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獨白
我是白雪,在讀大學生,和大多數學生一樣,高中拚死拚活地學,就想著去了大學能夠輕鬆幾年。我果然做到了,還一度成為喜城大學風雲人物。三人成虎,傳聞固然有假,但我的確愛混夜店,會和好幾個男生約會。不過我並不覺得我有什麽地方不對,既然有資本,那為什麽不能揮霍?有一段時間我突然對身邊的男生都感到厭煩了,可是在那個時候,李修嵐出現了。李修嵐是一個很幹淨的男生,見到女生都會有一些靦腆,和那些圍在我身邊的男生完全不一樣。不知道出於什麽心理,我有一種強烈的欲望——讓李修嵐愛上我。終於在我很多天的死纏爛打以後,李修嵐把我約了出去
我是李小蘭,出生在貧苦家庭。我憑著自己努力考上大學,隻為將來能有份穩定的工作,讓家人過好一點。我知道自己的家庭有多窮,所以我並不能像其他同學那樣,每天商量哪裏的衣服好看,哪家飯店環境好我得賺錢,我需要自己補貼生活費。我每天都會出去打工,有時短到隻有幾天老板就不需要人,運氣好的話能做到一個多月。那天一個叫“大漠蒼狼”的人添加我為好友,他說他是某家服裝打包廠的工作人員,說他們長期招收員工。我很心動,我告訴他這幾天做完了一個飲料促銷活動就去
我是唐詩雅,從小到大都是乖乖女,就連大學,我也是照著父母的意願去念了師範學校。每年五月,喜城大學都會舉行一次文藝活動,這一次我和室友也去看了。節目都很精彩,可我最喜歡的是一個歌唱節目,那個男生安靜地站在舞台上,聲音清澈而柔美,我聽得癡了。周圍有很多喝彩聲,一大群女生叫喊著“李修嵐!李修嵐!”我想,我一定要認識這個男生。
我是潘玲玲,我愛李修嵐。我一生中最高興的事就是在我每日思念著李修嵐的時候,他忽視掉那麽多女生,直接走到我麵前,他說:“我們交往吧。”至少在那個時候,我覺得他是愛我的,我不想去想結局,我隻在乎我們在一起的過程,那些日子,真真切切地發生過。
我是丁小鶯,為了愛,我可以放下一切,我不知道我這樣是對是錯,畢竟應了那句說了太多次的老話,愛情裏無所謂對錯。我隻想說是我的選擇與執念,它告訴我必須要去承擔後果。
我是李修嵐,是很會偽裝的李修嵐。在同學眼中,我就是那種次次拿獎學金,多才多藝的好學生。但沒人知道我有多自卑。因為自卑,我就拚命告訴自己,我一定要變得優秀。
很小的時候,父親就因病去世,從此我和母親相依為命。除了我母親,我沒有敬佩過任何人。十幾年來,一個女人,一個本該在舒適的房間裏操持家務的女人,她在外麵日曬雨淋,做著和男人一樣的苦力活。我看見過她汗流浹背挑磚的樣子;看見過她背著大籮貨物累得腰都直不起來的樣子;看見過冬日裏她那被凍爛掉的手顫抖著做針線活的樣子;看見過她隻用鹹菜下飯卻仍吃得一臉滿足的樣子。我暗自發誓,我要賺好多錢。
後來我去找表哥,他開了一家網吧,聽說賺了很多錢。我去找他以後才知道他的錢並不是靠開網吧掙的。一開始他怎麽都不願告訴我他在做的事,我幾乎快跪下去求他,我說表哥,我真的很需要錢。後來表哥終於答應了,他帶我去了一間叫“1997”的酒吧,將我引薦給一些人。此後,母親辛辛苦苦賺錢讓我去學的才藝終於派上用場,我在大學混得風生水起,俘獲了好多小女生的芳心。本來以為會一直按照老板們的安排做下去,我隻負責提供人選,可是母親卻在此時查出了胃癌。之前所賺的錢遠遠不夠母親看病,我需要更多的錢。於是,我設計拐賣了我其中一位“女朋友”,按照計劃她應該是要被送到國外去做奴隸的。當然,我擅自這樣做,一定會得罪老板
我是金浩,從小混到大。我見識過太多醜陋的事物,對人類差不多沒什麽好感。除了我的姨,也就是李修嵐的母親,因為她是這世上最疼愛我的人。我的父母在我很小的時候就離婚了,雙方都不怎麽管我,任我自生自滅。我那時常常會到鄉下去找修嵐玩兒,姨很疼愛我,偶爾有一點好吃的東西都會給我。後來我長大了,一個人在城裏打拚,做的都是些違法亂紀的事,修嵐來找我的時候我是怎麽也不想拉他下水的,可後來經不住他軟磨硬泡,我居然答應了。
我是劉強,不過人們已經隻記得我的外號了——劉老三。我渾渾噩噩過了四十餘年,仍舊一事無成,甚至都沒能取上媳婦兒。後來我遇著大主顧,他們吩咐我幹一些諸如跟蹤女學生,網上調戲女學生的事。這些事全都是輕鬆事,但我能分到不少錢。直到有一次,他們讓我處理一具屍體。我當然是害怕的,也想退出,可是憑著多年經驗,我知道我若是退出,他們是不會放過我的,再加上金錢的利誘,我還是顫抖著去做了。我親手把那具屍體扔下河,河水傳來“撲通——”一聲,激起了很大水花
我是袁進翰,大學教授和殺人凶手。我已經記不起是什麽時候萌發出幹壞事的念頭了,也許是和妻子離婚後,也許是兒子到國外留學隻剩我一個人住的時候,又或者是從當上大學教授那一刻起。總之,做壞事,一旦開始就收不住手。單調漫長的生活真的需要刺激。我和他們不同,我不是為了金錢才做那些事,我單純是為了尋求刺激。另一方麵,我瞧不上那些女大學生,她們愛慕虛榮,貪圖享樂,完全沒把學習放在心上。也許是我天性就這樣吧,我完全不會覺得自己愧疚。我唯一耿耿於懷的就是錯手殺了丁小鶯,她實在是很果斷很堅決的女生,為了能和我在一起,居然直接退學,這一點我很欣賞,不過她還是太傻了,而且發現了不該發現的東西
大學生最是讓他們這些犯罪分子有機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