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六章 招兵買馬
福曼是什麼樣的人,楊毅心裡有數,跟他一樣都是來歷不明,楊毅沒少試探福曼,比如關在瓊斯的牢籠里,比如把初夜權轉讓給他,可福曼就像是個傻乎乎的魔法師,無奈卻又不過分顯露對他的不滿,楊毅也試探不出什麼來。
但是楊毅知道,福曼對他應該是沒有壞心思的,或許就是個來路不明的魔法師,又或者有什麼難言之隱,不得不跟著他這個倒霉的騎士老爺,甭管怎樣,楊毅都不可能對付福曼,何況王后的離間計實在是太明顯了。
福曼不在莊園,楊毅讓他帶著金幣去附近的領地買馬去了,洛克郡建設初期,需要的馬匹不是個小數,可是洛克郡卻偏偏不產馬,隔著洛克河對面是一個叫列夫騎士的領地,雖然兩個領地之隔著一條河,差距卻相當大,河對面草場豐美,牛羊,馬匹成群,河這邊的洛克郡卻是土地貧瘠,糧食產量不高,還靠著一座山。
洛克郡不產馬,那就去買吧,楊毅手下能用的人不多,給了福曼一千個金幣,不光是要買馬,牛羊牲口都買,可是去了三天,福曼還是沒有回來,出了書房,楊毅收拾利索,走出了莊園,走步來到莊園右邊的幾個帳篷前。
五個巨大的帳篷,就是洛克郡的軍營了,楊毅很想建設一支效忠他的軍隊,因為他知道甭管是在現實世界還是童話世界,沒有實力都是悲劇的,所以過完了新年楊毅就讓瓊斯在洛克郡徵兵,給出的價錢也很高,八個銀幣一個月。
楊毅沒有想到的是,洛克郡人對當兵沒什麼興趣,儘管當兵掙的錢多些,還不用繳稅,但年輕人大多選擇挖礦和伐木,報名的人寥寥無幾,招了一個星期的兵,只招來了三個年輕人,倒也不是說報名的人少,小娃娃和大叔都來報名,但是楊毅和瓊斯對士兵的質量要求非常高,十六歲到三十歲,大了或是小了都不要,而且要健壯,聽話。
符合標準的人真心沒有多少,無奈的楊毅和瓊斯把當兵的酬勞每個月又漲了兩個銀幣,達到了每月十個銀幣的高價,如此一來,當兵的一年下來可以賺取一個金幣還多,對洛克郡的人來說簡直是筆巨富,於是有人不再去挖礦和採伐,選擇當兵。
即使是這樣,一個月後,加上外來的年輕人,楊毅和瓊斯也才招到了三十個合格的小夥子,能招到三十個小夥子,楊毅已經很滿意了,畢竟洛克郡的人實在是太少了,而現在各方各面都需要人,又不能進口……
在這個落後的年代,人口也是財富啊,可招攬人口不是一天兩天的事,只能是先湊合著把架子搭起來,兵有了,但是沒有兵營,只能是搭建了幾個帳篷,瓊斯領著這些年輕人一邊練兵,一邊建設兵營。
幸好洛克郡老人不少,楊毅花了點錢,雇傭了些老人縫製軍服,軍被,幫著做飯,總算是有了點模樣,可惜的是,刀劍,鎧甲一點著落都沒有,別說這些新兵,就連騎士老爺楊毅也沒有一身真正的騎士裝備。
可是楊毅實在是太需要一隻軍隊了,以後保護商隊,保護洛克郡,保護他騎士老爺,擴展領地……都少不了軍隊,為此楊毅和瓊斯沒少湊在一起商量該如何打造這支軍隊,在這個世界里,重騎兵已經達到了巔峰,也就是楊毅這些騎士老爺們。
騎士其實就是重騎兵,造價是非常昂貴的,一個莊園幾年的收入也就能打造一副戰甲,高大的戰馬,從小就要接受嚴格格鬥訓練的職業騎士,加上覆蓋人馬全身的厚重金屬護甲和一把雙刃劍,使重騎兵就象坦克一樣縱橫無敵。
一有戰爭,各個國家的國王就會讓各個封地的騎士帶著侍從參戰,武裝侍從起到輔兵的作用,平時幫騎士老爺喂馬,做飯,洗衣服,擦武器,甚至扛著騎士老爺的鎧甲,盾牌,長槍,寶劍,戰鬥的時候守候在騎士老爺身邊,保護跟殺傷敵人。
這樣的輔兵,一個騎士最少需要十個,甚至富裕的騎士會有幾十個輔兵,以騎士為中心,代表的重騎兵,代表了一個國家的武力,比如白雪公主的薩克森伯爵國,國內有二百個騎士,以二百個騎士為中心,就算每個騎士有三十個輔兵,加起來差不多六七千人馬,加上一些步兵,不到一萬人,這些就是薩克森伯爵國全部的武裝力量。
重騎兵裝甲堅固,全身完全覆蓋,甚至連眼睛也完全防護,但這種裝備顯然不利於近身搏鬥,眼睛視野很小,基本上限制在正前方。只能用來衝鋒,衝過去之後,掉過頭來再衝鋒,但是絕對不能停下來肉搏!
