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3章 《明荷台灣協定》
「你,我們還有一戰的能力嗎?」普特曼斯在衛兵的催促下,慢慢清醒過來。
「長官……」衛兵也不知道如何收場。
城內已經響起了燧發槍的聲音,這種聲音,在屠殺土著的時候,普特曼斯覺得就是最美妙的音樂,現在落到普特曼斯的耳中,就像是他的催命符,「快,豎起白旗。」
東城牆剛剛坍塌,明軍就像是錢塘大潮,迅速向東城門漫過去。
接到普特曼斯命令的荷蘭士兵,要是反應遲鈍,或者對投降有些遲疑,他們就不用投降了,也沒有機會在投降了。
明軍入城以後,按照慣例,開始在城內屠殺。
屠殺很快就結束了,其實,也沒什麼人可殺,荷蘭士兵不足二百,加上城內東印度公司的商貿人員,也不過六百人,就是全部殺了,平均五名明軍士兵才有一名成為劊子手。
況且,明軍入城以後,有些荷蘭士兵已經放下武器,乖乖地等著明軍的繩索,所有的商貿人員,根本就沒有武器,他們在第一時間就全部跪在牆角,等候明軍裁決。
只有那些嚇得在城內亂竄,沒有舉起白旗的荷蘭人,才會被明軍射殺。
至於城內的漢人、土著,只要不威脅到明軍,就沒有射殺的必要,他們畢竟是自家兄弟,這是鄭芝龍早就向南海艦隊的將士們宣揚過的。
鄭興一面穩定城中的秩序,一面派人接應鄭芝龍入城。
鄭芝龍聽鄭興這麼快就拿下熱蘭遮城,立即快馬趕到熱蘭遮,他入城后的第一件事,就是命人將普特曼斯帶過來。
「長官閣下,我們又見面了。」原來鄭芝龍與普特曼斯是老熟人,雙方還曾發生過海上摩擦。
今天以勝利者的姿態,看著前面被五花大綁的普特曼斯,鄭芝龍不禁暗暗感嘆:有國家做後盾,就是不一樣。
「鄭先生,熱蘭遮是屬於荷蘭東印度公司的,你們為何要攻打熱蘭遮?」普特曼斯不明白,雙方早就有了口頭約定,各賺各的錢,⊕《⊕《⊕《⊕《,大家都有利潤,這不是一個雙贏的局面嗎?為什麼要發生戰爭?
「長官閣下,熱蘭遮是你們的嗎?」鄭芝龍咧開嘴,給普特曼斯一個似笑非笑的嘴臉。
「荷蘭與大明有過協議,只要荷蘭退出澎湖,如果佔據台灣,大明不能有任何異議,」普特曼斯似乎想起了什麼,「如果資料沒錯的話,當時鄭先生應該也在場。」
「不錯,當時我的確在場,」鄭芝龍那個高興,荷蘭人的資料就是全面,到現在還有人記得他這個當時的毛頭子,「既然長官閣下知道我當時在場,可知道我當時了一句什麼話?」
「你的話?」普特曼斯一時愣住了,「你過什麼話?」
「看來你們的資料還是不夠全面,只有對你們有益的,其它的應該是選擇性遺忘了,我來提醒長官閣下吧,我曾經對你們過,『台灣是我們的,暫時借於你們使用』,現在我要收回我的台灣了。」
「不可能,」普特曼斯因為激動而扭動著身軀,但繩索綁得太緊了,他怎麼也掙脫不開,「當時我沒有參加簽訂協議的大會,也從來沒聽過有這句話。」
「現在在知道也不晚,長官閣下,簽訂投降書吧,把台灣還給我們。」鄭芝龍翹起二郎腿,有些同情地看著普特曼斯。
「不,台灣不是你們的。」普特曼斯渾身發抖,為了掩飾身子不由自主的發抖,他越發扭動著身軀。
鄭芝龍卻是非常講道理的人:「至少台灣不是你們的,你們只是憑藉武力搶佔而已,如果論起武力,現在你們已經失敗了,所以,無論台灣原來是不是我們的,現在,它都屬於大明。」
「你……」普特曼斯實在找不到荷蘭人佔據台灣的理由,論地域,荷蘭離台灣十萬八千里,論實力,現在他是階下囚,但台灣已經屬於荷蘭,他豈肯輕易吐出來?要不是被綁住手腳,他真想指著鄭芝龍的鼻子大罵一頓。
「長官閣下,我很忙,所以我的耐心也非常有限,」鄭芝龍用杯蓋驅趕著漂浮起來的茶葉,「怎麼樣?長官閣下要不要簽下投降書?」
「不,我絕對不簽,」普特曼斯叫喚著,「巴達維亞總部很快就會發來救兵,你們一個也跑不了。」
「跑?長官閣下,你想錯了,我們既然要收回台灣,怎麼會逃跑?我們要是跑了,那台灣怎麼辦?」鄭芝龍覺得普特曼斯的腦子像是短路了,這麼淺顯的道理都需要提醒,不知道他這個台灣長官是怎麼當上的,難道是賄賂上的?「如果沒有做好足夠的準備,我們怎麼會收取台灣?長官閣下,這你就不用操心了。」
