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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章 永嘉大話衍農商

  陳輔良接著說:「秦國經過商鞅變法,使重農抑商政策形成,秦統一后,繼續奉行重本抑末政策。


  法律規定的市籍政策,就是產生於秦,沿用於漢。


  重農抑商是從前漢大力推行並使之法律化的。


  首先,大力推行抑商政策和賤商措施,表現之一,宣揚『商業害國論』。


  一些思想家繼承了春秋戰國以來『事末作』則『國貧』的理論,並進一步宣揚之,全盤否定商業。


  表現之二,貶低商人地位,並加以各種形式的人身侮辱。


  除了繼續實行秦朝的七科謫戍和市籍制度外,還用了一些侮辱性的辦法來貶抑商人,將商人及其子孫拒之於當政者之外。


  表現之三,經濟上抑商。


  一是對商人『重租稅以困辱之』;

  二是頒布經濟法令,對利潤豐厚的鹽、鐵行業實行官營壟斷的『禁榷』制度,從商富大賈手中奪回鹽鐵和貿易的控制權,擠兌縮減商人的經營範圍。


  三是剝奪商人對土地的占有權。漢武帝規定,『賈人有市籍者及其家屬,皆無得籍名田,以便農。敢犯令,沒入田僮』。


  那麼接下來我們再分析一下,當政者為什麼要重農抑商,這樣做有什麼樣的影響呢?


  重農抑商政策的出現,首先是由經濟原因決定的。


  中國傳統社會的經濟基礎是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這種經濟的主要部門是農業。


  農業是決定性的生產部門,提供給人們是了基本的生活資料,農業生產的狀況直接關係到國家的興衰存亡。


  因此歷代統治者都把農業當作根本性的大事來抓,採取一系列督促、鼓勵、組織農業生產的措施,在國家經濟政策上向有利於農業發展的方向上傾斜。


  其次是由政治原因決定的。


  通過發展農業,朝庭可以徵收穩定的土地稅來保證財政收入;


  另外還可以牢牢地將農民束縛在土地上,使人民安居樂業,人丁興旺,使國庫糧倉充盈,既可內無糧荒、動亂之虞,也可外無侵擾之慮,有利於國家和社會的穩定。


  而工商業不能提供最基本的生活資料,並且日益發展的工商業與農業爭奪勞動力,加劇勞動力從土地上流失,會出現影響農業生產甚至危及政權統治等社會問題。


  再次是文化方面的原因,就是『義利之辨』、『重義輕利』觀念為代表的倫理思想。


  義者,宜也。農為國家之大利,為國家之最適宜者,故亦為國家之大義。


  重農即國家『重義』也。商為私人之利,為國家之害。抑商乃國家之『輕利』也。


  農、商的這種利、害屬性是中國特殊的社會性質、文明模式所決定的。


  這種利害,不光是經濟之利害,亦有倫理之利害。


  孔子曰:『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孟子曰:『何必曰利,惟有仁義而已矣。』


  兩聖之言為中國傳統文化定下了基調。


  從此以後,『義利之辯』、『重義輕利』成了中國倫理思想的鐵則。


  聖言即理,聖言即法,這一倫理觀深刻地影響了中國社會的經濟生活,深重地影響了中國的法律法令。


  這種政策對後世的影響是兩方面的。


  一方面,重農抑商政策在初期對當時農業以及社會經濟的發展、維護社會穩定、鞏固新興地主階級政權起了積極作用。


  例如商鞅變法,實行重農抑商政策,鼓勵發展農業生產,從而促進了秦國的經濟實力不斷增強,為後來秦始皇統一六國奠定了物質基礎;

  前漢初期實行的一系列重農抑商政策為大漢的穩定和強盛提供了堅實的保障等等。


  另一方面,重農抑商政策也導致地主官僚不斷兼并土地,使土地高度集中,農民破產流亡,影響了農業生產的發展,激化了階級矛盾,造成農民造反作亂不斷爆發。


  地主官僚集團也因瘋狂兼并土地而更加腐敗,導致王朝更迭。


  秦朝的滅亡、前漢的顛覆,就是我們眼前活生生的例證。


  那麼,目前我們又處於一個什麼樣的境地呢?


  就我們大漢而言,前漢之初之所以實行重農抑商的政策,有其不得已的苦衷。


  經濟上,前漢建立之初,萬象凋敝,農業勞動力十分缺乏,農業『戶口不得而數者十二三』,經濟衰敗到『民無藏蓋』,『天子不能具鈞駟』的地步。


  可是,一些富商大賈和豪強地主卻仍在瘋狂地兼并土地,掠奪人口,『商人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的現象普遍存在。


  正是在這種情況下,前漢初年的統治者才採取了上述抑商措施。


  隨著前漢社會經濟日漸恢復,抑商政策也逐步鬆弛。


  到惠帝、高后時,商人『乘堅策馬,履絲曳縞』已成合法。


  到武帝時期,抑商內容就只剩下打擊富商大賈兼并土地和壟斷經濟了,這從桑弘羊理財所採取的措施中完全可以看得出來。


  如鹽鐵專賣、均輸、平準等無一不是針對富商大賈的,而對中小商人則不僅不抑,還提出了一些有利於他們發展的政策和主張。


  如桑弘羊一上台就提出『農商交易,以利本末』的口號,主張『開本末之途,通有無之用』,『使農商工師各得所欲』,實際是農商並重。


  前漢末年,有人曾奏請哀帝重申『賈人皆不得名田、為吏』之令,也只落得個被擱置不問的結果。


  進入後漢以來,由於後漢政權本身就是在豪強富商的支持下建立起來的,光武帝劉秀本人就是地主兼商人出身。


  因此,通觀東漢時期的歷史,除了桓譚曾提出『禁民二業』的主張之外,幾乎再找不出一點抑商的影子。


  即使這一點,到漢明帝時,因地方官禁民二業而影響農民因地制宜,在屯騎校尉劉般的建議下也被明令取消了。


  這樣,原本就徒有其表的『抑商』政策最後連『表』也沒有了。


  所以,後漢時期,商業的發展,達到了十分驚人的程度。


  這可以從仲長統的一段描述中窺其端倪:

  『豪人之室,連棟數百,膏田滿野,奴婢千群,徒附萬計。船車賈販,周於四方,廢居積貯滿於都城。睇盼則人從其目之所視,喜怒則人從其心之所慮』,

  『身無半通青綸之命,而有三辰龍章之服,不為編戶一伍之長,而有千室名邑之役。榮樂過於封君,勢力侔於守令』。


  商業之發展,一致如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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