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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狗血人生

  吳正英,男性,種族人類,40歲,比鮑坤大6歲,比王秀大一倍。


  作為“史上最強探員”,他的出身並不高貴,甚至非常普通。


  他是農民家的孩子,家境十分貧困,身處的村子也是思想道德建設極為落後的地方。


  他的父親是個渣男,始亂終棄,在把他的母親搞懷孕後,就跑到別的地方逍遙快活了。自他出生後就沒有見過父親一麵,都是由母親獨自撫養長大。


  40年前,在那種村子,封建觀念還是很重的,像他母親那樣未婚先孕,是實實在在的壞了名聲。雖然這一切都是那個渣男的錯,但並不妨礙所有村民,包括他的外公外婆,對母親冷眼相向。


  一般情況下,發生了這種事,他母親的這輩子就毀了,再也不會有人要她了。但不一般的是,他的母親年輕時長得還算漂亮,不然也不會被渣男盯上。隻要夠漂亮,名聲壞了也就壞了,總還是有淳樸的老實人要的。


  可若是壞名聲的女人,還帶著一個壞名聲的孩,那就完完全全不會有任何人想要了。


  多一個人就是多一張嘴,娶一個壞名聲的女人本來就很吃虧了,還要平白無故再養一個和自己半點血緣關係都沒有的雜種。那就是虧上加虧,血虧。


  再淳樸的老實人,也不願意做這種虧本買賣,至少在他們村裏是這樣的。


  打胎在他們村裏是不允許的,但辦法總比困難多,他的外公外婆在他出生前就密謀,要給他偷偷埋到土裏去,對外宣稱難產,免得成為一家人的拖累。


  畢竟人心都是肉長的,就算有人懷疑這是一起謀殺,但大家都是鄉親,人人家裏都有本難念的經,也不會去多管閑事,非要弄個一清二楚,你是啥就是啥了。


  但讀者都知道,他的外公外婆並沒有這麽做,不是他的母親發現了什麽端倪,偷偷給他撫養大什麽的。


  一個落後農村裏的懷孕的壞名聲女人,在沒有人幫助的情況下,搞不出那麽多騷操作。他母親其實也已經認命了,要不要他都無所謂。


  原因很簡單,單純就因為他是個男孩。


  既然是個男孩,那他的生命價值在這些人眼裏就高了一個檔次,不是可以隨便決定的。


  在他出生的那,眼光長遠的外公依舊決定,要按照原定計劃執行,自己女兒完全可以找個更好的老公,帶領他們家脫貧致富。


  可卻被深知男孩“高貴”的產婆和外婆攔住了,了一大堆什麽祖宗之法不可變,男孩長大肯定比女孩有出息,男孩是個寶,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什麽的。


  三人分成兩個陣營,各執一詞,在簡陋的產房裏開了會,最後產婆提議要請村長來決定。外公終究是不好意思把事情鬧大,捏著鼻子認了。


  他的母親就雙目無神的躺在土床上,任由這幾人決定自己孩子的命運。


  在經曆了一場的風波後,吳正英終於活了下來,以一個貧困農民家獨苗的身份開啟了自己的人生之路。


  除了生來沒爹,偶爾會遭到一些風言風語外,他的人生軌跡和普通孩並沒有什麽區別。


  反而是這些風言風語,給了他很多“以寡敵眾”的機會,在挨打與打人的輪回中,既鍛煉了體魄,也磨練了毅力,更豐富了他的三觀。為他成長為“史上最強探員”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同時因為卓越的戰鬥力與百折不撓的戰鬥精神,他更是成功獲得了村裏一女孩的青睞,早早的約定好以後要賺錢結婚。

  與眾不同的是,他還上過學,是那個村子裏少有的文化人,錢是村長資助的,順帶一提,村長就是那女孩的爹。


  雖然被外公以會耽誤農活為由推辭,但白嫖總是好的,再加上村長也是有頭有臉的人物,他是啥就是啥。吳正英也因此有幸體驗了一把校園生活。


  在他學六年的時光裏,除了學習就是打架,除了女孩外幾乎就沒交過朋友。


  隻要有人敢在他麵前拿家庭背景事,就算是高年級的,就算對麵有一堆人,他也會毫不猶豫的掄起拳頭,錘向對麵的鼻子,且隻盯著帶頭的錘。


  他的成名一戰發生在三年級,在一場單挑中把六年級的帶頭大哥按在地上錘。雖然後麵還是被一群人一擁而上給收拾了。


  但“吳家村希望學”還是流傳出了他的名號——“吳三瘋”!許多學生在私底下尊敬的叫他“三爺”。敢於招惹他的人也少了很多,但還是有很多不服輸的“狠角色”(指學生),不服他“三爺”的名號,要給這個雜種一個教訓。