中國也有過重騎兵的出現,在南北朝時期,人稱鐵浮屠。不僅人有人甲,連戰馬也全副披掛,一個騎兵就好像是一座高大的戰神雕像,推進的時候,如同鋼鐵的城牆迎面而來。重騎兵的確很酷,衝鋒很厲害,但是缺點也很多,最關鍵的是,造價太高了,楊毅根本就玩不起重騎兵,而且重騎兵還不能獨立完成一項綜合的作戰任務,得有太多的人配合,最關鍵的是,楊毅知道歐洲的重騎兵碰上了蒙古騎兵,基本上就是被虐的命運。
蒙古騎兵基本上是輕騎兵,身上穿的是皮甲,皮甲上面掛著鐵片,好製作,也能有效的防身,蒙古人擁有射程最遠,殺傷力最大的組合式弓,這種弓的拉力在五十公斤和七十五公斤之間,短小便於騎兵運用自如。這種弓射出的箭殺傷範圍可達三百米,如果在箭上裝備上鋒利的金屬箭頭,便能穿透最厚的盔甲。配合蒙古騎兵的機動力,簡直就是打遍天下無敵手。
蒙古騎兵天下無敵,基本上靠的是弓箭,不像是歐洲重騎兵傻乎乎的只知道衝鋒,衝鋒個一兩個回合,就衝鋒不動了,蒙古騎兵打法很靈活,看見重騎兵基本上是策馬就跑,一邊逃走,一邊向後方的敵人射箭。蒙古人稱這種戰法為「曼古歹」。
這種戰術的精髓在於,一是從遠距離攻擊敵人,二是持續不斷的攻擊敵人,三不給敵人還手的機會。在這種攻擊下不論敵人的精神和裝甲多麼堅強,徹底崩潰只是時間的問題。歐洲騎士大多配備重盔重甲,雖然近戰時十分強大,機動力卻根本無法和蒙古騎兵相比。如果碰上蒙古騎射手,不僅追不上,連逃都逃不掉,只有作箭靶子的份。
而且蒙古騎兵不像歐洲騎士那樣完全依賴強攻,他們只有當先用弓箭把敵人殺傷大半時才與敵人短兵相接。現實世界的古代,蒙古騎兵就是靠這種戰法在多瑙河畔大破歐洲最精銳的十萬匈牙利大軍,殺敵七萬餘,用弓和箭演奏了一曲」紅色多瑙河」,幾乎徹底消滅了歐洲的抵抗力量。
楊毅想要的軍隊,就是這樣一支輕騎兵的軍隊,為此跟瓊斯也是研究了很長時間,瓊斯是個真正的戰士,很快領悟了楊毅的構想,完全贊成訓練出一支輕騎兵來,所以戰馬是必要的一環,這也是為什麼楊毅迫不及待的讓福曼去買戰馬,起碼要讓洛克郡的這些土老帽會騎馬,並且要騎得好,不管怎麼訓練,都必須要成為一個合格的輕騎兵,他騎士老爺的銀幣不是那麼好拿的。
戰馬還沒有買來,但也不能小夥子們閑著,於是楊毅和瓊斯就先製造了些長槍,說是長槍,騎士跟紅纓槍差不多,杆子是木頭的,只有槍尖是鐵的,每天楊毅和瓊斯就帶著三十個小夥子扛著紅纓槍圍繞著洛克郡跑步,跟五公里一樣,一天跑三次,先把體能練出來在說,跑完步,就訓練走步和軍姿,以及一些刺殺的本領。
總教頭當然是瓊斯,楊毅身在其中,不過是起到一個帶頭作用,目的無非是,看到沒有,騎士老爺都跟著訓練,你們還有什麼可抱怨的?於是乎,楊毅瓊斯帶領的三十個小夥子跑步,就又成了洛克郡的一景,甚至一些孩子無聊的也跟在他們身後跑……
洛克郡的人從來沒見過有這樣訓練戰士的,但只要有騎士老爺在,洛克郡永遠不缺少熱鬧看,洛克郡人越來越習慣楊毅的稀奇古怪,楊毅也每天咬牙堅持跟著訓練,不為別的,就為了一份安全感,特媽的,老子學魔法是不成了,成為一個偉大的騎士也夠嗆,可老子起碼得有自保的能力……
別說,折騰了一陣子,楊毅這個小白臉之前的亞健康狀態有了改善,人也變得精神了起來,一個星期後,福曼帶人趕著五十六匹馬,三十七頭牛,五百隻羊回來了,聽到小孩子們來通知他,楊毅急不可耐的去迎接福曼,內心很是激動,老子的輕騎兵終於有馬騎了,可是當他看到福曼趕回來的馬,一張臉頓時就耷拉下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