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不能相愛
清純的歲月(中篇小說)張寶同2016.1.2
大家熱鬧一番,也就回家去做飯吃飯了。等大家走了,玉秀就開始掃地。陳傑幫著玉秀收拾。這時,一位年近五旬的婦人帶著一個七八歲的伢子進到屋裡,叫了聲秀妹子。玉秀馬上放下手上的掃帚,過來拉著婦人的手,要她坐下。婦人說,「我下午出去,才聽說你帶小陳伢子來了,就過來看看。」
陳傑以為這是何家的什麼親戚,可玉秀對他說,「這是黃格輝的母親。」陳傑一摸書包,想給那伢子拿些東西,可書包里已經空了。他就從口袋裡掏出兩元錢,遞給婦人,說,「不曉得您來,沒準備東西,這點錢就給伢子買東西吃。」
婦人擺了下手,說,「莫要太客氣。」可陳傑硬是把錢塞在了婦人的手裡。因為天要黑了,婦人說了幾句話,便拉著孩子走了。
這時,油燈點亮,飯菜上桌,有噴香的雞肉,糯米糍粑,青菜粉條,青筍辣椒,雞蛋辣椒和炒冬瓜燒茄子。把一個小飯桌擺得滿滿的。即使過年,家裡都沒做過這多的好菜。為了讓客人吃得好,兩位大人和玉秀陪著陳傑,三個孩子都安排在廚房裡吃飯。
何母一邊給陳傑夾肉,一邊歉意地說,「不過年不結婚,沒人殺豬,只能殺只雞。」
陳傑卻說,「你搞賊多的菜,只怕是在招待中央領導?」
何母說,「你是我們家的救命恩人。」
陳傑說,「莫這樣說,我和玉秀是很好的朋友。」
這時,馮伢子端著碗過來,對母親說,「媽,我要吃肉。」
母親給他夾了一塊肉,說,「莫要再來。」
玉香見母親給了弟弟夾肉,也過來要肉吃。母親把眼睛一瞪,訓道,「沒見有客人,好不懂禮節。」陳傑忙夾起一塊肉放在玉香的碗里。
何母對陳傑說,「你在隊里一個人生活,沒人管沒人問,好可憐呢。」
陳傑說,「沒么子可憐,比我在公社茶場好多了。我們在公社茶場,到了冬季和春季就沒得菜吃,去年我們一連三個月頓頓都是一碗醬鹽水一碗飯,而且飯是碎米做的,裡面好多細沙,吃不好,就把牙齒咯得好痛。我哥哥說那種碎米是給生豬作飼料的。」
何母好吃驚,說,「還不如我們家的豬吃得好。」
何父也問,「從來沒吃過肉吧?」
陳傑說,「去年中秋節時吃過一次,不過,是病死的母豬肉,每人只有半碗。我從食堂打到肉,還沒吃就聞到肉已經變質,氣味好臭,就把肉給別人吃了。」
玉秀說,「這樣說你下到隊里比在茶場好。」
陳傑說,「那是自然,隊里給我分米分油,還給我分了三分自留地,菜多的吃不完,好些菜都老了,沒辦法,就給雲爹的豬吃。前些天,茶場黃書記過來找我,要我回茶場。我說我在隊里蠻好,不回茶場了。」
玉秀說,「是的,莫回。在隊里在茶場都是掙工分。」
吃完飯,喝著茶,何母開始提及還錢的事。她把錢放在陳傑的桌旁,說,「你給我們幫了好大的忙,花了好多的錢。本來應該把錢一下還清,可是,我跑遍了村子,才只借到了這二百元錢。你先拿上,剩下的錢,我們到年底分了錢一把還清。」
可陳傑說,「還么子錢喲?你家裡遇到困難,我幫忙是應該的。」說著,便把錢硬是塞在了何母手裡。
這讓何家人很是吃驚,因為這大一筆錢無論是誰也不能說就不要了。何母忙說,「你父親掙錢也不容易,再說這錢是你父母的,不能不還。」說著,又把錢放在桌上。
陳傑說,「這錢是我向我媽借的,我對我媽說了,等我工作了會加倍嘗還。」說著,再次把錢塞給何母。
玉秀覺得太過意不去了,說,「如果這樣,我們欠你這多的情,真不曉得如果還了。借別人的錢不還,我們晚上會睡不好覺。」
陳傑朝她望了一眼,就說,「那我把錢先存放在你這,等我需要了再過來取。」
吃完飯,玉秀帶著陳傑要離開了。何父何母把他們送到了水塘邊的小路上。這時,玉香突然從屋那邊跑了過來,對陳傑喊道,「小陳哥哥,下次再來。」
陳傑就故意逗著她說,「你為何要我再來?」
玉香說,「你來了,我們就有肉吃了。」
陳傑笑了,說,「你不怕我來得多,會把你家吃窮的?」
玉香不曉得如何回答,就擠了擠眼睛,跑走了。
走在路上,玉秀深有感觸地說,「我的事本來是不讓你管的,看來,不讓你管還是不行呢。」
陳傑笑著說,「老天就是派我來管你的事的,你不讓管還不行呢。」
玉秀就說,「要不,別人都說我是你的妹子,原先我還給他們解釋,可是,現在,連解釋都沒辦法解釋了。」
陳傑笑了,說,「那你就莫要去解釋。」
玉秀故作認真地說,「那我以後就真是你的妹子了,我要和你談愛呀。」
陳傑一聽這話,臉色馬上變了,說,「不行,一旦我招工走了,會把你搞得跟嚴妹子一樣可憐。」
玉秀就說,「那你莫要去當工人,跟我一起回家當農民。」
陳傑口氣堅決地說,「不行,除非我們一起當工人。」
玉秀嘆著氣說,「看來我們還是只能做朋友。」
(請關注張寶同的簽約作品《詩意的情感》紀實著,精短散文、生活隨筆和中短篇小說,正在上傳《寵物》4.塢眉度假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