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3章 榮譽勳章
李春燁與國防院的幾位部長,商討了好幾天,終於草擬了一份軍事改革的方案,交給朱由檢后,朱由檢覺得不滿意,讓他拿回去修改,反覆修改了三次,朱由檢才基本滿意。←頂點小說,
既然是關於軍事方面的改革,國防院的高官又集體參與草擬方案,朱由檢準備直接公布執行,但李春燁認為,這次的軍事改革,恢復了公、伯、侯、子、男五等爵位,隱隱有提升軍人地位的嫌疑,加上傷亡士兵的撫恤金比較大,最好能讓百官們知道。
反正以後這些制度需要文官們去執行,不讓他們知道是不可能的,朱由檢也就同意了李春燁的建議。
草朝會上,李春燁宣讀了軍事改革的草案。
這次的軍事改革,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首先是傷殘亡軍人的撫恤問題。
大明新軍已經初步建立了軍隊的職業化,將士在服役期間,不僅國防院會提供糧食和武器裝備,還有基本的俸祿,相當於在做工,單位除了提供吃住,還發給酬勞。
雖然普通士兵的俸祿極低,每個月只有半兩,但要養活家中為數不多的人口,差不多足夠了。
如果將士在戰爭中立了功,還可以得到額外的獎勵,這樣士兵們才渴望在戰鬥中立功,得到更多的戰爭獎,讓老婆孩子生活得更好。
既然是戰爭,就可能有傷亡,一旦軍人傷殘或者死亡,其家人的生活必然受到影響,本來家中死了男丁,就是凄慘的事,加上生活也會陷入窘境,這就是士兵們的最大牽挂。
大明朝廷為了讓軍人沒有後顧之憂,早就建立了一套傷亡軍人的撫恤金制度,一旦士兵傷殘或者死亡,朝廷會撥給錢糧或者錢財,保障士兵家庭的正常生活,讓兵在戰場上無牽無掛地為國立功。
這種制度本身不是欺騙士兵的,而是真實存在的,否則,士兵一旦知道自己傷亡后,他的老婆孩子連飯都沒得吃,誰還願意安心打仗、勇往直前、為國捐軀?同伴的今天,就是自己的明天。
但大明傷亡士兵的撫恤金制度,一直比較混亂,不同的軍隊、不同地方的軍隊,撫恤金的標準不一,而且很多地方的撫恤金都是由地方官府發放,這就給貪墨帶來機會,以致發放到戶的撫恤金,越來越少。
特別是萬曆之後,朝廷入不敷出,便開始拖欠士兵的軍餉,甚至連撫恤金都拖欠,這極大地削弱了軍隊的戰鬥力,大量的府兵幾乎等同於普通的老百姓。
這次的撫恤金制度改革,就是建立全國標準一致的撫恤金制度。
撫恤金標準全國統一,可以防止發放過程中的剋扣現象,士兵要是陣亡了,軍隊會給士兵的家庭發送一份士兵陣亡通知書,士兵要是傷殘了,在出院之後,也會領到一份有醫院簽發的傷殘等級證書。
根據新的《傷殘亡士兵撫恤金制度》,士兵及其家屬都能知道撫恤金的具體數額,死亡了多少,一級傷殘多少,二級傷殘多少,三級傷殘多少,為了宣揚大明律法,每個縣的城牆上都會貼出相應的告示。
士兵及其家屬都有知情權,知道撫恤金的具體數額,發放的人員自然不敢剋扣。
原來京師軍的撫恤金比較高,地方軍的撫恤金比較低,一方面是是因為大明的賦稅收入不足,另一方面是京師軍上前線比較多。
現在不同了,大明的賦稅收入大大增加,已經超過了兩千三百萬兩,而且由於新式火器的廣泛使用,士兵的傷殘亡大大減少,已經具備了統一發放撫恤金的條件。
至於京師軍上前線較多,就更不是問題了,上前線才會有傷殘亡,才有可能領到撫恤金,不上前線打仗,哪有什麼傷殘亡?士兵在訓練中的傷殘亡現象,也是存在的,但不會太多,可以忽略不計。
為了保障《傷殘亡軍人撫恤金制度》的實施,國防院還成立了監督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由傷殘軍人組成,主要是監督《傷殘亡軍人撫恤金制度》的落實,還負責處理有關的糾紛。
這些經過戰場血與火洗禮的傷殘軍人,比別人更能體會傷殘亡士兵家庭對撫恤金的需要。
監督委員會成員不再發放撫恤金,而是計入公務人員發放俸祿,這樣不會增加財政負擔,也就是說,這些傷殘軍人基本上是義務為同伴們追討撫恤金。
由於北五省的軍隊戰鬥比較頻繁,士兵傷殘亡的人數比較多,暫時在北五省設立監督委員會,監督委員會由各省總兵管轄,以後逐步在中五省和南五省設立監督委員會。
傷殘亡軍人撫恤金制度的改革,實際上只是一個規範化的過程,朱由檢的目的,不僅是為了杜絕發放過程的黑洞,更重要的是為了宣揚大明的律法,有法必依,他要讓老百姓相信朝廷,相信朝廷制定的律法,律法就擺在那兒,誰也更改不了。
撫恤金制度以前就有,只是當時沒有統一的標準,執行起來比較混亂,是滋生貪墨的溫床,如果誰要是反對這項改革,那就說明你還想渾水摸魚,從原來的混亂中撈一筆,誰有這麼大的膽子?
