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百七十八章 一路追蹤
這就為慕容雲海創造了逃跑時間。
慕容雲海簡直猶如是少年英雄小哪吒踩著風火輪,跑的那叫一個飛快,這種速度,去參加奧運會都不是問題了。
“怎麽辦慕容雲海跑了”王元道。
“快殺了這些人,去追”楊小天沉聲道,“她跑不了,今天她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插翅難飛”
楊小天不急。
慕容雲海跑的方位很明確。
耽誤幾分鍾沒什麽問題。
凡有腳印,必有痕跡。
順著痕跡找到慕容雲海並不難。
楊小天已經下定了決心,今天就算把整個紐約城刮地三尺,也要把慕容雲海給抓住,或者殺死
噗
轟
卡
幾個高手倒在了地上
有人殘廢
有人失去了生命。
有人運氣好,隻是昏厥了過去。
楊小天麾下的高手,已經解決了攔路的慕容雲海的高手,直接朝慕容雲海的方向追蹤而去。阿凡提帶隊,那是一點問題都沒有,阿凡提是超一流的獵手,而慕容雲海又是他心儀已久的獵物,他是不會讓他的獵物在他眼皮子底下溜走的。
楊小天再一看酒吧之中的戰鬥,洪門戰士已經占據了上風,壓著酒神幫的年輕人打,打的酒神幫的這些年輕人潰不成軍。酒神幫的年輕人,氣勢已經不在了,除了幾個有點功夫的家夥,大部分人已經落到了抱頭鼠竄的地步。
尤其是那個角色扮演李小龍的家夥,整個人躺在地上,雙截棍夾住他自己的脖子。他躺成了一個大字型,一直有酒神幫的人和洪門的戰士在他身上踩來踩去,他已經麵目全非不用說,身上的米黃色運動服也變成了黑色,看上去像是有二百年沒有洗了。
楊小天一見這情況,就知道這邊勝局已定,酒神幫的覆滅,隻是一個時間問題。不過楊小天心懷慈悲,此時囑咐眾人一句:“挽弓當挽強,用箭當用長。射人先射馬,擒賊先擒王。殺人亦有限,列國自有疆。苟能製侵陵,豈在多殺傷。盡量還是不要殺人。你們幾個,跟我一起去擒賊先擒王”
說罷,楊小天揮揮手。
他一馬當先,帶著自己那幾名撐著黑傘的保鏢,也去追蹤慕容雲海去了。這整個酒神幫對於楊小天都沒有任何意義,慕容雲海對於楊小天意義重大
楊小天不喜歡有敵人時不時惡心自己,盡管這些敵人不能對楊小天造成什麽致命危險,但也足夠惡心,擾人清淨。想一想,一個夏天清涼的夜晚,你躺在冰冰涼涼的涼席上,剛喝下了一杯冰鎮牛奶,正要進入夢鄉的時候,一隻討人厭的蚊子突然在你的耳邊嗡嗡嗡嗡嗡嗡個不停。更氣人的是這蚊子還無時不刻想要吸你的血,咬你一口,固然這隻蚊子是殺不死你,但是你難道就不想一巴掌呼死這隻蚊子嗎
大凡是一個正常人,在麵對蚊子侵擾的時候,第一個想法就是一巴掌把這蚊子呼死。如果這隻蚊子不死,一個美妙的夜晚就會這隻蚊子給毀掉。
慕容雲海對於楊小天而言,就是那隻討厭的蚊子,雖然不能對楊小天造成致命傷害,但是卻一隻能惡心到楊小天。
不殺了這隻蚊子,楊小天不舒服斯基。
楊小天就是這樣一個人,不喜歡敵人存在,凡與楊小天為敵的人,都已經被記在了楊小天的仇人本本上。
一個個鏟除,遲早可以鏟除幹淨。
楊小天順嘴慕容雲海撤退的方向,進入酒吧後麵的房間。
這居然是一個健身房,健身房裏麵器材齊全,古老的留聲機還在播放著膠製唱片,音樂居然是茉莉花。不過聲音很低,在健身房外麵,基本聽不見。
健身房裏麵沒有路,但有另一個房間,楊小天的保鏢很識趣的一馬當先,為楊小天探路。
“沒有危險。”保鏢說。
楊小天走進這房間。
這房間昏昏暗暗。
一盞白熾燈照的房間裏慘淡。
房間的地麵,是一個又一個的井蓋。
“我怎麽覺得,這裏有血腥味,很刺鼻很讓人不舒服的那一種。”楊小天皺眉道。
“這裏應該是酒神幫處理屍體的地方,這地下是紐約最深的下水道,殺了人之後,用強酸等腐蝕性液體,把屍體腐蝕之後,衝擊下水道”一名保鏢指著牆角的水龍頭上麵綁著的水管說,“這應該就是衝刷屍體的水,牆角的那些塑料桶,也有殘留的亞硝酸和硫酸的味道。這是罪惡的味道。”
楊小天頗感意外,道:“你居然對這這麽門清,你之前幹過這個”
該保鏢道:“我曾經是一名偵探。”
楊小天笑道:“我的隊伍之中,還真是臥虎藏龍啊這扇半開的門,通往下水道”
原來這房間之中,也沒有路。
隻是房間左邊的牆壁,是一個設計精妙的機關,是一個偽裝成牆壁的水泥門。現在這水泥門已經半開著了,要麽是慕容雲海逃跑的時候,來不及關閉,要麽是蘇葉等人故意留給楊小天的。
打開的水泥門裏麵黑漆漆的,傳來一股腐臭的味道,借助白熾燈的燈光,楊小天能夠看到,裏麵顯然是下水道。
“紐約的下水道係統十分龐大複雜,甚至有不少人住在下水道之中。”剛才那名保鏢又道。
“居然有人住在下水道之中”楊小天有些奇怪。
“美國公開的流浪漢數目是二百萬人,實際上北美一共有五百萬流浪漢,這種資本為王的國度,有錢人活在天堂,活在聚光燈下,享受一切的榮光。赤貧之人,就流落公園的長椅和城市的下水道之中。”這保鏢說,“現在冬天到了,公園的長椅和帳篷都不堪用,晚上容易凍死人,地鐵那邊最近出現了殺人事件。於是暖和的下水道,就成了不少流浪漢最好的選擇。”
楊小天歎息道:“資本主義國家,還真是殘酷,我以後要在美利堅辦點實業,給這些可憐人一些工作。生而為人,大家都不容易啊呃,對了,你叫什麽名字”
那保鏢道:“我叫李誌,洪門成員,以前是私家偵探。”
楊小天拍拍李誌的肩膀說:“我記住你了對了,你帶手電筒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