老子時間?”
“不行,再唱幾首吧!”
“對啊再唱幾首,你一束花多少錢,我給你送花!”
酒吧要求駐唱歌手唱歌的時候,是必須要給錢的。
隻是這個錢,不叫點歌費,也不叫小費,而是你托服務員或者其他工作人員去‘買花’送給歌手的。
自然,這個錢也不會真的拿去買花,而是歌手與酒吧各分一半。
施媚看著底下嘈雜一片,輕輕吹了聲口哨,道:“我跟老板可說好了,一天隻唱十五分鍾,現在還有一分十七秒,我可以跟你們互動一下,你們可以問我問題,時間到了我就走了。”
底下聽眾更是嘩然一片。
“哇!”
“這也太大牌了吧?”
“我湊,這個垃圾老板,這種歌手也請?”
“再唱幾首啊,唱這麽兩首也太敷衍了。”
……
“隻有一分鍾了。”施媚打了個響指,“沒其他需要的話,我先下班啦。”
“等一下!”一個粗彪大漢從人群裏走出來,“你說可以問你問題對吧?”
“是。”施媚眼波往那一瞥,唇角淺淺勾起,嗓音懶洋洋的模樣。
那粗彪大漢剛剛那氣勢洶洶的模樣,不知為何,登時間削弱了許多。
他問:“你本職做什麽工作?”
“打雜的,這是兼職。”
“工資多少?”
“養不活自己。”
粗彪大漢的態度明顯緩和很多,不過頗有些威逼利誘的意味,道:“那你跳槽吧,我是《幕後巨星》的工作人員,你要是來參加,不用海選,我直接給你進入回合賽。”
大漢的聲音可不小,底下又是掀起了一片聲浪。
“我湊?”
“光明正大開後門?”
“66666可以!答應他!”
“跳吧跳吧,如果從《幕後巨星》出來,那可就算是出道了啊,到時候還怕養不活自己?”
“去,這話你也信?這個大師姐什麽實力,脾氣多大,你是瞎?這種人怎麽可能甘願打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