「你們……」
鄭芝龍有些無禮地打斷了普特曼斯的話,「長官閣下就不用替我們操心了,我再問一句,長官閣下到底簽不簽合約?」
「不,我不能簽……」普特曼斯真想抱著腦袋大哭一場,可惜他的雙手被捆綁,他想蹲下身子放鬆,雙腿也被捆綁得硬邦邦的。
「沒關係,我不喜歡強求,」鄭芝龍突然斂去紳士的風範,換上一副魔鬼的嘴臉,「從現在開始,每隔一刻鐘,我就會殺死一名荷蘭人,哈哈哈……他們可是死在你的手上,那個鄭興,先從孩子和女人開始。」
「你這個撒旦!」受過良好教育、有著紳士風度的普特曼斯,開始髒話了。
「撒旦?長官閣下,讓我來告訴你,究竟誰才是撒旦,」鄭芝龍又換上正人君子的語氣,「台灣本來不是你們的土地,為了搶佔台灣,你們殺死了多少無辜的台灣百姓?這些土著的鮮血,應該能染紅這大員的海岸了吧?長官閣下,究竟誰才是這個世界的撒旦?」
「你這是強詞奪理,我們佔據台灣,只是為了商貿,我們會讓台灣的百姓生活得更好。」普特曼斯還是不肯認錯。
「為了讓他們生活得更好?長官閣下,他們生活得更好了嗎?他們不過是你們的奴隸而已,他們本來在這片土地上生活得好好的,只要你們離開台灣。大明的軍隊去你的家門口搶佔土地、殺死荷蘭人了嗎?沒有,長官閣下,如果現在我們殺死入侵台灣的荷蘭人,我將是這個民族的英雄,而你們,才是百姓心中的撒旦。」
鄭芝龍不僅佔據著軍事上的優勢,更佔據道義上的制高,畢竟荷蘭人佔據台灣,是徹頭徹尾的侵略行為,他們自己的心中最清楚。
為了打擊普特曼斯的囂張氣焰,揭穿他的侵略本質,利用大明的強大實力威脅他,鄭芝龍直接將台灣的土著也當成了大明的百姓,好在普特曼斯的腦子好像已經混亂不堪,他顯然沒有發覺這一。
「你這是狡辯。」普特曼斯理屈詞窮,只好通過罵人來為自己贏得一思考的時間。
「狡辯?長官閣下,你信不信,我會將荷蘭在南洋的所有據,一個個拔除-——那個鄭興,怎麼到現在還不動手?」
「是,司令,我們立即動手。」鄭興會意,他猛地從一名荷蘭女人的懷中,搶過一名三四歲的孩子,快步往外走。
孩子嚇得大哭,孩子的母親發現不妙,更是哭得呼天嗆地,撕心裂肺,她緊緊摟住普特曼斯的胳膊,不住地搖晃:「長官,求求你救救我的孩子吧!孩子是無辜的。」
來到門外,鄭興將孩子交在左手,右手迅速拔出腰間的彎刀。
「天……啦!」普特曼斯仰天長嘆,他實在受不了那荷蘭母女的哭聲,還有鄭興那明晃晃的腰刀,他已經明白了,如果不在投降書上簽字,無論如何,他都過不了鄭芝龍這一關,看來丟失台灣的黑鍋,他是背定了,他覺得自己似乎只剩下最後一絲氣力:「放下孩子。」
「哈哈,早嘛,也不用這樣嚇著孩子。」鄭芝龍估計普特曼斯是同意了,他讓士兵將《明荷台灣協定》的文本拿過來。
文本是用漢語寫的,鄭芝龍懶得親自去,就讓翻譯一句句譯給普特曼斯聽,他自己倒是愜意地喝起剛剛泡製的香茗。
《明荷台灣協定》的內容,主要有四條。
第一,荷蘭東印度公司無條件歸還侵佔的大明領土台灣,即日交付大明,並承認台灣是大明的合法領土;
第二,大明沒收荷蘭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一切財產,作為對台灣百姓的損失賠償;
第三,荷蘭賠償大明海軍的人員傷亡和彈藥消耗,摺合白銀一百五十萬兩;
第四,大明俘獲的荷蘭人,不論老少,由荷蘭東印度公司贖回,每人贖金五百兩。
「沒收財產?絕對不行,這是東印度公司的財產,它不屬於台灣,本人沒有處置權。」普特曼斯以為協議中只有歸還台灣這一項,沒想到還涉及許多關於財產的的條款,東印度公司在台灣的財產,光動產的價值就超過一百二十萬兩白銀,這還不包括城池、房屋等不動產,他斷然拒絕了這份協議。
「那個,鄭興。」鄭芝龍不再與普特曼斯討價還價,反正自己從前是海盜,大不了為了大明,再來一次強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