  戰鬥變得更加激烈起來。女孩對他的崇拜也逐漸升溫。因為背後有村長罩著,吳正英也沒有幹出什麽特別出格的事。就算打架,老師也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甚至會搬個板凳,一邊嗑瓜子一邊看。


  畢竟那時候的農村也沒什麽娛樂活動,看學生打架,也是一種休閑方式。


  學6年短暫,畢業後甭管你是“三爺”、“金剛狼”還是“奧特曼”、“汽車人”,都要離開村子,跟著大人到城裏打工。幹的都是搬磚之類的苦力活,一群人一起去,也好有個照應。


  搬磚講究的是多勞多得,人人都想多賺點錢,每的工作都很辛苦。再加上有大人看著,吳正英也不是喜歡主動挑事的人。


  在6年的搬磚生涯中,他再沒有和人打過一次。每辛苦工作,隻想著多賺點錢,好過上好日子。


  一起搬磚的成年人,對他的評價都很高,這子能吃苦,還樂於助人,以後一定了不起。


  在他18歲那年,他母親生病死了。


  由於村子裏的治療條件太過落後,他母親發病時,不得不騎個多時的電驢,到鎮上的醫院治療,可鎮上的醫院也不好,他又沒錢送母親去更好的醫院治病。最後隻能眼睜睜看著母親病死。


  靠力氣吃飯是有極限的,在他短暫的6年搬磚生涯中,他終於領悟了這樣一個道理,就算拚了命的努力工作,也還是會因為意想不到的事一夜回到解放前。


  除非能找到更賺錢的行當……


  當晚,他就向帶頭的老大哥告別,“我不搬磚了,大哥!”


  當然,他也沒有選擇去幹什麽壞事。


  雖然他早在學就被別人貼上了不良少年的標簽,總是打架,下手還特別重;餐廳的飯菜不值所定的價格,他就敢不付錢;沒水準還喜歡擺架子的老師被他教訓過後,都不敢再回學校。


  但從本質上講,他還是個好人。為了自己而利用弱者並踐踏他們,這類違法亂紀的邪惡之事,他是堅決不會幹的。


  他賺錢的方式很簡單,就是參軍。參軍十年,吃住全包,還可以得一百萬精靈幣。


  當然,那100萬精靈幣也不是那麽好賺的,也不是隨便練練,混個十年就可以拿到的。

  這十年裏他很少回家,要麽是駐紮在很冷地方的哨所,冰雪地,物資匱乏,生活枯燥,缺少娛樂活動,還要在雪地裏翻山越嶺。


  要麽是駐紮在很熱的海島,缺少淡水,隻能洗海水澡,洗完後渾身難受。也沒有什麽蔬菜,全靠自己種。衛生環境也不好,喝湯可以喝出半個煙頭。


  但這些對他來都無所謂,他從的生活環境就很差,因為出身的問題也沒什麽朋友,前半生都非常的枯燥,反而是在這些環境惡劣哨所裏,他找到了家的感覺。


  10年時光轉瞬即逝,18歲的少年成長成了8歲的青年。這十年裏他每年都會把自己工資的一半轉到女孩的賬戶上,每個月都會給女孩寫信。


  可當他衣錦還鄉時,卻意料之外情理之中的發現,女孩早已成為了個孩子的媽。


  更狗血的是,女孩還隻是一個三。


  孩子的父親是表麵上是一個富商,實際上是一個連鎮長都要巴結,黑白兩道通吃的大人物,幹掉那時的吳正英就和碾死一隻螞蟻一樣簡單。


  女孩雖然是個三,生活卻並不淒慘,反而相當滋潤。在城裏有套房子,好吃好喝的供著。首飾化妝品都是名牌。孩子上的幼兒園也是很好的。


  女孩是個懂事的人,知道輕重。富商的正室也清楚她的存在,不過還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女孩是在他參軍年後遇到富商的。


  在女孩成為三之後,他寄的信就全被攔截了。他打的錢,則是原封不動的存在一張卡裏。等他從軍隊裏回來就讓村長還給他。


  富商很有錢,女孩也看不上這區區50萬精靈幣。再加上女孩也不是完完全全的壞人,就算當了三,也隻是個人的選擇。


  她還是想以一種和平的方式,把這件事告訴吳正英的。“從此以後,我們就是兩個世界的人了。人都是會變的,這是我的選擇,不要來找我,也不要做傻事。”


