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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卷 第六十五章 風之語者,天朝傳說(上)

  大明帝國殖民船隊將第二批人員和物資運抵北美大陸西海岸之後不久,整個北美大陸的印第安部落便開始流傳一個傳說,一個關於天朝的傳說。


  傳說所有印第安部落的人都是天朝的遺民,在很久很久以前,這片大陸其實是與天朝相連的,但是,一場巨大的洪水沖斷連接通道,自此,他們便失去了與天朝的聯繫。


  就在幾十年前,西方的惡魔找到了這片大陸,並開始肆無忌憚的搶奪土地,屠殺這片土地上的印第安人。


  遙遠的天朝收到神的啟示,知道自己的子民正在被惡魔欺凌,便開始製造巨大的海船,準備穿越茫茫大海,來拯救自己的子民。


  就在今年,大船終於造好了,天朝毫不猶豫的派出了大軍,前來解救自己的子民。


  現在,天朝的大軍已經抵達這片大陸,印第安人的苦難即將過去。


  很快,天朝大軍就將趕走惡魔,而印第安人則將重回天朝的懷抱,過上幸福的生活。


  這是朱慈炅親自編撰的傳說,當他聽到殖民船隊第一次折返之後帶回來的消息,就知道同化當地的印第安人這個策略時確實可行的,於是,他便編撰了這個傳說,讓盧象升想辦法在美洲大陸傳播開來。


  天朝,指的自然就是大明帝國,而惡魔,指的就是英國殖民者。


  這個傳說並不是完全在騙人,因為種種跡象表明,印第安人應該就是從東亞和北亞遷移過去的移民,只是時間太久遠,再加上遠隔重洋,所以語言和習俗慢慢出現了差異。


  不過,不管怎麼樣,膚色和外貌都不會出現太大的變化,剛出生的印第安人小孩其實和大明帝國出生的小孩是一模一樣的,不管膚色還是長相都沒有什麼區別,只是他們在夏天不怎麼愛穿衣服,經過常年日晒雨淋之後,會顯得比大明帝國的人稍微黑一點點。


  這並不是什麼太明顯的區別,大明帝國的人光著膀子曬上幾天也會跟他們一樣黑。


  而共同的膚色和共同的長相也正是這個傳說讓人接受的基礎,如果歐陸殖民者來散布這樣的傳說,印第安人會相信就有鬼了。


  當然,光靠傳說還不夠,還必須有天朝的使者去印證這個傳說的真實性,而錦衣衛南鎮撫司鎮撫使趙明鋒正是這些天朝使者的頭頭。


  這會兒,趙明鋒正帶著一大幫人在北美大草原上賓士呢。


  如果認識他的人看見他現在這副裝扮,絕對會驚的眼珠子都掉出來。


  堂堂的錦衣衛南鎮撫司鎮撫使竟然光著膀子,穿著條褲衩,騎著馬在草原上瘋跑!

  好吧,他穿的褲衩並不是印第安人那種隨便用塊布片包一下的簡易褲衩,而是朱慈炅親自設計的三角底褲。


  這種三角底褲和後世的三角底褲形狀上倒是沒什麼差別,只是材質不一樣而已。


  像趙明鋒現在穿的,就是用帶毛的羊皮特製的三角底褲,上面還塗抹了各種色彩,看上去野性十足!

  他帶的這幫人大約一百有餘,大部分都是西雅圖部落的戰士,只有少數幾個是錦衣衛高手,還有兩個蒙人翻譯。


  他們全部都是背挎長弓,手拿長矛,光著膀子,身上用顏料畫著統一的圖案,看上去就是一個部落的印第安戰士。


  有趣的是,不管是錦衣衛高手還是西雅圖部落的戰士,他們穿的全部是大明帝國生產的三角底褲。


  或許,印第安人也覺得這褲衩穿起來比較方便,直接往腳上一套,然後往上一提就完事了,而且隨便怎麼蹦躂都不會掉下來。


  不像他們原來胯間綁的那些布片,綁起來麻煩不說,一不下心還會掉下來,遠沒有這種三角底褲穿著舒服。


  這清一色的裝備和」服飾「在北美印第安各個部落中應該也算是蠍子拉屎,獨一份了,不管他們走到哪個部落,都有無數人投來羨慕的目光。


  趙明鋒帶著這幫人自然是來印證天朝的存在和天朝的強大的,其實他們帶的東西遠遠不止這些,在他們每個人的馬鞍後面都綁著一個大大的皮袋子,裡面有火槍,也有各種各樣大明製造的好東西。


  他們之所以全部都是這副打扮,主要還是為了增加印第安部落的親切感,為此,所有執行任務的錦衣衛密探甚至都泡過了特製的藥水,讓整個膚色都變深一點,看上去就和印第安人的膚色一模一樣。


  趙明鋒已經帶人拜訪過很多印第安人部落了,每次都得到了各個部落酋長的熱情款待,基本就是吃飽喝足,然後跟人胡扯一通,任務就算是完成了!


  他們就這樣騎著駿馬賓士與各個部落之間,傳遞著大明帝國的天朝榮光,將天朝的傳說越傳越遠,越傳越真。


  有很多印第安部落的酋長甚至跟著他們到了大明帝國興建的金山城,在那裡參觀天朝的戰艦,觀賞天朝的武器演練,品嘗天朝的美食,購買各種精美的商品,玩的不亦樂乎,玩的流連忘返。


  趙明鋒也慢慢習慣了這種生活,他甚至感覺自己已經化身為一個印第安戰士,在風中賓士,在風中飛舞,感受著風一樣的速度,傾聽著風的輕訴。


  這也從側面印證了,遠離文明,在這片廣袤的大陸生活久了,真的會變成印第安人。


  這不,前面突然出現一群野牛,趙明鋒立即帶著所有人打馬衝上去,追的野牛瘋狂奔逃,隨後,他們紛紛舉起長矛,用盡全身力氣,投向落單的野牛。


  」刷刷刷「一陣矛影飛過,幾頭野牛應聲倒地,都不用他吩咐,印第安戰士紛紛分身下馬,抽出特製的小刀,將野牛摁住,刷刷幾刀結束了它們的生命,隨後便開始熟練的拆分起骨肉毛皮來。


  野牛,在這個時候是北美大草原上隨處可見的一種動物,也是印第安人的主要食物。


  據後世的統計,北美大草原上的野牛一度超過了五千萬頭,簡直泛濫成災,而這個時候,整個北美大陸的印第安人還不到一千萬,所以,光是吃野牛,他們都不會餓到。


  這個野牛的數量並未誇張,據史料記載,為了消滅印第安部落,斷絕他們的主要食物,美軍從1800年開始獵殺野牛,到1890年,總計獵殺了將近六千萬頭野牛,北美大草原上野牛數量之恐怖,可見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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