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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一章 再戰

  既然雙方統帥都有意願決戰,於是兩邊一拍即合,商定好數日後決戰,地點在羅德斯靈頓的城郊地帶。


  這是攻守雙方進行的第二次大規模會戰,也是決定羅德斯城命運的一戰,很有可能這次會分出真正的勝負。如果李斯特伯爵勝利,那麼他治下二十萬居民將會平安無虞;如果伯努利侯爵勝利,那麼這個富饒的新興之城將毀於一旦,變成被侵略者征服的屠宰場。


  「呵呵,李斯特那個小鬼,居然這麼輕易地答應出城作戰,果然年輕就是衝動呀。」伯努利侯爵竊喜,自以為對方中了計謀。「果然,他們被勝利沖昏了頭腦,我就怕他們堅守不出呢。這是一雪前恥的好機會,一定要趁這個機會把他們的主力部隊吃掉,最好能殺死李斯特本人,這樣羅德斯城就唾手可得啦。」


  在上次失敗的刺激下,伯努利侯爵急於洗刷恥辱,再也不敢留有餘力,一口氣調集了手頭能調集的所有部隊,共計三萬六千餘人。仗著己方人數多,他將這些部隊布置成一字長蛇陣,各個分隊有條不紊地排列成方陣,宛如天空中的繁星般密密麻麻。


  我們都知道兵不在多在於精,但是戰場上數量優勢同樣非常重要,甚至可以說是最關鍵的決定因素。數量多的一方,可以將己方陣線拉得十分長,就像一條巨型蟒蛇,慢慢地逼近對方兩側,從兩側壓迫對方,進而攻擊敵軍的后翼。假如兩翼被敵人黏住,又被敵軍包抄了後路,那麼士兵將陷入恐慌和絕望,只有崩潰的份兒。


  伯努利侯爵雖然算不上什麼聰明人,但好歹是打過仗的北方貴族,對排兵布陣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上次由於自負吃了虧,這次他非常謹慎地布置陣型,將麾下最精銳的重騎兵部隊放在第一線,總共五百名重騎士,作為衝擊敵陣的主力;將靈活的輕騎兵共計四千名放在兩翼,預備包抄側翼,進而慢慢蠶食敵軍;其餘步兵序列在各自百夫長的帶領下聽候號令,伺機而動,利用數量優勢壓迫敵人。


  五百名重騎兵,是伯努利侯爵麾下最金貴的武裝力量,也是本次戰役獲勝的關鍵所在。他們大多是徵兆的貴族騎士,或者訓練有素的騎士扈從。這些騎士手持三米長的重型騎槍,腰胯鋼精長劍,身披重型板甲,銀色的頭盔閃閃發光,只留出頭盔后一雙凌厲的眼睛,端的是一個裝備齊全,威風凜凜。


  這支貴族部隊擁有巨大的衝擊力和破壞力,猶如一支鋒利的長矛,能夠憑藉一次衝鋒,一頭扎進敵陣,瞬間撕破敵人的陣線,以便後續部隊跟進。同時,因為他們鐵甲的防禦力,即便衝進敵人的包圍,也能最大限度地保護自己不被殺死。憑藉盔甲的保護,外加騎士們高超的騎術和武藝,雖然他們經常衝鋒在第一線,但是在大多數戰鬥中僅僅受輕傷,死亡率並不高。


  兩翼的輕騎兵,有些是職業騎兵部隊,有些是臨時徵召的馬夫或獵人,他們的裝備和重騎兵沒法相提並論,全身只有一套薄薄的皮甲,手上拿的是短劍或者手弩。當然,他們不需要衝鋒在前,也不需要正面作戰,只是在兩翼運動,讓敵人的側翼感受威脅。還有就是在勝利后,這些機動性強的部隊可以快速追擊敵人殘兵,儘可能地減少漏網之魚。


  「呵呵,老子的騎兵數量就趕上羅德斯的總兵力了,你們怎麼跟我打?」伯努利侯爵冷笑道。「來吧,羅德斯靈頓的雜種們,我不會讓你們活著回去的。」


  伯努利這邊布置軍隊的時候,羅德斯守衛軍也踏著整齊的步伐,從另一頭緩緩走入了戰場。雖然數量明顯少於敵人,只有寥寥幾千人,但是可以看見每個士兵的臉上都洋溢著自信的表情。他們大多都是騎兵,而且身上的裝備也不差,甚至略微超過伯努利麾下的貴族騎兵,看得侯爵一陣吃醋。


