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喊我阿越
片刻,他的大手像靈動的蛇在我後面遊走,順著我背部的線條蜿蜒而下。
他的指腹輕輕打著圈,宛若蜻蜓點水,很是調皮。
呼吸漸深,從清淺到濃烈,就像龍涎香般讓人迷惑與沉醉。
我們的氣息漸漸膠著在一塊,連我吐吶時都似乎帶上了他身上淡淡的煙草氣。
微涼的薄唇帶著猛烈的激情傾瀉而出,我的大腦瞬間開出絢爛的煙花,最後只剩下一片空白。
他的吻一一落在我的眼睛,鼻樑,臉頰,嘴唇,脖子……
我全身的力氣瞬間被抽走了一樣,雙手像是水草一樣柔軟地纏在他身上。
我勾住他的脖子,學他吻我那般,一一反饋回去。
水乳.交融,情感順其自然地發生了。
我感覺到副駕駛位緩慢下沉,我漸漸躺下,與他嚴絲合縫地緊貼在一起。
「林越。」我的聲音輕不可聞,輕得就像肥皂水吹出來的泡泡,風一重,就會破碎。
他的聲音含著笑,「喊我阿越。」
我臉紅,情潮波動下,一股力道貫穿我全身,讓我再也無力反抗。
車裡放著爛漫多情的爵士樂老歌,我們在海邊相擁而眠……
第二天,天沒亮,我就被手機的推送消息提示音給驚醒了。
我醒來時,他已經不在我身邊,甚至不在車裡。但身體兩股間的酸痛讓我清晰得意識到昨天在這裡發生的瘋狂纏綿不是夢。
我撿起掉落在座位底下的衣服,穿上身,立即拉開車門去找他。
他沒有走遠,徘徊在附近,和早起準備出海打魚的漁夫交換了一根煙,隨意地抽煙聊天。
這是我第一次在他身上看見那種屬於江湖俠客的隨意與風塵味。
在我眼裡的林越,通常都很精緻高貴。
而此刻的他坐在礁石上,單腳落沙灘上,另一個腳收起彎曲,搭踩在石頭上,手自然的擱在膝蓋上。
手腕上的袖子隨意捲起了一截,露出名貴的金錶與這裡的場景有些格格不入,卻依舊迷人英俊地像是拍海報一樣。
我一步一步走到他身後定住,聽他和漁夫聊採購海鮮的事情。
他背對著我,看不見我來。坐在他對面,一邊整理漁網,一邊說笑的漁夫看見我,竟與我打了個招呼,「你就是林越的女朋友吧?」
我愣住,沒想到這個漁夫不是普通的路人甲,而是認識林越的熟人。
但轉念一想,林越也不像是閑來無聊,會和陌生人攀談,打聽民生的人。
「林越說,他女朋友喜歡吃海鮮。他想買最新鮮的海鮮送女朋友吃。我還不信。這個臭小子怎可能有女朋友。就是有,那也是充氣的。沒想到,還真有。哈哈……」
他大笑幾聲,又說,「小姑娘。我昨天出海捕的魚,已經幫你放車的後備箱里了。回去后現殺了,新鮮的,更美味。」
這個男人帶著巨大的太陽帽,又留著一臉的絡腮鬍子,我看不出具體年紀。
從他說話口吻看,彷彿是林越的長輩,但聽聲音又覺得應該還很年輕。
我不知道怎麼稱呼他,最後笑了笑,算是禮數周全。
林越皺眉,用腳尖挑起一些沙子,輕輕抬腿,沙子揚起,順著海風刮在那人臉上,「胡說什麼呢?什麼充氣的。天天和那些大老粗混在一起,說話越來越粗了,小心爸不認你。」
「切,林先生他哪天認的起我?」漁夫說著,手裡的活也忙的差不多了,和他的幫手開始把船往海里推。
兩個人應該是做慣了粗重的活,推船的時候,雙臂的肌肉噴張,充滿力與美。
林越沒有坐岸觀戲,從礁石上站起,走過去和他們一起推船。
船入海里,兩個人輕鬆跳進船上。一個男人掌舵,控制方向。
絡腮鬍男朝我揮了揮手,「美女,有機會再來這裡玩。我親手做海鮮給你吃,肯定比林越帶你去的高級餐廳更好吃。他啊,就會浪費我的食材。」
船隻漸漸遠去,那人的聲音也漸漸聽不見。海平線上一輪鹹鴨蛋黃般的太陽緩緩升起,把天空照的通紅。海面是溫柔的,無風也無浪。
林越站在海邊,白色的襯衫,黑色的西裝褲,簡單到極致的色彩和線條,卻像是滿載最沉重的故事,難以勾勒一二。
「詩詩。」他低低地開了口。
「嗯?」我走近一步,與他並肩而立。
「你知道他一個月打魚,風吹日晒的收入有多少嗎?」
「啊?」我傻眼,不明白他怎麼突然和我說這些。
