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 力排眾議

  作為近一年來人氣高漲的新聞中心,素雪也進入了《charm》雜誌編輯部的視野,他們原本是想做一期選題來採訪她,篇幅大概是內頁文字採訪+拍攝圖的形式,也算是給足了面子。


  但是有編輯提出,或許可以考慮讓她上封面。


  這個想法一提出,就遭到了各種質疑,他們不是覺得素雪不夠漂亮,不夠美,而是她在圈內的資歷還不夠,沒有神格,沒有拿得出手的長處,走的又不是高端路線。


  總之,和他們雜誌的格調還不夠相配。


  「她現在的咖位就是在圈內沒有咖位,而且,讓一個穿快消時尚牌的模特上我們的封面,不是被別人看笑話嗎?」


  「清涵,你這個想法也太不著調了。」


  「她現在才出道多久,現在上,不合適。」


  「江素雪的人氣雖然高,但除了那幾個品牌廣告,沒什麼拿得出手讓人信服的作品。她的定位是什麼,實力派演員?還是高端品牌偏愛的風格?她確實美,但還不夠資格上我們的封面。」


  大多數人都投了反對票,一時間各種意見議論紛紛。


  終於,主編髮話了:「好了,大家都停一下——清涵,你來說,為什麼提議讓江素雪上我們的封面。」


  對於這個提議,主編沒有說好,也沒有說不好,誰也摸不著她的態度。


  就看能不能說服她。


  於清涵被點名了,這也意料之中的事情,她也知道這不是什麼容易的事情,除去她個人對江素雪的偏好,也有其它理由催促她去嘗試提出這個建議。


  她已經在《charm》幹了三年,在雜誌社內部也算是比較有話語權的一位了,但還不夠,她不僅想爬到副主編,主編的位置,還想成為能夠在《charm》的創刊歷史上留下一筆的編輯。


  一屆又一屆的的主編沒有什麼稀奇,轉瞬就會被人忘了,她想做些不被人遺忘的事情。


  於清涵的野心很大。


  想要成為第一個吃螃蟹的人,但這事不是這麼容易的。


  嘗新都會,但沒人能夠面對第一個吃螃蟹帶來的巨大風險。


  但於清涵想拼一把,她關注素雪很久了,除了是她的粉絲,也從她身上看到了潛力,於自己有益,互相成就的潛力:「好的主編。我提出這個建議,有我自身的考量,一個是江素雪現在的人氣確實很高,有利於提升雜誌的銷量——」


  這些年紙媒不好做,時尚雜誌好點,但也是靠著品牌廣告等等在撐,同時也在弄新媒體。


  但誰也不會嫌雜誌銷量多的。


  「至於她現在的定位問題,我認為這個於我們而言,應該是互利的。時尚雜誌和娛樂圈明星本身就是互惠互利的關係,我們可以幫她們打造新的形象,轉變公眾印象,為什麼不能給江素雪重新打造形象呢?」


  「她可以走高端路線,不是嗎?」


  「另外,你們忘記了很重要的一點,她比許多明星在國際上更有知名度,更利於我們華國版擴大影響力。fural品牌在m國之前因為肖恩·佩雷斯的妻子麗雅走紅,麗雅在歐美的地位不用我說,她本身就是時尚icon,我們為什麼就不能讓江素雪上封面?」


  國外不乏知名攝影師發掘模特步入時尚圈,甚至已進入就是各大雜誌封面,而在此之前,那個模特可能還只是一個草根。


  這個圈子本來就沒有什麼完全死板的規則,時尚瞬息萬變,潮流永遠一波跟著一波,誰也不知道什麼會是下一個潮流,而時尚本身又在創造潮流。


  這是一個求新求變的行業。


  跟藝術一樣。


  「再者——」於清涵十指交握,放在桌上,「你們說她資歷淺,沒有拿得出手的作品,是將她當作一個藝人來看待。但她本來就不能用藝人來衡量,撇開這些,只看她本身的履歷,我們能夠否認她不優秀,不夠有資格登上我們的雜誌嗎?」


  「換句話來說,她本身已經足夠成為榜樣式的人物。我們《charm》從不只青睞娛樂圈,我們也關注其他領域的優秀女性,作家、建築師、風投人、奧運冠軍……我們也把鏡頭放在她們的身上。回過頭來看江素雪,她不好嗎?」


  沒有人可以否認,她的確很好,沒什麼好挑剔的。


  除了把她作為藝人來挑剔,但她本來就還不算是藝人。


  於清涵繼續說:「她很年輕,比我們都更年輕,完全是另外一代的人,我們需要關注這個群體。她是這個群體中的佼佼者,也是極有代表性的人物,至少在她這個年紀,沒有人敢說做到她這樣的成績。這些就是我支持她來上我們封面的原因。」


  「九十年代《charm》在華國創辦的時候,將時尚帶入了這裡,一步一步建立起行業鏈,帶起潮流,我們是那個時代最前衛的標誌之一。但是現在呢,我們需要做出一些突破。」


  一本好的時尚雜誌,會見證大師,見證時代。


  「這些就是我支持她的原因,我說完了。」於清涵微微頷首,看向主編。


  主編也望向她,沒說好,也沒說不好,卻是點頭了。


  其他人都沒有吭聲,似乎在思考於清涵的話,她說得有道理嗎?似乎足夠說服他們了,雖然有點煽情,但最後的那一句,卻勾地人蠢蠢欲動。


  主編開口了:「既然大家各有各的理由,那麼,我們來投票表決吧。」


  匿名投票,寫在小紙條上,會議上就決定。


  大家互相看了幾眼,開始唰唰唰寫投票,編輯部也有站隊,這次也是一次站隊。


  投票寫完,全都交給主編。


  主編將所有票數都一張張放出來,最後的結果是:「支持,十五票,反對,十三票。」


  結果出來的一剎那,所有人都沉默了。


  顯然,支持的那方贏了,有人被於清涵說服了,可是反對的人也不少。


  但票數多,不意味著他們就能贏,最後的決定權——


  在主編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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