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六章 集合
第三百七十六章 集合
前所未有的危機就放在我們的面前,雖然不知道九大家族之中到底有多少正在準備對我們下手。
但是宗門和家族之間的全面開戰,已經近在眼前。
發生這樣的事情是誰都不願意看見的,但是現在時事所迫,我們也不能太過強求。
見到大家如今都團結在了一起,我心裏面還是十分感動的。
特別是青蓮道宗,要知道曾經這個宗門是和我們水火不相容,如今能夠有勇氣摒棄前嫌,確實很難得。
於是在這種特殊的情況之下,我們暫時的聯盟就算這麼成立了。
我的第一個任務就是去弄清到底是哪幾家對我們進行攻擊,真的要撕破臉皮我們倒是不害怕,但是如果能少一個敵人的話我們的壓力也能小上不少,所以最好還是能盡量減少我們的對手。
現在已經能確定鄭家算是和我們徹底的撕破了臉皮,而王家好像並沒有什麼動靜。
不過基本上都可以想到,王家肯定是不會這麼輕而易舉的放過馬清寒,要不是她手裡的伏魔棍不慎丟在了龍冢之中,恐怕這個黑鍋會讓王家背上好長時間。
王家和鄭家兩敗俱傷,可以說是我們一手造成,如果我是王家的主事之人,想讓我鑄劍為犁,根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大家都不是傻子,如果鄭家對我們下手,九大家族來個牆倒眾人推,絕對是很有可能的事情。
王家策反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但是讓王家保持中立,不來趟這趟渾水,還是有一些可能的。
這樣想著,我不禁有些心安,至少不是無從下手。
至於其他的家族,我也需要去爭取一下,能成為朋友最好,至少讓他們保持中立。
否則即便我南北兩排聯合起來,這一次不死也得脫上一層皮。
本身就不是簡單的事情。
先回M市,這一次回去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去帶上毛球。
二妮子和阿娜已經讓我安排帶著大部分人去了南疆,那地方算是我最早的大本營,還是比較安全的。
與其留在這地方還不知道什麼時候會遇到襲擊,還不如去南疆避難,順便利用我從龍穴之中帶出來的寶藏來讓龍虎山宗門重建。
雖然南疆窮山惡水,但是安全性絕對是不需要懷疑的,畢竟巫神教被我完全滅掉之後,九大巫族已經徹底對那地方進行了控制,光是憑藉山水之險,他們想要攻進去都是天方夜譚。
而這一次我選擇帶上毛球的原因只有一個,那就是要投其所好。
九大家族中唯一一個和其餘家族不太多交往的,就是吳家。
南嶺吳家,可以說是九大家族之中最與世無爭的一個了。
他們表面上看去就是簡單的生意人,沒有人知道他們能將生意做到國內國外,到底有沒有動用過黑道的力量?
不過不需要懷疑,這個家族之中儘是高手,否則也不會排名到鄭家前面。
要知道,鄭家可至少有四名地階的高手,那可不是大白菜,並不是什麼家族都能擁有的。
而吳家少主吳天明,喜歡斗狗!
如果能夠讓他成為我們的盟友自然是最好的,如果不能的話,利用他來打通關係讓吳家這一次袖手旁觀,也是不錯的選擇。
下定了決心,我便直奔M市,二妮子和阿娜這一段時間都不在這地方,毛球也不知道去了什麼地方。
這傢伙通曉變化之道,根本就不會出什麼危險,不過相同的是,如果她躲到了什麼地方,我想要找的找到的話還真得費上一番功夫。
畢竟曾經在東華大學的時候,這小傢伙可是差點兒把人家一個食堂給直接吃窮。
要不是最終被我發現,還真不知道是什麼結果。
要是那些煮飯的阿姨知道是這個小傢伙乾的,還不得把它燉了吃狗肉?
雖然它並不是狗。
我和它之間氣息相連,只要在一段距離之中自然能夠感知到。
回到久違的海濱別墅,裡面已經空無一人。
毛球不在裡面,但是裡面卻有它微弱的氣息,估計剛走不久。
這麼長時間不見,說實話對這個小傢伙我還是有些想念的。
畢竟曾經朝夕相處,只不過之後這小傢伙的性子越來越野,而且身上的妖氣也慢慢壓制不住。
曾經和血聖相鬥,那地獄三頭犬都向它俯首稱臣。
毛球顯然不是簡單的妖,而是一頭強大的神獸,更是我的朋友。
從一開始我就是這麼認為的,第一次見到它的時候便是在那太平山之中,那時候它還是個毛茸茸的小狗,誰知道如今竟然也成了的威風凜凜的神獸。
直到傍晚的時候,我感覺到了它的氣息。
這個夜晚,狂風呼嘯。
我駕馭血誅劍隨著感覺追了過去,毛球的氣息有些不穩定,好像是遇到了危險。
我有些吃驚,速度又快了幾分。
海濱的群山之中,入秋之後便多了幾分蕭瑟,我穿行在林中,慢慢接近著毛球所在的地方。
沒想到毛球竟然會一直留在這地方,單是家裡它留下的氣息就能表明它其實一直沒有離開過這個地方,而且恐怕過上一段時間就會回到家裡一趟。
我心裡有些微痛,這小傢伙現在估計很想念我吧?
心裡下定決心,毛球是我的夥伴和朋友,不能再把它扔到一邊不管。
儘管有時候是它自己跑的無隱無蹤……
山林之中一片漆黑,陰雲密布,估計過不了多長時間就要下雨了。
我眉頭微皺,慢慢靠近。
林中有不少的天然山洞,大大小小分佈不均,而毛球的氣息就是從其中的一個山洞之中傳出來的。
對於它的實力我還是很清楚,如果按照人類高手的等級劃分來看的話它至少得是黃階高級水平,但畢竟是神獸,加上現在的還算不上成年,所以實力大概可以和玄階低級的人類高手持平。
能讓它感覺到棘手的東西,存在這山林之中,實在是讓我想不通,畢竟這傢伙在這地方生活不是一天兩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