「一個月也就那麼幾千。運氣不好的話,幾百。也是老天爺吃飯的。天氣不好,再勤快也沒用。」林越像是自言自語一樣說著。
「哦。」我像是機器人,只能簡單的回應。一個早上,就說了三個字。
林越卻似乎很喜歡我這樣的安靜,不吵不鬧,不嘰嘰喳喳地問他,那人是誰,你們什麼關係。
他繼續沉默的看日出,只是會伸過手,把我撈進他的懷裡,把下巴擱在我的肩頭。
其實,我不是不好奇。林越剛剛說了,「小心爸不認你。」,而那人對此,說的是「林先生」。
所以我猜那人應該是林越的親人吧。若是普通的朋友還好八卦八卦,隨便問問。若是親人,對方卻跑到這裡打魚,就必然是有故事的。我不方便隨意碰觸。
我這麼善解人意地想著,林越卻突然開口,「他是我的哥哥。同父異母的哥哥,林深。」
「我去!」我瞪大眼,不敢相信自己錯過了什麼。
如果沒記錯,當年舒悅離開林越的那一年,林越因為事業陷入谷底,沒心思去安撫她,哄她,最後眼睜睜看著誤會越見擴大,任由舒悅另嫁他人,遠去羅馬,就是因為林氏集團突然冒出了一個很牛逼的男人,叫林深。
但江湖傳言,都說林越經過兩年的時間,千辛萬苦把林深踢出林氏集團后,林深就出國,開始環球旅遊,當個富貴閑人。兄弟兩個人也就如同仇人,老死不相往來了。
現在看來,傳聞多半有誤解。這兄弟兩個人雖然嘴巴上互損,但兄弟情義卻很真摯。
林越又說,「我想讓他回去的,給他開了高薪,但他不肯。他說,他喜歡這裡。你說,他是真的喜歡嗎?不是孔融讓梨,為了讓我接手林氏集團,才躲這的?」
這個怎麼回答呢?
我皺了皺眉,最後說,「人都是利自己主義的。哪怕他做出犧牲,委屈自己,那也一定是他為了某個目的。比起他失去的,他更在意他要達到的目的。而且,這裡也沒什麼不好的啊。自己當老闆,哪天想出海就出海。不想出海就做點別的。月薪多少個快樂我不完全掛鉤。」
也不知道是不是我多心了,我總覺得在我說完這些話之後,林越的身體微微鬆弛了些,肌肉不再緊繃。
「謝謝。」
他突然道謝,我卻不知道他為什麼要說謝謝。
我有些受寵若驚,半天說不出一句話,最後憋出一句,「看,日出真好看。」
林越挑了挑眉,淡淡笑著,又一下奪走了我目光。
眼前的男人,真的比阿波羅都要神聖炫目。
「走吧,我們回城吧。不然趕不及吃早飯了。」林越出聲打斷我的花痴,我們又又回了車裡。
車子開在回蘇市的路上,林越很認真地說,晚上要吃海鮮大餐,除了我,還會叫徐田野,莫勁北幾個朋友,包括舒悅。
他提到舒悅的時候,還特意拿眼角餘光來看我的反應和表情。
若舒悅還是舒悅,林越的前女友。不管林越還愛不愛那個人,我或許都會吃醋。但現在,明顯那個人和林越沒關係,我當然不會在意。
可看他這樣的反應,我就想笑,所以故意嘟起嘴說,「好哇,你哥說你買海鮮給女朋友吃。感情是為了舒悅。卻拉我來這裡刷臉。
你哥不知道,還以為你真是為了哄我開心,特意連夜出城,拿他的貨呢。估計現在,我在他心裡和楊貴妃一樣,能為了吃荔枝累死好幾匹馬。
林先生,這個鍋,我可不背。」
林越解釋,「也不是。之前他就吵著要見你。但那時候我們關係還沒確定。我就一直拖著了。」
言下之意是,我們現在的關係確定了,所以他帶我來這裡見家長?
這麼一想,我就越來越覺得可能還真就是這樣的了。
如果昨晚上我們沒有在車裡擦槍走火,過一夜,是不是他就會領我去他哥哥的家拜訪?
所以,他才把車開來這裡。畢竟在他的腦細胞里,應該沒有約會來海邊的浪漫細胞。昨天的激情應該是偶然的,意外的擦槍走火。
我想通了之後也就不糾結這個,只抓住他話語里另外兩個字,「之前?你是說,之前,我們鬧緋聞的時候?」
不然不能解釋,他哥哥是怎麼知道我的。
「不是。是之前,你在醫院救了茵茵,自己挨了兩刀的時候。」林越解釋。
「他怎麼知道的?」
林越轉頭看我,彷彿不明白我怎麼突然變笨了。
我被他看的心虛,不敢繼續問,決定獨立思考,仔細回憶那天發生的事情所有的細節。
然後,一個火花亮起,我想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