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各方反應
殺了曹破石,並不是伏泉蓄謀已久,只是臨時起意而已。因為曹破石千不該萬不該辱及其長輩至親,正好給了伏泉除掉他的借口,同時也讓伏泉不再擔心曹破石會加害於己。
至於官府審判?他反而不怕。
為何?只因那次勘察瘟疫之地,所見王五郎與人拚命。
今日情景與那日有何異處?曹破石辱他伯父,自己殺他鬧上公堂,直明原因,也有辦法脫罪,任曹破石為秩比兩千石的越騎校尉又如何?任他兄長是中常侍、奉車都尉曹節,皇帝親信之人又如何?
漢時復仇之風盛行,蓋因《春秋》之義,子不報仇,非子也,伏泉確信只要有眾人作證,曹破石辱他伯父,必不受波及。
不其侯府家僕匆忙跑進河南尹官署報案,河南尹掾屬小吏初聽越騎校尉曹破石被誅殺,十分不信,待家僕出示不其侯信物,以及身上沾染血衣,才將信將疑,急忙抱去稟報河南尹。
河南尹羊陟,字嗣祖,泰山樑父人,年約天命,其家世代泰山冠族。他留著三綹長須,身上透著一股正直之氣,令人不由敬佩。其素有清名,自其為河南尹,下車之始便「禁絕豪右囑託」,堅拒賄賂,只根據任職時間來接收俸祿,時常以乾飯蔬菜充饑,由此贏得「天下清苦羊嗣祖」之稱,而其本人更是黨人「八顧」之一,顧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可見其人秉性。
當小吏慌張跑進羊陟處時,其正處理文案,看到小吏模樣,未待其開口,沉聲道:「何事驚慌?」
小吏喘了粗氣回曰:「適才不其侯家僕報案,其家郎君伏流川於城內金市附近,刺殺越騎校尉曹將軍,連其家僕數人盡皆斃命。」
羊陟聽后臉色一變,驚道:「越騎校尉?曹破石?曹節之弟乎?」
「正是。」
「哈哈哈,贅閹遺丑蒙蔽陛下,擅權亂政,橫徵暴斂,辜確財利,謀害百姓,此乃公道,天亡其也。」羊陟大笑,在沒有比聽到宦官之人得到報應更令他高興的事了,是以很少再外人面前如此放蕩的他,這次未有顧及。
這小吏乃是羊陟親信,知曉自己上司心思,並未多覺奇怪,適時進言道:「明府,現人既已亡,該如何處理?」
羊陟沉思,隨即問道:「汝適才言道,刺死曹破石之人為不其侯府伏流川?」
「正是。」
「『治瘟郎』?這就難辦矣,既如此,汝速帶人前去收押兇手,處置屍體,切勿入獄,收置官署後院,著親信看管,他人不得隨意出入,以防府中閹宦之人謀害。」
「諾。只是明府,不其侯乃外戚一族,如此保護是否太過?」小吏聽羊陟言語,已明自家上官已有保全伏泉之意,府里有宦官安插之人其亦早知,畢竟宦官士人之間,亦需消息靈通,各方勢力派遣姦細也是正常。只是伏泉畢竟乃是外戚一族,並非竇公那樣乃黨人「三君」之一,不該至於如此保護,讓他們外戚與宦官內鬥不是挺好,據說其與皇后宋氏亦有親,可不正好是士人樂意所見?
羊陟擺手道:「非也,吾未想保其也。若是平常處置,宮中相鬥損傷不多,至多則是那『治瘟郎』身死,如何削弱宮中?此番吾如此保護,王甫、曹節之輩必生怒火,其必恐不其侯與皇后聯閤府中,到時吾等抽身,靜看宮中相鬥,豈不快哉?」宮中即中朝,府中即外朝,後來諸葛亮在《出師表》中告誡後主劉禪:「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不宜偏私,使內外異法也。」其中宮中、府中便是此意。
「諾。」
隨著小吏離去,羊陟沉思,他雖自詡清名不假,然亦對事也,此事與外戚宦官牽連,對於一直想尋找機會打擊中朝的外朝來說,真是良機。伏泉自卑傳為「治瘟郎」后,其背景被流傳於權貴之間,本來若是其僅是伏完從侄,羊陟並不會如此注意,但其另一重身份乃是皇后外侄,現在又是劉悝入京關鍵時期,自己得此良機,能削弱中朝,鞏固外朝利益,怎能不用?
河南尹官署里,隨著羊陟令下,官署里河南尹掾屬法曹帶著屬下差役火速出去,自然引起眾人注意。古今的官府衙門裡從來不會有什麼秘密,越騎校尉曹破石被刺死很快便傳開,未久,便有一小吏出了官署,直奔中常侍、奉車都尉曹節府上而去。
與此同時,伏泉派往不其侯府報信的家僕也到了侯府,與伏完等人言及前事。
「檀奴刺死曹破石?」
伏完劉華聽后雙雙對視一眼,心中滿是不可置信,一個十二虛歲童子,刺死一中年將軍,說出去誰人會信?待聽家僕所言,因其辱罵伏完,后趁曹破石不備突襲這才將信。
劉華急道:「這可怎生是好?」其心已亂,畢竟刺死一秩比兩千石的高官,事情說來已然不得了。
「莫急,吾這便去河南尹,曹破石罪行滔天,吾舍下老臉也要護得檀奴周全。」說罷,伏完起身便要出門。
這時,韓靖攔道:「君侯莫急?」
「為何?」
「河南尹羊嗣祖正直清名,天下皆知,縱曹破石贅閹遺丑之流,恐亦不會輕易偏袒。」
伏完瞪大眼睛,大驚道:「這可如何是好?不知曹節是否得到消息,若是知曉,恐檀奴性命憂矣。」
「君侯未想郎君為何殺人?蓋因曹破石辱及君侯,其殺之,若是應對得當,郎君必無事。此刻君侯應速去宮中,報知陛下此事,陛下寵愛郎君,若知曉,必會護得郎君周全。另外,此事還需公主幫襯?」
「吾?」劉華脫口問道。
韓靖點頭道:「正是,煩請公主入宮,覲見太后,多送錢財,向其陳說前事,若有太后與陛下身前勸說,則郎君必無憂也。」
「善。」
「妙極。」
劉華伏完眼神一亮說道,而後一齊出門而去。
——————————————————————————————————————————————————《後漢書·趙壹傳》記載趙壹於光和元年訪河南尹羊陟,也就是178年,不過我認為史書有誤,畢竟176年第三次黨錮之禍后,所有黨人親屬全部不得做官,在家禁錮賦閑,羊陟乃黨人,怎能倖免?所以光和元年羊陟應已不在河南尹任上,只能是之前為河南尹,而《趙壹傳》言光和元年趙壹到京師造訪羊陟的記載應是有誤,畢竟史書也是人記載的,有誤也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