貪墨本來就是見不得光的事,誰敢明目張胆進行下去?而且還是在皇帝的眼皮底下,大明的《反腐律》就擺在皇帝的案頭。
第一項內容沒有人反對,大大提高了李春燁的信心,他隨後宣讀改革的第二項內容。
第二項內容是軍人的榮譽問題。
作為大明的將士,一旦有了守土開疆的機會,誰不希望立功?功勞一般都可以轉化為物質上的獎勵。
國防院認為,僅有物質上上的獎勵是不夠的,還要建立起精神上的獎勵,讓大明將士以為國立功、守土開疆為榮,甚至發展到以成為大明的軍人為榮,有時候,精神的作用比物質上的獎勵更能調動將士們的精魂。
李春燁當然不知道納粹德國和武士道日本,從精神上激勵士兵是朱由檢向他提議的。但李春燁從漢民族的實際出發,想到軍人的榮譽制度,讓朱由檢十分高興,頗有「豎子可教」的感嘆。
軍人一旦獲得了榮譽,就會得到相應的榮譽勳章,榮譽勳章有五級,軍官和士兵都可以根據軍功獲得,其中一級勳章以後每年不得超過兩枚。
榮譽勳章僅僅代表軍人的榮譽,不再額外增加獎勵,沒有什麼經濟利益,除了製作的成本,朝廷也不會增加經濟負擔。
既然不用花錢,大臣們也沒有反對,權當是朝廷激勵將士的一種方法。
由於國防院的疏忽,改革方案中,沒有對以前的軍功加以說明,也就是說,軍人榮譽制度應該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國防院沒有設立時間表。
以前的軍功當然不會追溯到蒙元、兩宋和大唐,就是大明,開國已經兩百多年,開國將軍們早就不在人世了,他們的後人有沒有資格代領這份榮譽勳章,大臣們意見不一。
最後,大臣們一直同意,就從朱由檢即位開始,計算武將的榮譽軍功。
朱由檢登基已經五年,大明發動了兩次戰爭,一次是北伐建奴,一次是南征藏民暴亂。
本來榮譽勳章應該有國防院頒發,但這是第一次,為了讓大家湊個熱鬧,朱由檢和國防院都同意由大臣們共議。
首先是北伐戰爭,大明解決了十多年的國患,這是大明立國以來,戰功最大、作戰規模最大、收復土地最多的一次戰爭,作為北伐戰爭的總指揮,朱由檢被大臣們推舉獲得一枚一級勳章。
朱由檢是皇帝,他本來不願與將士們爭功,但他要是不願接受這枚勳章,北伐的其他將士們也不好論功,再說,他以後還有可能親自統兵,有了這枚勳章,可以增加在軍隊中的威望,想想也就同意了。
此外,獨自統領北伐的中路大軍、後來又獨立收回奴兒干都司的袁崇煥也被授予一枚一級勳章。
北海艦隊陸戰第一師在掩護袁崇煥的大軍度過三岔河時,做出了巨大的犧牲,師長李長山獲得一枚一級勳章。
獲得二級勳章的人就更多了,中路軍的杜文煥、左路軍的滿貴、北海艦隊司令衛信、留守嶺北省的洪承疇等。
低級的勳章估計人數很多,大臣們就沒有一一議論了。
南征藏民暴亂的戰爭,無論規模還是影響力,都遠遠不能與北伐戰爭相比,大臣們只是給南征軍的兩位主帥沐啟元、左良玉評定了一級勳章。
為了給榮譽勳章增加一點喜慶效果,朱由檢當朝宣布:一級勳章獲得者,除皇帝外,見任何人都不用下跪;二級勳章獲得者,見正三品以下官員,一律不用下跪;三級勳章獲得者,見正四品以下官員,一律不用下跪;四、五級勳章獲得者,見從六品以下官員,一律不用下跪。
在朱由檢的心目中,這僅僅是一種禮儀,或者說是勳章獲得者的一種資格,沒有多少實質的內容,後世就沒有跪拜之禮,人與人之間是平等的。
但是在現在的大明,這是對軍人的一種激勵,是軍人夢寐以求的榮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