  吳正英雖然心有不甘,但也明白自己的定位,這個世界就是這樣的,他還是選擇尊重女孩的選擇,沒有傻乎乎的要去找富商麻煩,也沒有三道四。


  隻是自那以後,他就染上了酗酒的毛病,“一醉解百憂,一醉解千愁”。


  而在此之前,因為窮,他是從來不抽煙喝酒的。十年艱苦生活攢下來的一百萬精靈幣能讓他揮霍很久。


  但他終究還是忍不住。自己的青梅竹馬,心甘情願的當了別人的三。換成任何人估計都是忍不住的。


  他靠著在軍隊裏鍛煉出的偵查技巧,經過好幾的努力終於找到了女孩的家庭住址。


  當然,他也不是想幹什麽出格的事,他也不會幹什麽出格的事,就是想再看女孩一眼,再和她幾句話。告訴她自己並不恨她,她始終是一個好人,是自己的朋友,遇到困難可以找自己之類的。


  當然,如果不湊巧的剛好遇上了那個富商,他也不介意把那個人的腦袋擰下來丟到馬桶裏。然後逃亡到深山老林裏去,徹底的脫離人類社會。


  那個晚上,他喝了半瓶二鍋頭,趁著酒勁潛入了女孩所在的高檔區。


  輕車熟路的順著水管,爬上了位於1樓的女孩的房間。眼前的一幕讓他大吃一驚。


  他看到一個身穿黑衣的男人,指揮著一隻黑猩猩一樣的怪物,在房間裏翻箱倒櫃的。

  女孩死了,胸口破了一個大洞;富商也死了,四肢被扭斷,表情猙獰,經受了巨大的折磨;兩個孩子也死了,腦袋像氣球一樣被捏爆。


  他並沒有因為眼前恐怖的景象而感到恐懼,精神失常陷入混亂,恰恰相反,就在這一刻,他的精神得到了升華。


  就像沉睡的野獸睜開了眼睛一樣。


  他從未感覺眼前的世界是如此的清晰。他能看清楚這世上的一切。


  沒有做什麽的思考,也沒有找什麽理由。在看到怪物的一瞬間他就做出了決定。


  “要把眼前的黑衣人和怪物殺掉。”


  然後他就這麽做了。


  當魔網九處的探員趕到現場時,房子裏隻剩他一個活人了。


  黑衣人被砍掉了腦袋,怪物則是被好幾根斷裂的木棍刺穿了身體。


  他沒有跑,隻是一臉平靜的坐在沙發的一頭,喝著二鍋頭,渾身是血。


  沙發的另一頭,是女孩還有孩子們的屍體。他的腳下是富商的屍體。


  這個男人在屍體的簇擁下,淡定自若,若不是還在喝酒,沒有人會把他當成活人。


  他並沒有被當成壞人當場擊斃,而是被探員帶回了魔網。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適應後,他憑借著超人般的身體素質,以及深不可測的精神力,很快就成為了魔網的“王牌探員”。


  他有很多怪癖,總是單獨行動,從來不聽指揮,也不指揮別人,拒絕接受指揮部的一切命令;酒不離口,每次出完任務既不訓練體能,也不學習知識,成在基地裏喝到爛醉;拒絕更新裝備,從最開始到現在,使用的都是老式的武器裝備,偶爾會更新配件更換零件,但絕不使用全新的裝備,包括精英隊的標配,“外骨骼裝甲”。


  用他的話來就是,都隨便了,等哪真的打不動了,就去死好了。


  但直到現在,解決了數不清的強敵,他還沒有在戰鬥中受過哪怕一次傷。


  除了昨,在下水道裏遇到了“恐怖的勇者”,震懾於他的氣勢,貿然發動攻擊後,被別人用手刀打暈以外。


  他的功績,他的實力,他的意誌,都是有魔網自成立以來諸多探員中最強的。“史上最強探員”的名號當之無愧。


  有意思的是,他在加入魔網前,誤打誤撞殺死的第一個黑魔法師,在經受了魔網的DNA檢測後被證實,此人就是他失散多年的親生父親。


  而在魔網的一番偵查後發現,他的渣男父親,與富商的正室有一腿,暗殺富商是兩人合夥擬定的計劃,目的就是為了奪取富商的財產。


  那個渣男怎麽也想不到的是,自己居然會死在幾十年前被拋棄在落後村子,8年未曾謀麵的兒子手裏。


  這也算是道輪回了。


  人都是會變的,就算吳正英早年對父親的事耿耿於懷,現在身為“史上最強探員”的他也已經不在乎這些破事了。


  從某種意義上講,他是一個哲學家,有著更高的視野,以戰鬥為手段,終其一生,探索著生存與毀滅間的究極問題。。


  而這個困擾了他十幾年的究極問題,似乎就在昨,在被“恐怖的勇者”攻擊的一刹那,有了一絲解決的希望。


  為了這一絲的希望,他寧願像飛蛾一樣,撲入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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