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四章 對不起你不是那個人
被秦璿和鍾傑兩個人的互動喂了一嘴狗糧,沈墨有點鬱悶。
現下公司沒有什麽大事需要處理,畢竟社會新聞和娛樂圈都沒有什麽特別大的事情發生。
國民女神喬羽已經和顏司明結婚,這件大事曾經轟動了整個娛樂圈,而對於淩氏集團而言,唯一的大事就是在不久前和歐洲代表談成了合作,並且淩氏集團到最後成為了歐洲公司的合作夥伴。
這些都不是關鍵,最關鍵的是歐洲的那個公司和淩氏集團建成了長久的合作,成就的合作時間長達十年甚至更久,這無疑是轟動了B市的整個商業圈子,難怪淩澗天會那麽的激動甚至是鋌而走險的想要綁架她。
就算淩澗天想要綁架她,這其中可能會有羅榮的意思,羅榮想要接著淩澗天的手除掉沈墨這個心頭大患,也一定會有淩澗天的想法在作祟。
淩澗天也覺得她的存在是個威脅,也想借著沈墨來報複淩奕瀾以泄心頭之恨,所以才不會顧一切地把她綁架。
其實沈墨能夠看出來,宰淩澗天綁架自己並且還要和自己打那個賭的時候,就已經做好了失敗的準備,即便是失敗的代價會是讓他身敗名裂,他為了報複淩奕瀾也已經瘋狂到了不顧一切的地步。
兩年前的綁架和非法囚禁的案子曾經轟動過B市,而且就在淩奕瀾向淩澗天提起訴訟的幾天後,就有人在網絡上曝出淩澗天還和喬傲珊的案子有關,而且淩澗天還是喬傲珊案子的一條漏網之魚。
當時這個新聞一經爆出,舉市嘩然一片,可是在當時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淩澗天和喬傲珊的案子有什麽牽扯,再加上當時淩澗天的律師又在據理力爭,所以,淩澗天到最終被判了十年。
因為淩澗天的個人德行道德素養問題,淩氏集團的董事會一致決定,撤掉淩澗天淩氏集團董事以及在淩氏集團擔任的任何職務。
也就是說,淩澗天在淩氏集團已經沒有任何地位,他現在的處境連淩氏集團董事會厲股份最少最少最說不上話的董事都不如,甚至都比不過淩氏集團董事會裏的一個小股東。
這些都是在兩年之前發生的事情,沈墨兩年前來到美國心灰意冷,對什麽事情都不願意再過問,所以並不知道在她離開的那兩年淩氏集團內部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淩澗天和羅榮安插的人均已經被淩奕瀾一一剪除。
淩奕瀾在他以為自己生命即將終結時候處理了所有覺得可能會給沈墨造成威脅的隱患。
他愛沈墨,所以希望沈墨能夠在他死後也可以安安穩穩的度日。
但是羅榮實力強悍,鬥了兩年,淩奕瀾竟然一直沒有鬥過羅榮。
羅榮是淩奕瀾的老師,至少在過去十幾年前羅榮曾經教過淩奕瀾,算得上是淩奕瀾的老師,所以對淩奕瀾還是有所了解,畢竟他知道淩奕瀾的弱點是什麽。
所以,羅榮對付起淩奕瀾來並非那麽困難,而且羅榮既然可以在雲勵成入獄後蟄伏十年沒有大動作,也足以說明羅榮這個人物其實並不簡單。
下班的時間,沈墨和秦璿走出門外,鍾傑已經開著車來接秦璿下班,看見沈墨,鍾傑和秦璿露出了一樣的表情,震驚、欣喜。
“沈小姐你終於回來了,看見你先生一定是很開心的,沈小姐,謝謝你回來救了先生一命。”
鍾傑很激動,這一點沈墨其實是可以理解的,畢竟淩奕瀾對待自己的下屬還不錯,而且做淩奕瀾的保鏢工資很高。
“救了他一命的應該是醫生吧?”
這句話沈墨著是不能理解,她並沒有起死回生的本事,生死人肉白骨,這種技能隻能存在於玄幻小說中,現實中往往是不存在的。
鍾傑說的話有點誇張,而且還誇張的有點過頭,她哪裏有那麽大的本事。
“沈小姐,我說你有,你就是有,你可能不知道,淩總從你走後就一直沒有什麽精神,除了工作眼睛裏再也沒有其他的事情能夠影響他,就算是入院治療也是淩董事長拿著把真相告訴你這件事情來威脅他。”
“所以呢,淩董事長最終還是把我接回來了,是因為我回來之前淩奕瀾的情況已經非常惡劣了嗎?”
