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我最討厭的他
早上看到他在車棚里推單車出來,我又心疼了一把。
最近一直有個想法,看能不能搬到距離他學校近一點的地方。
現在住的這裡,離我公司不遠,卻離他學校就像萬里長征,我計劃了好幾個月,一直在物色學校附近的房子,看能不能找個好點的兩房一廳,家明就不用天天冒著生命危險,踩單車上學什麼的。
回到公司的時候,王姐就咚咚的跑來,在我面前炫耀昨天拍的照片。
張曼琳果然很有氣質,拍出來的照片張張都很有范,只是我不知道,陸霆什麼時候還跟那些蜜蜂一樣的花痴女同事一人拍了一張照片了?
靠之,我這個鋪路搭橋的中間人都沒這樣的福利,卻被人搶著了先機,我有點幽怨。
幸好老闆大力的誇我,說我不用一分錢就找了個名模來幫他公司做宣傳,我應記一功,我這才覺得心裡平衡許多。
盧冠清眨著細長的眼睛對我說:「若初你真厲害,連這樣的老闆也能隨叫隨到,還帶來一個名模,你果然不容小覷啊。」
我驕傲的一挺胸脯:「哪裡哪裡,只是碰巧認識而已。」
「認識很久了嗎?那你怎麼不早點說?」老闆瞪了我一眼,一副害他花了很多冤枉錢的樣子。
我汗顏:「認識沒幾天,只是剛好他欠我一個人情。」
老闆有點失望,嘆氣說:「好可惜,要是他多欠你幾個人情,該多好。」
我瞬間石化。
老闆你能不這麼明顯嗎?自古人情債是最難還的,陸霆什麼都不欠我的,現在倒好,我為了年底的分紅,倒欠了人家一個人情。
想起昨天訂的西餐廳,我翻出早就準備好的發票遞給了老闆:「這是昨天的消費金額,老闆你看看沒問題的話,報了吧。」
他接過去看了一眼,眼底露出濃濃的吝嗇:「六百八十八?你們吃龍蝦了?」
我愣了一下,龍蝦這麼便宜嗎?我以為都要一千多以上的。
有種頓胸垂足的衝動,早知道老闆一猜就是龍蝦級別的,我就弄個貴一點的發票過來報銷該多好。
現在後悔已經來不及,我只能狡辯:「老闆,你忘記了你還交代我,一定要跟陸老闆去KTV什麼的,這個已經算便宜的了。」
老闆這才眉開眼笑,麻溜的在支付單上籤了大名丟給我:「初初做得好,下次有機會讓陸老闆帶張小姐再過來一趟,我親自接待。」
來他的大頭鬼,又不是每次都能在那種小飯館就能解決的,陸霆那樣的身份,每次利用完就去吃個蒸飯,誰願意啊。
平白得了六百八十八,我也是暗自高興了一陣子,家明的一個月午餐費綽綽有餘了,還能給他買件衣服什麼的。
都是拜陸霆所賜,我才能撿到便宜,想了想,我還是給他發了條微信,謝謝他昨晚的理解。
陸霆很快就回:你別忘了你承諾的大餐。
我大囧,他的記性也太好了點,我就這麼隨口一說他記住了,下次可長點記性,別再開空頭支票了。
我回了哈哈兩個字,陸霆沒再復我。
中午時分,林怡給我打來個電話,說下午過來公司找我,說有東西要給我。
我問她是什麼,她神神秘秘的說:「是你那個最討厭的人給你的,我沒看。」
她再次提到我最討厭的人,我首先想起的是我的后媽張金蘭,然後就是我的親生父親,再然後才是他——於子軒。
我跟於子軒高中的時候就認識,高一的時候,我跟他分在同一個班。
於子軒是我們班公認的班草,眼角眉梢卻總是帶著一股騷氣。
早餐有人去食堂替他排隊,午餐有人打好飯霸佔位置等他,晚餐經常開小灶。
校運會的時候,他整天帶著一群女生自稱是她們的教練,半夜三更晚自修后,還帶著電筒去足球場踢足球,結果被看門的大叔抓個正著,第二天罰留堂兩個小時。
高中生還要被老師罰,丟臉啊丟臉。
身為團支部的組織委員,我當然要狠狠的批評他,讓他沒有我的允許之下,絕對不能擅自組織其他同學進行夜間運動,特別是女同學。
於子軒總是一副瞧不起人的樣子,每次我跟他說話,他就左顧右盼,不然就對著學妹吹口哨。
我說的話他一句都沒聽進去的。
後來我沒忍住,就去老師那打小報告,這傢伙去了一趟教導處回來后,就發誓要跟我勢不兩立。
高中三年,他都是跟我對著乾的,每次有活動讓他這個全能運動員參加,他都不屑一顧。