  打仗打的就是錢,羅德斯靈頓充沛的財政收入保障了軍隊的裝備,城區內甚至擁有獨立的大跑馬場,養了一大群軍馬。在李飛飛的嚴苛訓練下,他麾下的數千官兵都學會了騎馬射箭等馬術,因此羅德斯靈頓的官兵幾乎清一色都是騎兵。養馬的費用是很高昂的,駿馬一頓要吃好幾斤的草料,也虧得羅德斯有錢,要不然這幾千騎兵就能吃窮李飛飛的財政。


  「哼,有錢又怎麼樣,很快打破城池后,你們的金銀珠寶都變成我的了。」看著對面穿金戴銀的騎兵部隊,伯努利侯爵嫉妒地想著。


  「雷諾陛下的勇士們啊,向陛下顯示我們的勇敢,擊潰眼前這群野蠻人吧!」


  為了以防萬一,侯爵決定當即出兵,以免拖久了李飛飛又跑上來要求決鬥。他抽出指揮刀,大吼一聲「全軍出擊」,緊接著他的數萬軍隊排成整齊的方陣,在百夫長的率領下,以驚人的氣勢「轟隆隆」地向前方衝去!

  不得不說,人多就是有人多的優勢,看著對面幾萬士兵一鼓作氣地發動衝鋒,漫山遍野地撲向自己,羅德斯靈頓這邊的士兵都慌了手腳。一來,他們沒想到敵人會這麼快速地發起總攻,按照規矩不是應該陣前喊話決鬥什麼的么?二來,他們沒料到敵人的戰線這麼寬,兩翼全是面目猙獰的敵人,咆哮著往自己這裡衝擊,那個樣子怎麼可能不恐怖?

  沖在最前線的重騎兵,高聲喊叫著「榮譽」和「信念」的口號,他們是侯爵最忠誠的騎士,願意為主人流光最後一滴鮮血。敵人的大軍經過,腳步聲踏得整個大地都在震動,縱然人不慌,戰馬都會慌亂!


  「媽呀,快跑啊——」


  在敵人鋪天蓋地的氣勢下,羅德斯靈頓的士兵徹底慌亂了,不可避免地發生了崩潰。小規模的崩潰很快衍變成大規模的潰散,所有官兵再也沒有了戰意,紛紛喊叫著丟下軍旗,慌不擇路地朝後方逃命。


  兵敗如山倒。


  難道說,羅德斯靈頓的圍城戰,到這裡就結束了?難道說,李飛飛終於要失敗了?


  「哈哈哈哈,我贏啦!」伯努利侯爵仰天長笑,往日的憋屈一掃而空。「看吶,那群懦弱的羅德斯人,不值一提的雜種們,連和我們對抗的勇氣都沒有,竟然直接選擇了放棄抵抗!跑吧,跑吧,像野狗一樣跑吧!」


  眼見敵人潰不成軍,伯努利侯爵欣喜若狂,自然不願意放掉這個追擊的大好時機,下令全軍追擊,務必要徹底抹殺掉敵人的一兵一卒。如果放任他們跑回城裡,再想強攻就麻煩了,尤其是李飛飛,必須立刻除掉這個心腹大患。


  「你們聽著,誰能殺死李斯特,我便賞賜他黃金百斤,冊封他為子爵!誰能生擒李斯特,把他帶到我的面前,我便加倍賞賜,並且向陛下推薦為羅德斯靈頓的新任伯爵!殺吧,去砍掉李斯特的腦袋吧!」


  侯爵瘋狂地吶喊,抽出指揮刀一陣咆哮,許諾了無盡的獎賞,只想快點幹掉這個宿敵。他的士兵聽說主人的封賞,頓時又激動又狂喜,在黃金和爵位的刺激下,嗷嗷喊叫著要殺死李飛飛,獲取至高的榮譽。


  在這種氣氛下,無論是伯努利侯爵還是普通士兵,全部人都陷入了瘋狂,一個勁地往前追擊,再也停不住腳。他們也不仔細想想,為什麼敵人會一觸即潰,根本不和他們做任何戰鬥?他們只是很自負地認為,都是因為自己太勇猛了,所以敵人才不堪一擊。


  「追呀,追呀!」


  「李斯特在哪兒,快殺了他!」


  北方的侵略者大軍一股腦兒地追趕,追呀追呀,逐漸偏離了戰場,被他們所追趕的「逃兵」慢慢地,慢慢地……引誘到了一處寬敞茂密的田野。


  眼下正是秋天,秋收之時的荒野,道路兩旁的雜草長得異常茂盛,很多甚至有兩米高,足夠藏納很多個人在裡面……


  而且,秋高氣爽,天氣乾燥,注意防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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