沈墨不敢想象,一個人生著病,而且自己最想念的人不在身邊那是一種什麽樣的滋味。
雖然她很懊惱淩奕瀾把自己推開把自己送到遠遠的美國,並且在美國給她安排好了一切,不希望她回來。
但是這不能阻止她很心疼淩奕瀾,淩奕瀾是那麽優秀的一個人,卻受到這種折磨。
他還很年輕,還隻有三十歲,三十歲在論語中尚且被定義為而立之年,他沒有成家立業,就這麽去了未免太可惜。
“是的,沈小姐,我聽說,我隻是聽說,不能確定是不是真的,我聽說淩先生之前就有幾次癌症細胞轉移的現象,你也知道,癌症細胞一旦擴散轉移會是一種什麽樣的結果。”
沈墨點點頭,她當然知道會是一種什麽樣的結果。
癌細胞一旦擴散轉移,那便是無可挽回的一件事情。
她怕,一旦出現這種回天無力的狀況,她該怎麽辦,她能否接受得了?
鴛鴦無法接受自己失去配偶,人又何嚐不是這樣,兩個人真心相愛想要攜手終老,可是卻因為一些不可逆轉的原因而分道揚鑣,這何嚐不是一種折磨,椎心泣血的折磨。
“沈小姐,我們這些做保鏢的,幾乎天天和淩總在一起,我們能看得出來,淩總一直在思念著沈小姐,沈小姐這次回來,至少能夠讓他有一些求生的欲.望和鬥誌,至少他在接受治療的時候不至於那麽孤單。”
這就是他說的,對於淩奕瀾而言,沈墨有著生死人肉白骨的神奇能力。
這本不是無稽之談,這些奇跡不可妄言但是又不能全盤否定否認它的存在。
“我知道了,這段時間我會好好的陪在他的身邊,生死相依,禍福與共,他永遠不要想著離開我。”
沈墨垂眸思考了片刻,最終重重點了點頭,她這次回來,再也不會和淩奕瀾分開了。
這兩年時間足夠讓她看清楚自己的心,也足夠讓她戰勝自己的心魔,不再害怕與淩奕瀾有任何親密的接觸。
一陣寒暄之後,鍾傑帶著秦璿先回家,沈墨站在路邊看著馬路上川流不息車水馬龍的場景,平白無故地想起以前。
她離開的時候是秋天,是一個料峭的寒秋,天有點冷。
現在她回來了,是初春。
聽老人說,春天是個帶著勃勃生機的時候,生命複蘇,是一切的開始。
希望這也是淩奕瀾的開始,淩奕瀾可以撐過這段艱難的時光。
遠方,一抹夕陽浮現在天空的盡頭,暈染這一抹血紅。
殘陽如血,沈墨伸出手觸摸陽光,暖暖的,雖然風很冷,但是沈墨能夠感受到一抹暖意。
兩年,公司沒有變化,自己深處的環境沒有多少變化,但是卻變了些人和一些事情。
如果時光能倒流,沈墨想,她一定不會再中淩奕瀾的計,她會乖乖的陪在淩奕瀾身邊。
“小墨,你終於回來了,這些年你都去哪了?”
身後有溫潤嗓音傳來,沈墨回頭,看見向少宇正站在她的背後。
“嗯,這些年我一直在美國洛杉磯,旅遊。”
她的日子可以用旅遊來定義吧,在美國去了很多自己在以前就一直很想去的地方,墨西哥灣、密西西比河、好萊塢,她的生活過的就像一直在旅遊一樣,充滿新奇。
即便她在美國過得不錯,可是午夜夢回,每每想起的還是自己的家。
“你回來,是為了做什麽?”
向少宇凝視著沈墨瘦削還有點曬黑的臉龐,聲音和眼神中都是無盡的溫柔。
溫和爾雅,向少宇從來都是一個溫和的人,即便是見到沈墨心情激動的眼圈都紅了,也沒有逾矩的上前抱住沈墨。
他怕,他怕沈墨就在自己麵前再次不見了。
“聽說淩奕瀾生病了,小墨,你回來不會是為了他吧?”
他想起一個可能,但是不敢確定,試探著問了出來。
“向少宇,我和淩奕瀾快要結婚了。”
沈墨深深呼吸一口氣,她知道向少宇對待自己的心意,但是這一次,她恐怕真的要對不起向少宇了。
“你,你說什麽呢,淩奕瀾他都這樣子了你還要和他在一起嗎。為什麽你到最後會選擇淩奕瀾?”
我們要結婚了。
多麽刺激的字眼,瞬間就將向少宇刺激的就是一個踉蹌。
他難以置信難以控製自己,抓住沈墨的胳膊,根本不敢相信沈墨居然會做出要和淩奕瀾結婚這樣的決定,他寧願相信淩奕瀾強迫了沈墨,就像幾年前在玉景藍灣那樣,用不正當手段得到了沈墨。
“誠如你聽到的,我到最後選擇了淩奕瀾,也隻能選擇淩奕瀾,對不起,向少宇,我恐怕要辜負你。”
沈墨能夠感受到向少宇很激動,他抓住自己的手在顫抖。
但是,有些事情剪不斷理還亂,所以最好的解決辦法是快刀斬亂麻。
所以沈墨近乎決絕的斬斷了她和向少宇之間的最後一點情愫,他們之間本來就應該沒有任何可能繼續在一起了。
“你這樣做,是因為淩家人拿著孩子來威脅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