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4章 把手舉起來!
第794章把手舉起來!
對於朱丹,東方辰的懲罰也夠了,吩咐了一句:「給她吃一頓飽飯,再給她弄一套衣服,然後把她放了。」
如果是殺人犯,法律會懲罰她的。
「好自為之,朱丹,我放過你,你別再來招惹我。」
東方辰扔下一句話就走了。
朱丹都不敢相信,東方辰就這樣放過她了。
保鏢給她丟了一套乾淨的衣服,還扔了一個大漢堡給她。
朱丹穿上衣服,啃完漢堡,跑出了海邊的倉庫。
朱丹對人生還沒有絕望呢,她拍A片攢下來的那幾十萬都沒有開始花呢,她認為她還依舊青春美貌,可以拿著錢離開這裡,到一個沒有人認識她的地方,憑著她的身材樣貌,沒準還能找到一個好男人呢。
她的人生還有希望。
朱丹念著人生還有希望,她一定要活得風光,然後再回來,把所有嘲笑過,欺辱過她的人統統踩在腳下。
她帶著這樣的信念一直跑,一直跑,跑回她家樓下。
樓下聚在一起聊天曬太陽的大媽大嬸都用怪異的眼神看著她。
「哎,這不是電視上警察通緝的朱丹嗎?」
「對呀,就是她,話說她是不是真的殺人了?」
「肯定是她呀,那房子以前是她在住,不是她還能有誰呀,哎呀我都不知道這賤女人居然跟我住同一棟樓,難怪今年老是運氣不好,原來住著一個這麼賤的女人呀。」
「就是呀,以前聽人說看到這個賤女人了,我還不相信呢,今天我自己看到了。」
樓的大媽大嬸對著朱丹指指點點的,朱丹聽不清楚,她也知道自己是過街老鼠,拍A片的,用手蒙著臉,趕緊跑上樓了。
樓下的大媽大嬸又說:「她上去了,快打電話報警,她要真是殺人犯,跟我們住在一起多危險呀,快報警,快報警。」
有人拿出手機報警了。
上了樓,回了家的朱丹,怕東方辰後悔放過她,趕緊收拾好行禮,拿好證件。
她家裡還一片狼藉呢,之前東方辰他們闖進來找兒子時弄的,本來那幾個混混也關在朱丹家裡的。
那個為首的厲哥見識過了什麼叫真正的大哥,大佬,嚇得要死,主動提出將功贖罪,出去幫著尋找夏天,並表示他們這一伙人願意臣服於東方辰腳下,只要他有需要,吩咐一聲就好了。
比爾的人又要搜捕安德魯,又要找夏天,如果能多些人手,自然就多些希望,見這厲哥態度如此之誠懇,東方辰就同意讓他出去了,小混混,沒準消息還靈通些。
而且綁架他兒子,確實是受朱丹慫恿的,這些人,鳥膽,慫包,在真正的黑社會面前,就一軟蛋。
朱丹收提著行禮箱就要出門了,這房子是她租的,不是買的,今年的房租都付完了。
她換了身衣服,把自己包得嚴嚴實實的,戴上口罩帽子,準備要走了。
門剛一打開,闖進來幾個穿著制服的警察。
「不許動!不許動!」
警察還舉著槍,大喊著:「不許動,不許動,把手舉起來!」
艾瑪!
朱丹傻了。
朱丹顫顫的問:「警察同志,怎麼了,我,我沒犯法呀。」
警察同志一看,這大行禮箱提著的,就一畏罪潛逃的現像呀。
「我們現在懷疑你與一宗謀殺案有關,不好意思,請你跟我們走一趟。」
『咔』得一聲,冰冷的手拷拷在手上,朱丹的心徹底涼了下1;148471591054062去。
完了。
她已經知道是因為什麼事了。
那件事情藏了三年呀,三年了,朱丹以為能藏到死的。
就這樣,朱丹大明星上了警車。
……
誒,別說,那幾個混混還真的有點用,出去找了幾天,居然真的被他們找到夏天的消息了。
東方辰接到電話,立馬趕到。
夏天小朋友跟那幾個混混相處了幾天,那幾個小混混都很喜歡他,為了將功贖罪,都很拚命地找。
拿著夏天照片,一條街一條街地問。
終於有人說好像看見過照片上的小孩。
是一個大媽,在路邊看到這個小孩的。
那個大媽說是在路邊看見到的,好像是下午,三四點鐘的樣子。
那個大媽看到有小孩從一個小區跑出來,一個人過馬路,當時大媽看到小孩一個人過馬路還擔心有沒有車撞到他呢,誰知路上真的呼嘯過來一輛車。
眼看就要撞到小孩了,大媽嚇得當時就叫了一聲。
說時遲,那時快,不知從哪竄出來一個穿紅衣服的女人,一把抱住小孩在地上滾了一圈,逃開了那輛車。
大媽說起來,直說那個女人好勇敢呀,要是她,她都不敢去,因為當時車開得太快了,眼看小孩就要喪生車輪之下了,就是那個穿紅衣服的女人,速度極快地竄過來,一把抱住小孩,在地上滾了兩圈,逃開了碾過來車輪。
那個大媽說當時太驚險了,那輛車明顯是超速,那個車主還很沒禮貌,看到女人跟小孩倒在地上,不下車去問,反而打開窗還衝著女人跟小孩罵,罵他們是不是想騙錢,還說別躺在地上裝死,再裝他就真的撞死他們。
大媽回憶,當時那個小孩應該沒事的,因為小孩很快就起來了,倒是那個女人,一直捂著頭,估計是撞到哪裡了,撞到地上撞疼了還是怎麼回來。
那小孩還去拉那個女人,女人躺了好一會兒都起不來。
那個車主很壞,以為那個女人快死了,油門一踩,跑了。
那個大媽當時還準備上前去看看呢,誰知地上的女人起來了,抱著小孩走了。
大媽說:「這個小孩是你們家的呀,我當時還以為那個女人是小孩的媽媽呢,我看那女人不要命地衝上去救小孩。」
當時那一幕好驚險,所以大媽記得很清楚,因為天冷,當時路邊沒多少人。
厲哥他們拿的照片上,夏天穿得是厲哥給他買的新棉襖,那衣服胖胖的,有個大公仔,很好認,大媽就是認出了這件棉襖。
「大媽,你說的女人長什麼樣,她把小孩抱去哪裡了。」
大媽接著回憶:「那個女人土土的,看不出年齡,不過應該不老,最多三十幾歲的樣子,她綁的頭髮,跟穿的衣服都很土,一看就是沒錢人,我當時以為她是小孩他媽呢,就沒注意了,不知道他們去了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