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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手機貼膜boy:拉住小手

  因為米飯放在了沈之麟那一側,他便起身給二人都盛了米飯,把其中一碗遞給了洛卿。


  「謝謝啊。」


  洛卿笑著接過飯,但當他把筷子拿起來后,才真的覺得後背一陣發涼。


  難道,他真的要為了迎合沈之麟而這麼虐待自己的胃嗎?

  小胃胃會不高興的。


  「怎麼愣著不吃啊?」


  就在洛卿晃神的功夫,熱心的沈之麟已經夾了一大筷子的菜,放到了洛卿碗里,「快吃吧。」


  「呵呵,我,我馬上就吃。」


  洛卿覺得他的臉都僵了。


  早知道他就先下筷子夾點看起來勉強還能吃的菜了,現在也不至於落到吃「姜炒雞蛋」的地步啊。


  一粒又一粒,洛卿艱難地扒著米飯,艱難地將他聞到味就想吐的姜用蝸牛速度放進嘴裡。


  越嚼越噁心,越嚼越想吐,腫么辦?!


  「來,再吃點這個吧。」說罷,沈之麟又給他夾菜。


  不行!不能再這樣坐以待斃!


  洛卿握緊筷子,滕地一下,站了起來。


  「洛洛,怎麼了?」


  這麼大動靜,嚇了沈之麟一大跳。


  「男人吃飯,怎麼能只吃菜!」洛卿一派豪情壯志,「咱們得喝酒!不喝酒不足以表達我對你的謝意!」


  「行,那就叫兩瓶吧。」


  沈之麟是在警校畢業的,平日在學校里都不能喝酒,現在畢了業當城管,還是沿了這個習慣,不太喝酒。


  「兩瓶怎麼行!」


  洛卿睜圓了眼睛,隨後沖著門口大喊道:「服務員,來兩箱啤酒!」


  「洛洛,這太多了。」


  媽的,不喝酒就得吃菜,相比之下,老子還是比較願意喝酒!


  洛卿大手一揮,「沈之麟,我跟你說,今兒你必須跟我喝,不喝就是不把我當朋友!」


  洛卿這話都出了,沈之麟哪還有反駁的道理,只能點點頭。


  終於……終於躲過這一劫了!


  嗚嗚嗚……以後再也不跟他一起吃飯了,這特么地簡直是玩兒命啊!

  啤酒很快上來,有了啤酒,洛卿就來了勁兒。


  前世洛卿跟朋友吃飯時,那都是無酒不歡的,所以導致了他的酒量……特別大。


  對比之下,洛卿就覺得沈之麟太遜了。


  才三瓶下肚,這廝竟然就跟他說。


  要!上!廁!所!


  上廁所?


  上廁所!


  洛卿眼睛頓時亮了,他差點就把這茬給忘了,罪過啊罪過!

  眼看沈之麟已經拉開凳子準備走了,洛卿立刻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拉住了沈之麟的手。


  注意注意,不是胳膊,不是手臂,而是手掌!!!


  沈之麟頓時愣在原地。


  因為在警校長年都是各種各樣的訓練,導致沈之麟的手十分粗糙,這粗糙,也可以有一個更好的形容,那就是男人味。


  雖然洛卿的手也不怎麼細膩,但跟沈之麟的一比,那就是肉包子和鐵板的區別。


  此刻,感受手掌里傳來的異常觸感,沈之麟覺得整個人都貌似不對勁兒了。


  儘管覺得不對勁兒,但他也並未甩開洛卿的手。


  不知該回握還是該怎麼,沈之麟只能保持手掌中空的姿勢,扭頭看向洛卿,抿抿嘴道:「洛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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