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三章 重回雅典
阿喀琉斯坐在前往雅典的馬車之中,手裡還拿著一把其貌不揚的黃銅匕首。
誰也想不到,這樣一把看上去絲毫不起眼的匕首,居然暗藏著驚天動地的力量。
來自喀戎的全力一擊,乾死個傳說巨怪肯定沒問題。
阿喀琉斯親眼看著喀戎用這把匕首把屏達思神域里的一座山劈成兩半,刀鋒過處,斷面比銅鏡還要光滑。
不過當阿喀琉斯流著口水從喀戎手裡接過匕首的時候,赫然發現匕首上裂開了一條縫。
「凡物難以承載不朽的偉力,阿喀琉斯,想要解決彌諾陶洛斯,你只有一次機會。」
想起喀戎對自己說的話,阿喀琉斯不免一陣頭疼,匕首的耐久度被喀戎那一擊消耗的差不多,萬一發揮不出效果,自己這小身板還不夠那個牛頭怪錘兩下。
唯一能依仗的就是自己的無敵金,起碼保證自己不會被錘死。
阿喀琉斯停止思考,突然注意到遠處一座高大雄偉的巨大城市遙遙在望。
「這麼快就要到雅典了。」
還是那個熟悉的北城門。
那天和喀戎聊完之後,第二天喀戎就把阿喀琉斯送回了佛堤亞。
當然不是他親自送,而是一隻來自屏達思山的傳說巨鷹,附帶一份他的信件,是轉交給佩琉斯的。
也不知道信里說了什麼,總之阿喀琉斯在家裡沒待幾天,才和小帕特見了一次面,就被佩琉斯派人送去雅典。
送他的人阿喀琉斯也很熟悉,就是擔任王宮大總管的菲尼克斯。
「王子殿下,雅典要到了。」
駕車的菲尼克斯回頭朝阿喀琉斯說道。
阿喀琉斯反手把匕首收進獸皮空間,「我知道了。」
菲尼克斯回過頭及繼續安心的駕車。
那天從那隻巨鷹背上掉下來的王子殿下真的是把他嚇了一跳,一身獸皮縫製的衣服,看上去就跟個小野人一樣。
倒不是阿喀琉斯不想穿好看點回來,只是他以前留的那套衣服太小了,實在是沒法穿。
馬車順著人流進了雅典城,幾年沒見,這裡還是一副繁華熱鬧的景象,不過阿喀琉斯總覺得這繁華的表面下,氣氛好像有點不對勁?
確實是有點不對勁,主要是雅典最近發生了幾件事,每一件都相當於雅典城裡的一場地震。而且巧合的是,這幾件事都和同一個人有關。
第一件是雅典王突然多了一個私生子,並且已經被雅典王確立為王國的繼承人。
這件事在雅典的政治場上引發了一陣風暴,不過對於民眾來說只是多了一點趣事而已。
第二件事就有點可怕了。
新來的忒修斯王子在掌握城衛軍之後,突然暴起,不由分說的殺掉了自己的一群堂兄弟和叔叔帕拉斯。
從官方傳出來的版本是,帕拉斯和他的兒子們意圖殺死忒修斯王子,於是趁他外出時埋伏在路上。
結果被忒修斯王子識破,反而殺光了那些埋伏者。
結果殺完之後,忒修斯王子才發現,原來是自己的叔叔和堂兄弟們。
這種話,一般的雅典人民就不會相信的,市民們因此而憂心忡忡。
城邦的未來主人對自己親人都這麼殘暴,一口氣殺光了一家,那他們這些普通平民該怎麼辦?
未來的國王這麼殘忍嗜殺,那以後自己還會有好日子過嗎?
如果說著件事只是讓雅典民眾們有些憂慮,那麼最後一件事則是讓他們憤怒了起來。
今年又要向克里特島進貢了!
除了大量的金銀財寶,還要獻上七對童男童女的性命!而帶隊者,就是這個忒修斯王子!
雅典人罵聲一片。
十四個孩子,代表十四條人命,十四個家庭!
受盡屈辱的雅典人再也不能忍受殘暴的米諾斯王對他們的壓迫了。
身為帶隊者的忒修斯,在雅典人眼中就是把孩子送到怪物嘴裡的劊子手!
雖然已經有王宮的人來解釋過,這次忒修斯王子會去打敗怪物,帶著孩子們平安的回到雅典,但是問題是誰會相信?
說大話,誰都可以!
可怕的牛頭巨怪彌諾陶洛斯就已經難以戰勝,更何況站在世界之巔多年的米諾斯王?
已經被選中孩子的家庭鬧翻了天,父母都已經哭到暈厥了。
還沒被選中的家庭則終日惶惶不安,就這幾天已經有數百人帶著家人逃離雅典。
當然,更多人選擇了留下,只祈求災難不要降臨在自己身上,畢竟異鄉的流浪生活不是誰都能忍受的。
城市中暗流涌動,已經有些人不滿於老國王埃勾斯的不作為,而且如今米諾斯王也老了,或許是時候……
關於這些不利的情況,留在王宮中年輕的忒修斯王子心知肚明,反對勢力日益高漲,他現在急需向雅典人表現出善意,否則即使他父親是埃勾斯,也難以替他抗下這麼大的壓力。
忒修斯換上一身鎧甲,他決定要出去捕獵,他要用行動向雅典人民證明自己。
就在雅典的東邊,那個叫馬拉松的田野里,有一隻巨大的野牛,已經危害了阿提卡地區很多年了,他現在要做的就是把這隻野牛抓回來。
不過那可是一隻接近傳說的巨獸!
如果不能搞定這隻野牛,那他去克里特島也沒有什麼意義了,因為彌諾陶洛斯的實力比這隻野牛更強。
另外,如果能殺死這隻危害阿提卡的巨獸,那到時候,忒修斯在雅典人面前的辯解才會有說服力,雅典人民才會相信他不是帶著孩子們去克里特島送命。
說起這隻野牛,其實也是很有來歷的。
多年前,赫拉克勒斯從克里特島將它捉來的,後來因為一些原因,赫拉克勒斯不得不把它放掉,遺留在阿提卡的田野里。
忒修斯和那位升天的大英雄赫拉克勒斯是表兄弟的關係,他們的母親是表姐妹。
忒修斯也同樣崇拜赫拉克勒斯,在他年幼的時候,赫拉克勒斯尚在人間時,曾拜訪過他的外祖父庇透斯。
赫拉克勒斯完成天神的十二項重任、隨同阿爾戈號奪取金羊毛、攻破小亞細亞最強盛的特洛伊城……他所做的每一件事,可以說都是人間的傳奇。
可惜現在,他已經不在人間了。
「別人能做到的事,我忒修斯同樣可以!」
忒修斯長吁一口氣,目光堅定了下來,他或許沒辦法做到像他表兄那樣橫掃人間,但是至少建功立業的心,他們是一樣的!
現在的忒修斯離赫拉克勒斯的層次還很遠,但是至少他們的心態是非常接近的。
整理了一下鎧甲,帶上自己的寶劍,忒修斯正準備叫上隨從出發,一個僕人突然跑了進來。
「王子殿下,外面有人求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