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9章 公子再說冠軍侯
公子繼續說道:「漢武帝的所作所為在很多方面上都跟秦始皇非常相似,人們總喜歡將秦皇和漢武相提並論。
秦始皇在統一中國后做了很多改革,其中最重要的一項便是用郡縣製取代了分封制。
秦始皇一共有二十幾個兒子,全部沒有分封到外地,都留在他的身邊,這也就使得宮闈鬥爭異常的激烈。
最終他的一個小兒子逼死了太子,坐上了皇位。
站在衛太子劉據的角度來看,最害怕的就是武帝效法秦始皇不分封皇子,太子身邊的人時時刻刻都在提醒著他,千萬不要重蹈扶蘇的覆轍。
在分封制下,封國國君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他們可以在自己的封國內組建軍隊、收取賦稅、制訂法律、任用官吏、發行貨幣,職務父子相襲,儼然就是一個國中之國。
武帝一直都在致力於消除封國的影響力,從他內心深處來講,他是不願意再製造國中之國的。
霍去病兩度請劉徹冊立三皇子為王,第一次很可能只是口頭請求,劉徹未予理睬.
緊接著霍去病上書,再請冊立皇子為王,武帝無奈,吩咐下御史討論。
沒想到這一討論帶來的竟是群臣附和,聲勢浩大。
武帝本來不想封王,但是外有群臣一請再請,內有病中的王夫人哀哀哭泣,最後,他終於妥協了,在這年的四月冊立了三個皇子為王。
封了王的皇子到了一定的年紀就必須離開京城去自己的封地,從此離皇權越來越遠,很難再對太子的地位構成威脅。
而此後不久,王夫人也離開了人世。
這場宮庭的奪嫡大戰以太子的勝利而告終。
這件事由霍去病帶頭,群臣附議,但是為何身份顯赫的衛青從沒表過態呢?
是為了避嫌疑嗎?為什麼霍去病就不避嫌疑?
霍去病不是一個老練的政客,請求封三王這件事不可能是他自己某天的忽發奇想。
從後來的群臣附議來看,也不可能是一個人的忽發奇想,這件事有很深厚的政治背景,是一件預謀已久了的事。
值得一提的是,霍去病只是一個發起者和帶頭人,後來群臣一請再請,他並沒有加入,完全是一副置身事外的姿態,可見他對此事並不熱衷。
前面已經說過了,漠北大戰後,霍去病最缺的便是親情,最想挽回的,也一定是親情。
這時,如果有人告訴他,有一件事對衛氏非常有利,但是卻需要他鼎力相助,此時的霍去病一定會義無反顧的站出來當這個帶頭人。
五,霍去病之死與衛伉矯制
元狩六年九月霍去病去世,元鼎元年,衛青長子衛伉因矯詔而失去了侯爵,這兩者在時間上是否有必然的聯繫?
當時的人以十月為一年的第一個月,也就是說霍去病死於那一年的年末,與第二年緊緊相接。
霍去病之死與衛伉失侯最短有可能只相差一天,最遠不過一年。
史記記載:「自驃騎將軍死後,大將軍長子宜春侯伉坐法失侯。」
毫無疑問,這兩件事在時間上緊緊相接。
再來看衛伉的罪名:矯制。
矯制,也就是假傳聖旨,後果非常嚴重,需要冒很大的風險,那麼衛伉為什麼要矯制呢?
他干冒奇險去矯制,不可能是為了雞毛蒜皮的小事,也不可能是為了微不足道的小人物,那麼他假傳聖旨的對象是誰呢?
他假傳了一道什麼樣的聖旨?
這麼重的一個罪,不管多麼大的人物,只要沾上這兩個字,死罪難逃。
為什麼衛伉僅僅是削去了侯爵,而沒有死呢?
以衛青當時在武帝心中的分量,能保得住這個犯了死罪的兒子嗎?
這一年霍去病不過二十三歲。按常理推算,衛伉很可能只有十幾歲。
這樣的一個少年能有多大的本事?能掀起多高的風浪?他有什麼資格矯制?
他會否只是一個被人利用,受人擺布的小棋子呢?
六,關於張湯之死
張湯是武帝朝極為重要的一個大臣。
當年陳皇后的巫蠱案是他處理的,淮南王的謀反案也是他鎮壓的,朝中律令是他修訂的,算車緡是他最先提出的。
他的作用並不局限在某一個領域,武帝前期的每一項重大政治舉措幾乎都有張湯的身影,可以說他既是決策者,也是執行者,集內外朝身份於一身。
張湯是一個什麼樣的人呢?
除了心狠手辣,樹敵頗多之外,他還非常清廉,死後家無餘財。
張湯雖然不愛財,但是對權勢的追求卻是狂熱的,這勢必會影響到衛氏的利益。
具體的說,張湯與丞相存在著利益之爭,有謀奪丞相之位的野心,而丞相是太子少傅,與衛氏利益密切相關。
武帝對張湯非常倚重,甚至在張湯生病時,親自去他家裡看望他。
然而封建帝王都是多疑善變的,當一而再,再而三的有人詬病張湯時,武帝動搖了,將他下獄審查。
張湯是有名的酷吏,平時得罪的人太多,很快就被人群起而攻,最終他在獄中自殺而亡。
臨死前傳話給武帝,說陷害他的人是三長史。
長史是丞相的長史,也就是說,他們都是丞相兼太子少傅庄青翟的人。
張湯一死,武帝立刻就後悔了,非常心痛,但是已經無法挽回了。
他能做的只有怒誅三長史,丞相庄青翟後來在獄中自殺。
這是一場典型的權利之爭,最終得利的仍然是太子衛氏一黨。
他們雖然死了一個少傅,但是新任的丞相趙周是太子太傅。
可以說衛氏勢力並沒有受到打擊,反而他們很可能因為張湯之死引起的權利真空而得利。
在這個事件中,受到打擊的是武帝。
七,誰是真兇?
一連串的政治事件,一連串的人員變動,權利更替,足以證明這段時間政治鬥爭的複雜激烈。
衛氏一直處於風暴的核心地位,並始終牢牢的佔據著上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