我說他小心眼記仇,他說我小人專打小報告。
高三第二學期的時候,他突然就轉校不知所蹤,後來聽同學說,他其實不是轉校,而是退學了,因為他覺得自己不是讀書的料,別說大學,就是大專也考不上。
現在想想,高中三年級沒有了他的存在,還蠻寂寞的,少了一些吵鬧,多了一些複習功課的時間,比起他在的那些日子,總是覺得好漫長。
林怡沒到中午就來了,在門口等著我,沒直接進辦公室。
因為之前她來過的那兩次,都有人用怪異的目光去看她,她有點自卑。
身高不到一米六,卻一百二十多斤,我覺得胖不是缺點,那是心寬造成的,事實上,她就是個樂天派。
她給我打電話的時候,我還在埋頭苦幹,下班前要趕兩張草圖給客戶,一點靈感都沒有的我,已經廢掉好多A4紙,王姐總是嫌這嫌那,我頭都要大了,根本不敢離開辦公桌半步。
好不容易等到放飯時間,同事們都去了飯堂,我才喘了一口氣,匆匆的趕到樓下跟林怡匯合。
她遞給我一個紫色的盒子說:「給你,大老遠跑過來就是為了幫別人傳情達意,你怎麼報答我。」
我一邊拆著上面的絲帶,一邊說:「如果是吃的,我全給你,如果是其他的,能分就分。」
林怡笑得咯咯響,抱著我的手臂說:「就知道你對我最好了。」
盒子打開,裡面還有一個盒子,我又去拆。
卧槽,裡面竟然還是一個盒子!
我跟林怡對望了一眼,她說:「包的這麼密,該不會是什麼貴重的東西吧。」
「怎麼會,我跟他又不是好朋友。」我只怕裡面是一坨翔。
開到第四個盒子的時候,只有火柴盒那麼大小,我捏了一下,裡面硬硬的圓圓的,感覺像是個玻璃彈珠。
打開一看,我擦,不是個彈珠,是個圓形的鵝卵石。
林怡捏起來對著陽光看半天,嘀嘀咕咕:「這什麼鬼啊,一點都不透,是個寶石嗎?」
我搶了過來,嫌棄的說:「哪是什麼寶石,就是個鵝卵石,是我當年扔他頭上的。」
這顆鵝卵石有個故事。
當年高三第二學期,於子軒就沒有再讀,放棄高考意味著放棄學業,他的成績其實沒自己說的那麼差,努力一下還是能考個二流大學。
在他走的那一天,班裡的同學幫他搞了一個歡送會,地點定在同學租的那個單間出租屋裡。
從來沒喝過酒的我們,那一晚都喝醉了,感嘆著時光一去不復回,又高呼壯士一去兮不復還的豪言壯語。
我這種三杯酒下肚,能成世界第一瘋的女子,喝了兩杯就醉意朦朧。
酒醉看人朦朧美,這時候覺得於子軒其實也沒那麼討厭,還是有那麼一點點帥的。
那時候家窮,別人都送他很有紀念價值的禮物,那時候流行送鋼筆啊,筆記本啥的,就我,送了他一個用火柴盒包起來的鵝卵石。
於子軒當時還很嫌棄,嘖嘖有聲,他說:「林若初,我知道你吝嗇又愛錢,可是你也不能光送個石頭就算了吧,老子可是一去不知道啥時候回來的,你送點乾糧讓我好上路也行啊。」
我年紀小,卻又倔強,這麼一說,同學都哄堂大笑,我憋紅了臉,把石頭搶了回來,憤憤的說:「你懂什麼,這是我小時候在河裡撈上來的,陪了我十年了,我都捨不得丟,現在送給你還被嫌棄啊,不要算了。」
「你真的保存了十年?」於子軒眼睛亮了,又把盒子搶過去,直接塞進口袋,「算了算了,看在你家窮人丑的份上,我就勉強收了吧。」
本來送給他的東西,他現在給我送了回來,這還是嫌棄的意思嗎?
林怡盯了半天,石頭也沒變成寶石,也嫌棄的扔回給我:「切,還以為是什麼禮物,害我跑大老遠大路就是為了送這個,連跑腿費都沒給我。」
我說:「我中午請你吃飯怎麼樣?」
林怡一臉的疑惑:「你又想套路我什麼?」
我一點都不掩飾自己臉上的企圖,摟著她的肩膀往外走:「反正你也藏不住是不是。」
林怡撇著嘴,表面看起來很不情願,腿卻很聽話的往外走。
樓下薩莉亞坐定,點了餐,我問她:「你可以說了,於子軒為什麼找你把石頭帶回來給我?」
林怡一邊吃沙拉一邊說:「我也不知道啊,街上遇到他,他認出了我,我沒認出他。「
「他變了很多麼?」記憶中,於子軒還挺瘦的。
林怡說:「嗯,沒以前那麼瘦,樣子還是那麼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