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切有我在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切有我在
我伸手抓住二妮子的手,放在我的胸口肋骨之上。
「你摸摸看,九兒哥的身上有沒有軟肋?」
二妮子滿臉疑惑,半晌之後,我又抓著她的手放在我的胸口心臟之上。
「你在這兒,我的軟肋,一直在這兒,妮兒,我們從小青梅竹馬,自我記事起我就發過誓要娶你。我知道一直欠你一個盛大的婚禮,你要記著,你一直在九兒哥心裡,誰都拿不走你的位置。」
「你要相信我,就像曾經一樣,完全的相信,在九兒哥心中,永遠只有你!」
「可是我……」
「放心,今晚,我帶著你去兜風,有我在,看誰傷得到你!」
我下定決心,如果不把二妮子的心結徹底的去除的話,總是個隱患。
……
二妮子是第一次見我開車,歐陽家輝的這輛GTR速度真不是蓋的,不到十分鐘,我們已經到了別墅區外面。
五分鐘后,黃燦燦才姍姍來遲,看著我們比她先到,一副見了鬼般的表情。
「既然你帶了DV,那就簡單多了,要麼你在這裡等著我把她引出來,要麼DV借我,我還你真相!」
對這個女人,我沒什麼好印象,刁蠻任性,就是一個被嬌生慣養的千金大小姐而已,即便曾經不小心看到了她的身體,仍舊如此。
「那憑什麼她能進去?」
黃燦燦氣鼓鼓的指著二妮子叫囂道。
我回頭看了二妮子一眼,笑道:「廢話,妮兒是我女朋友,把她放在這兒我不放心。」
「什麼!那你救放心把我放在這兒了?你還是不是男人?」
黃燦燦暴跳如雷。
我朝二妮子眨了眨眼睛,說實話我挺享受黃燦燦這樣子的,這女人就該殺殺銳氣。
「我是不是男人你不需要知道,我家妮兒知道就行了,你說是不是?」
我朝二妮子笑道。
二妮子臉色微紅,伸出粉拳朝我揮舞示意威脅。
拉著二妮子直接進入別墅區,我給她和我身上都打上了隱身符,這還是這幾天趁著清風在找他才弄到的。
隱身符的繪製需要極強的道行,我即便已經模擬了無數次,仍然不能煉製成功。
我已經下定了決心,一定要趁著這一次的便利再壓榨清風一筆,這傢伙這一次差點兒給我造成無可挽回的災難。
見我徹底的消失在了她的面前,讓她顯得一陣緊張,不由的握緊了我的手。
我拍了拍他的手腕,笑道:「別怕,抓緊我的手。」
秋家的宅院我已經是常客了,這麼長時間沒有來,我生怕會讓二妮子聽到這趙雅倩在被「耕耘」。
不過事與願違,當我看到外面停著的豪車之時,我就清楚這一切恐怕是不能避免了。
「二妮子,捂住耳朵。」
我嚴肅道。
「為什麼?」
二妮子疑惑不解。
「聽話,要不然九兒哥生氣了。」
我悄然打開大門,果然被我三番四次的進入到其中,趙雅倩換了門鎖。
不過這有什麼用?再厲害的門鎖,能把我擋在外面?
幾乎不費吹灰之力的打開門,我拉著二妮子一步踏入其中。
「九兒哥,她真的是狐狸精?」
「我會騙你嗎?不過你放心,一切有我。」
我拉著二妮子上了樓,左邊是卧室,我曾經就是因為在裡面打開保險箱所以才差點兒被發現。
房間內傳出沉悶的低吼之身,夾雜著達到巔峰般的呻吟,讓聽者心顫。
我封住自己耳旁的幾個大穴,不能讓這靡靡之音影響了我的判斷。
可是我卻忘了二妮子!
感覺到二妮子的手心出汗,我就知道有了異樣,趙雅倩可是狐狸精,這聲音之中帶著的魅惑就像是毒藥一般,能入侵人的神智。
這事情我第一次來的時候就已經發現了。
二妮子明顯是中招了,我趕忙靠著感知封住二妮子的聽覺。
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冷靜下來。
這趙雅倩還是如同以前一般不知道節制,我的大腦飛速運轉,得想個辦法將她引出去了。
我拿出口袋裡的大蒜在嘴裡使勁兒嚼動,狐狸的嗅覺極其敏銳,想在這裡躲避下來,至少不能讓她聞到生人氣息。
給二妮子嘴裡也塞了一塊兒,頓時辣的小丫頭上躥下跳。
半晌之後,房門打開,趙雅倩披著薄紗睡衣,緩緩走了出來。
而透過門縫,我清楚的看到在她的身後,一個男人赤裸的屍體就躺在床上。
地上滿是斑斑點點的血跡,而這時我才發現,趙雅倩的嘴角掛著一絲鮮血!
她竟然開始吸血了!
我心頭震驚萬分,要知道她之前只是吸人陽氣而已,現在看來她的目的已經不止於此了。
二妮子的手瑟瑟發抖,我趕忙伸手捂住她的眼睛。
即便曾經和我也算經歷過風雨,甚至當年景程高中水塔女屍的事情也親身參與,二妮子畢竟是個女孩子,更何況她也看不見我,只能憑著手心的觸感知道我的存在。
特別是知道趙雅倩不是人類,而是一頭徹頭徹尾的狐狸精時,二妮子不可能不害怕。
足足半刻鐘,我親眼目睹了趙雅倩嫻熟的分屍,然後裝袋,處理血跡。
怎麼看她都不像是第一次幹這種事兒。
我眉頭微皺,幸虧捂住了二妮子的眼鏡否則還真不知道她會不會留下心理陰影。
知道趙雅倩帶著這具屍體下了樓,我帶著二妮子悄悄跟了上去。
打開後備箱,將屍體扔了進去,趙雅倩直接開著車,我一愣,估計她要去拋屍了。
直到汽車啟動,我這才鬆了一口氣,給我身上打了一張御風符篆,背上二妮子就跟了上去。
穴道已經被我解開,二妮子晃了晃腦袋,御風符篆將我的速度提升了一大截,二妮子在我的背上,頭髮被吹得往後直飄。
「九兒哥,你跑的這麼快啊?」
「抱緊我,等我追上前面的車。」
我輕聲說道。
趙雅倩的車速不快,但是比我奔跑的速度已經不知道快到哪裡去了,要不是御風符篆,我現在只能在她車屁股後面吃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