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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 你願意嫁給我嗎?

  倆人出了那些人視線範圍,陽休之放開摟著她後背的手,站到她前面來,緊張地問:


  「剛才他沒打到你吧?」


  蕭甜悠回答:「沒有」。


  讓她怎麼說實話?那個人可是剛好打在她胸前最軟的地方。當著那麼多人的面,羞都羞死了。


  「那就好。」陽休之鬆了口氣。


  「你沒事吧?要不要送你上醫院?」


  「不用,要上醫院的是那小子,我沒事。」


  蕭甜悠:「……」不逞強會死嗎?明明看你就是處於下風的那個。


  倆人坐進車裡。


  「你送我回家吧。」陽休之捂著胸口呲呲幾聲,裝作很痛的樣子。


  「還是送你去醫院拍片吧。」蕭甜悠見他痛苦的樣子,不放心地說。


  陽休之:「真的不用。」看來這個裝痛的尺度沒把握好。


  「那些人不是你朋友嗎?怎麼打起來了?」


  蕭甜悠系好安全帶,發動車子,邊掛檔邊問。


  「如果我說是為你打架的,你信不信?」


  「不信,我都不認識那些人。」蕭甜悠說。


  「好吧,你不用信。」


  蕭甜悠也不再問,管他為了什麼打架呢?他是她上司,又不是男朋友,她用不著關心。


  陽休之將椅子靠背往後倒,靠在上面,偏著頭,剛好能看到開車的人的側顏。


  他傻笑著,一瞬也不瞬地看著她。


  這是他想念了十幾年的他的晶晶,怎麼看也看不夠。


  感情真的是個很奇妙的東西,他們再次相遇時,雖然誰也沒認出誰,卻很快地相互吸引,喜歡上了對方。


  要不是他因她而拒絕她,他們現在,應該是很相愛的一對了吧。


  感覺被注視了的蕭甜悠,側過頭看了他一眼。


  這人的眼神,怎麼這麼溫柔,這麼瞞眼的寵溺?

  這眼神,怎麼好像有些熟悉呢?

  女孩蹙眉想了想,想要回想是在夢裡見過呢?還是在遙遠的記憶中見過。


  想不起來,那乾脆問吧?


  「陽董事長,我們以前認識嗎?」


  我們以前認識嗎?陽休之在心裡默念著這句話。


  我們豈止是認識!


  一下子,裝在他腦海里的那些美好回憶,齊齊地湧來。


  從記事起,他們倆就背著小書包,手拉手地一起上幼兒園。


  幼時的她粉嘟嘟的,一雙大眼睛葡萄一般,唇紅齒白。梳著兩條辮子,穿著漂亮的公主裝。落在誰眼裡都想多看幾眼。


  大人們看著喜歡感慨一句『誰家的孩子這麼會長,真好看』。


  這時旁邊的他就會驕傲地接一句『這是我妹妹』。


  本沒想要回答的大人,這時就會注意到他,見小男孩也長得好看,一般會說『呦,哥哥也這麼帥,真是一家人都會長』。


  被大人稱為一家人,每每這時,他就會心裡樂得開了花。


  小孩子們表達喜歡的方式跟大人就不一樣了。


  看小女孩長得漂亮,淘氣的小男孩引小女孩注意的方式往往是欺負一下她。


  拉拉她的小辮子,捉只小青蛙、小蟲子什麼的,往女孩漂亮的衣服上丟,引得女孩尖叫。


  這時候,小朱星就會出場,將肇事的小男孩痛打一頓。


  久而久之,不管在幼兒園還是小區里的小朋友,還是後來的小學同學,大家都知道,寒晶有一個和她不同姓的哥哥,將她護得死死的,誰也不能靠近她,更別提欺負她了。


  喜歡她的小朋友,看漂亮的小女孩在眼前蹦蹦跳跳的,也只能遠遠看幾眼,不敢親近。


  幼時的小朋友還喜歡玩扮家家遊戲。模仿生活里或是電視里看來的場景。


  他和晶晶也常玩。


  他記得那時的他們,將晶晶喜歡的布娃娃抱到院子里,再搬幾把椅子擺放著,就是一個假想的家了。


  家裡的人,有當爸爸的他和當媽媽的晶晶,還有當小孩的布娃娃。


  他們拿玩具裝上沙子、草和花之類的東西,再用小樹枝當筷子,煞有介事地喂他們的孩子吃飯。


  還學著大人哄小孩的樣子,將布娃娃抱在懷裡,一邊搖一邊拍,口裡念念有詞。


  有時,他會用草藤之類東西編成環,再在上面插些漂亮的花,做成花環給晶晶戴上,把她扮成新娘子。


  再做個小環當戒指,學著電視里的,單膝跪在地下,向坐在椅子上的晶晶求婚。


  「晶晶公主,你願意嫁給我嗎?」


  「我願意。」小女孩開心地笑著,學著電視里的,緩緩伸出一隻手。


  他也嘿嘿地笑著,無比認真地給她戴上戒指。


  此時,坐在車裡的陽休之,回想著這些畫面,無比溫柔地傻笑著,一時忘了回答蕭甜悠。


  等了半天的蕭甜悠回頭看了眼陽休之,擔心地問。


  「那個人沒打你頭吧?」


  這人怎麼一副傻子歡樂多的樣子,不會是被打傻了吧。


  陽休之看著女孩,無比溫柔地開口。


  「我覺得,我們好像從一出生就認識了。」


  蕭甜悠噗嗤一笑。


  這人只怕真的傻了,還『一出生就認識了』,吃奶的寶寶難道也有記憶?

  女孩的笑,讓陽休之想起了他們上小學一年級時的一件事。


  放學后的兩人走在路上,經過一個小賣部時,晶晶說想吃冰激凌,他就噔噔噔跑向小賣部。


  媽媽給的零花錢,他是捨不得給自己花一分的,哪怕是自己再喜歡的玩具,也不會買。


  他拿出積攢的零錢,買了一個冰激凌。


  老闆說:「小朋友,今天搞活動,買兩個6折哦,很划得來的。」


  他看著零錢猶豫了一會,就買了兩個,想想兩人排排走,一起吃冰激凌的畫面,美得冒泡呢。


  高興地跑回馬路時,卻沒見了晶晶。


  急得要死的他,邊往前跑,邊大聲地喊。


  馬路旁邊的草地上,三四個小男孩,正圍著一個人,在那推推搡搡的。


  飛快地往那邊跑的他,發現中間的女孩正是晶晶。


  「放開他。」他邊跑邊厲聲喊,吸引了那邊幾個小孩的注意力。


  見有人來,那邊的小孩們更是出大招了,有的抱手臂,有的抱腰,有的去掰手,要搶回女孩手裡的小鳥。


  他跑了過來,單用一隻手,就將那幾個小孩丟一邊去了。


  晶晶躲在他身後,他一隻手舉著冰激凌,一隻手擋在前面,對小孩們說。


  「敢欺負她,看我下次怎麼收拾你們。」


  今天的他不能發威,手裡還拿著冰激凌呢,這可是他兩個星期的零花錢買的,不能糟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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