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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章.傅森離婚

  又名《無性婚姻》(長篇小說)張寶同

  不一會,於小蘭拿著一張紙過來了,問傅林,「一個人的相貌在婚姻中能佔多少分?」傅林說,「這很難說,有時佔一百分,有時只佔十多分。」於小蘭在紙上寫了些字,又問,「一個人上大學和不上大學能有多大的區別?」傅林覺得這個問題不好回答,就說,「你自己覺得呢?」於小蘭想了想,說,「我也說不清,就算是十分吧。」然後又問,「你覺得一個人最重要的什麼?」傅林問,「你是指婚姻還是僅指個人?」於小蘭說,「當然是指在婚姻中。」傅林說,「每一項都重要,因為在婚姻方面只要有一個短板,都會對整個婚姻造成致命傷害。」接著又說,「你問這些幹嘛?在研究婚姻?」於小蘭說,「一會你就知道了。」說著,又回到了大屋裡。


  大概過了半小時,於小蘭又進到了裡屋,把那張紙遞給了傅林。傅林一看是一張他和李老闆兩人比較的打分表。上面寫著:1.財產和收入:傅林10,李老闆50;2.人品:傅林8,李老闆5;3.相貌:傅林8,李老闆5;4.學歷:傅林10,李老闆2;5.抽煙喝酒:傅林10,李老闆2,6.打麻將賭博:傅林10,李老闆2;7.為人處事:傅林6,李老闆4;8.身體狀況:傅林6,李老闆7,9.對孩子的影響:傅林10,李老闆2;10.對我真心實意:傅林5.李老闆5.總分:傅林85,李老闆84。


  傅林看著這跟單位分房一樣的打分表,就想笑:人與人哪能用這種打分的方法進行比較?這太荒唐了,太不靠譜了。於是,他對於小蘭說,「如果你拿這種方法對我和李老闆進行評判,我就不多說了。但如果你想更多地了解什麼才是婚姻和愛情中更為重要和可貴的,我可以給你提供些參考。首先,一個人是不是錢財多了就一定會好?也許對女人來說錢財多了肯定是好的,但它是不是佔有這麼大的比重?實際上,對於婚姻而言,分量最重的應該是愛情。因為在婚姻中,兩人相愛勝過所有的一切。而且,也正是因為兩人相愛,他們才能結合在一起。如果要是為了錢,至少咱們倆人就沒法結合在一起。還有比金錢更重要的是身體。對此,我不多說了,你應該最有體會。一個人的身體不好,自己痛苦不說,而且還會拖累別人,很容易導致相互的嫌煩和怨恨。還有比金錢重要的是孩子的感受,孩子是家中的一員,如果他感到不快樂,那麼,這個家也不會感到快樂。此外,還有雙方之間的情趣和互敬互重也非常重要,它是維繫雙方的重要紐帶。特別是在婚後,在愛的熱度慢慢地冷卻下來之後,寬容和忍耐也會顯得尤為可貴和重要。它們恐怕也比金錢更為重要。對於這些,你也是結婚多年的人了,應該是很有經歷和體會的。」


  於小蘭馬上就說,「其實,其它啥事我都不擔心,最擔心的就是孩子。我怕咱倆一離婚,孩子該咋辦?」傅林沉思了好一會,說,「你看著辦,你想要孩子,你就帶去,你不想帶孩子,就留在我這。」於小蘭說,「就憑你這樣,還能把孩子帶好?要是把孩子放在你這,我才不放心呢。」傅林說,「那就你帶。再說我常打孩子,孩子怕我,對你感情深,只是你不能太嬌慣他,這對他成長不利。」


  這時,電話鈴響了。傅林以為是李老闆給於小蘭打來的,就把話筒拿起給於小蘭。因為這些天晚上,李老闆幾乎每天這時間都會給於小蘭打來電話。於小蘭拿起話筒一聽,是傅林老家打來的電話,說了兩句話,然後把話筒遞給了傅林,說,「是咱媽打來的。」傅林拿起電話,就問母親有啥事。因為他知道母親一般沒有什麼急事是不會給他打電話。


  母親說,「小娥要跟傅森離婚,你說咋辦?」傅森是傅林的弟弟,因倒賣單位的電料被判了兩年刑。弟媳小娥就想跟傅林離婚。其實這事傅林過去就有預感,現在聽母親這話,心想人家要離婚,我有啥辦法?但母親是在徵詢他的意見,顯然是在讓他拿主意。他不能說那種無奈的喪氣話,就問母親,「我爸和我哥是啥意思?」


  母親說,「你爸說人家想離就離吧,人家還年輕,別因傅森的事耽擱了人家。你哥的意思是讓你拿主意。」傅林知道哥哥不願承擔這個責任,害怕以後傅森會埋怨他。對這個問題,傅林也有思想準備,就說,「她要離就讓她離吧,你留她的人,留不住她的心。何況咱們連人家的人都留不住。」母親不無憂慮地說,「要是讓她離了,傅森知道了會咋樣?」傅林說,「天要下雨,娘要嫁人,就由著她去吧。傅森現在自身不保,哪還能管得了人家?再說,今天這情況也是他自做自受,自認倒霉吧。」母親覺得傅林說的在理,又問,「芸芸咋辦?孩子可是咱傅家的孩子。」傅林說,「芸芸要讓小娥帶上,孩子跟母親會對孩子的成長比較好,因為即使等傅森從獄中出來了,還不知會是怎樣的情形。」


  母親沉思許久,好像又跟父親小聲地商量了一會,才說,「那就照這樣辦吧。只是這事咋好去跟傅森說呢?」傅林說,「這事會按法律程序走的,這你就不用多操心了。」母親最後說,「你寫封信好好勸勸他,讓他想開些。要不是她,咱家哪會出這當子事?」說完,便把電話掛了。


  放下電話,於小蘭就在旁邊問道,「是不是小娥在鬧離婚?」傅林點了點頭,沒有吭聲。於小蘭馬上就說,「這種女人就不能要,她把男人害了,不說反省自己,道是想逃避溜號了。」傅林說,「她姐給她介紹了個歌舞廳的老闆,年紀雖說已是四十二三了,但錢多勢大,財大氣粗,光是歌舞廳就有四五家。」可於小蘭卻說,「可年齡要比她大十多歲,差不多都能當她爸了。」傅林說,「人有錢了,年齡大些也不算啥。你沒聽說還有十六七歲的小姑娘心甘情願地跟著六七十歲的款爺當小婆?人為財死,鳥為食亡嘛。」於小蘭就說,「這算啥婚姻,簡直是把自己當驢賣,糟賤自己。」傅林說,「也不盡然,人的處境和生活目標各有不同,不能一概強求。」當然,他這話是有意說給於小蘭聽的。


  於小蘭長嘆了口氣,說,「世上的一些事真是讓人想不通,不離吧,兩個人整天爭爭吵吵,不能安寧;離了吧,這事那事又讓人不能安寧放心。真是讓人沒辦法。」說著,便把手裡的那張打分表嚓嚓地撕碎了。傅林一驚,說,「你咋撕了?」於小蘭說,「算了,不離了。」傅林問,「咋,又變卦了?」於小蘭說,「傅森離婚鬧成這樣,你再離婚,讓你爸你媽和你家人會是啥感覺?」傅林聽著於小蘭這話,心裡不禁一陣感動,但他卻說,「咱倆的事不要因為傅森的事受到影響。而且,我也不會把這事告訴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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