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放龍入海
替湯姆·漢森背完鍋后,約翰要去看看他請來的那些小妖們。
在湯姆·漢森的領引下,約翰一行人走進了RCA藝人休息室樓層。
他第一個見的是來自英國倫敦的蒂朵。這位1971年出生的天后,現在只有19歲,正是花樣年華時。前世蒂朵是1996年為Faithless樂隊的專輯演唱了歌曲《Flowerstand Man》而出道,直到1999年才發行首張專輯《No Angel》。
這一世因為有了約翰的介入,她出道的時間被整整提前了六年。
「你好!蒂朵。」約翰一臉陽光燦爛的看著眼前的青春少女。此時的約翰與在湯姆·漢森辦公室中那冷酷嚴厲的外表截然相反。
他作為約翰·克里斯鄧導演時,可以自由散漫、可以隨心所欲、可以哭可以笑、可以交朋友,因為他只是一個導演。
而作為摩根家族繼承人JK時,他就再也不能隨心所欲,因為他的肩上抗著的不在是攝影機,而是摩根家族和摩根聯盟,他的一言一行代表著摩根家族和摩根聯盟,他的一個決定直接影響著成千上萬人。所以肩上的擔子不允許他自由散漫、不允許他隨心所欲、甚至不允許他有朋友。
「你好!克里斯鄧導演」蒂朵靦腆伸出手與約翰握了起來,同時心裡也十分驚訝,因為導演在他心中都是一些一大把年紀的人。
「來美國還習慣嗎?」約翰落座后詢問道。
蒂朵點了點頭「還好!」
「蒂朵!現在還沒有唱片公司簽你吧!」約翰準備把這位天后拉到自己這艘船上。
「沒有」蒂朵搖了搖頭。
「那你覺得RCA唱片公司怎麼樣?」約翰此刻像是一隻大灰狼一樣,一點點引誘著眼前剛剛從學校畢業的小紅帽。
蒂朵在別人的眼裡是美女、才女,但在他眼裡是美女、才女的同時也是綠油油的美刀。
後世蒂朵發行的《No Angel》專輯全球銷量突破2千萬張,《Life For Rent》專輯全球銷量達1千3百萬張,這些都是錢呀!所以約翰不可能視而不見,而且蒂朵成功問鼎天后,她的加入又可以讓RCA收穫一枚巨星。對於約翰來說這是名利雙收。
「這裡非常好!」作為立體聲萌芽時期的三大發燒品牌之一,RCA的大名蒂朵自然非常清楚。
約翰看見蒂朵對於RCA感官還不錯,心裡偷偷樂了一下「那有沒有想過加入RCA,成為其中的一員。」
「我?」蒂朵聽到約翰的話,懷疑的用手指指著自己。她從來沒想過能夠加入RCA。對於她來說這裡就是心中的聖殿,這裡有世界級的交響樂團、指揮大師、鋼琴大師、小提琴大師、長笛演奏大師家、歌唱家……等。
對於一個音樂專業畢業的學生而言,能與這些平時只在書本里、電視中看到的大師待在一起,近距離接觸這是一種幸福和榮耀
蒂朵有些忐忑看著約翰::「我可以嗎?」
約翰笑了笑,他沒有直接回答蒂朵的話,而是轉過頭看著湯姆·漢森「你說呢!漢森總裁。」
「當然可以!等一會蒂朵小姐就可以帶著自己的經紀人來我辦公室簽約。」湯姆·漢森微笑的說道。他自然不會蠢到連約翰想把蒂朵簽進RCA的想法都看不出來。
「太好了!」蒂朵高興的跳了起來,19歲她還不成熟,自然隱藏不足心裡的興奮。等到發現眾人都在觀望她時,蒂朵吐了吐舌頭,一臉窘迫低著頭:「謝謝你克里斯鄧導演!謝謝你漢森總裁。」
「歡迎你的加入」漢森笑著點了點頭。
看完了蒂朵之後,約翰接著與納納、丹尼爾·波特也見了面,同樣將這兩位歌手簽進了RCA產品公司。
緊接著約翰最後要去看的就是肖恩·科里·卡特,這位被他強行擄來的世界巨星。這一次約翰沒有讓湯姆漢森他們一起跟著,而是和黛妮兩個人單獨去了肖恩·科里·卡特房間。
「Jay-Z!在RCA過得怎麼樣!」肖恩·科里·卡特為了與過去告別,他從新取了個名字叫Jay-Z,這也到符合這位世界巨星後世的名字。
「你好!克里斯鄧導演。」Jay-Z自從被約翰收拾過後,對約翰發怵的得很。「我在RCA還不錯,你怎麼過來了?」
「我來看看你,坐吧!」約翰指著一旁的沙發道。
等到Jay-Z坐下后,約翰繼續道:「我不準備讓你簽在RAC唱片公司,等到電影歌曲錄製完后,你就自己開個廠牌,我相信以你經營毒品生意的頭腦,一定能經營的好這家廠牌,到時候有什麼事搞不定,可以找我的助手米勒小姐。」
約翰之所以將蒂朵他們簽進RCA,那是因為他們只適合做歌手,而Jay-Z在適合做歌手同時更適合做一名商人,如果把他栓在RCA那就束縛了他的天賦。
前世Jay-Z就是在沒有唱片公司欣賞的情況下,才和朋友一起開了Roc-A-Fella唱片公司,用來製作、發行自己的專輯。
而Roc-A-Fella的成功也讓他有了更多的錢可以用來投資球隊、服裝、酒吧、高端酒店和藝術畫廊……等。這才讓他身價一度達到30億美元。
所以約翰要做的就是放龍入海、放虎歸林,讓Jay-Z自己出去闖蕩,而他則在背後給予支持。
約翰謝謝這一世的Jay-Z有了他的支持,在商業上的成就一定可以超過前世。
Jay-Z聽完約翰對他的安排后看著約翰到:「好的克里斯鄧導演!」說完后又看著黛妮道:「米勒小姐請以後多多關照。」
黛妮沒有說話,只是微微點了一下頭。
工作上的事談完后,約翰接著要談的就是待遇問題,Jay-Z雖然要為他打29年的工,但也得開工資。總不能讓人餓著肚子幹活吧!
約翰想了想道:「至於你的待遇就總利潤的50%,能拿多少錢就看你的本事」作為一個管理者約翰知道,光靠鎮壓是不行的,想要下面人賣命幹活,就得給予一些甜頭。
而約翰相信Jay-Z有了這50%的分成后,絕對不會消極怠工,而是會更加努力,因為Jay-Z每掙一美元就只有五美分屬於自己,他唯有更加努力的掙錢才能讓自己的荷包鼓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