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好奇心能害死的不僅是貓
我心裏沉了一下,雖然我是一個暴力而沒有同情心的女人,但我還沒有惡毒到真的希望別人被活活打死的地步。一時間,我忘記了隱藏自己,直接站到了巷子口,隨後我看到了他,看到那個自找苦吃的傻逼。
他軟綿綿地靠坐在牆邊,軟得像一張雞蛋餅,他的身上全是血跡,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還沒死。因為他看著我,那雙眼睛像黑曜石一樣,仿佛帶有特殊的光澤,在對上他的眼神的一瞬間,我似乎感覺自己做了什麽不該做的事,因此我很快挪開了目光。
但是我已經逃不掉了,因為那些混混看見了我,他們說:“喲,這小妞是誰啊!”
這一刻,我真希望自己長得跟如花一樣,那才足以把他們嚇跑。
“既然被你看到了,就不能讓你輕易回去了!”其中一個混混說。
“小妞,雖然胸不大,但至少還算苗條,怎麽,給我們爽爽不?”
我覺得自己才是一個傻逼,為了看另一個傻逼而將自己卷入了危險中去。
我也算是練過一點武術的人,但是對上這麽多混混的時候,我實在是沒有一點勝算,隻聽哐地一聲響,一個板磚砸在我頭上,接著是火辣辣的疼,然後我感覺到有一個大腳丫子踹在了我的背上,另外有劈裏啪啦雨點一樣的攻擊落在我身上……
在失去意識之前,我所想的是:以後再也不多管閑事了!
睜開眼睛時,我已經躺在醫院裏了,頭上纏著紗布,一扭頭,腦袋鈍鈍地疼。我費力地坐起身,看到躺在旁邊的人,不由感慨——真是冤家路窄啊!為什麽又是這個傻逼?不過,看到他渾身纏滿繃帶的樣子,還是挺爽的!
醫院裏很靜,一股消毒水的味道,一個護士經過,見我醒了,進來嘰裏咕嚕說了一堆話,可我一句都沒聽懂。
“Can you speak Chinese?”
“No!”然後又是一大堆話,這回我聽出來了,她說的是英語,可惜實在不太標準。
“你說韓語或者日語得了!”我用英文吼道,她愣了一下,竟然真的說起日本語,還好我學過一些日語,大致聽懂了——反正就是讓我好好休息,別亂跑的意思。
護士離開後,我左右張望,出門時隨身帶的包早已不見了,手機稍微裂了點,放在病床邊上。我坐直了身子,拿起手機,一按亮屏幕,就看到許多未讀信息。
是柳泉的,我在把他的號碼存作了“緊急聯係人”,所以把我送到醫院來的人就撥打了他的電話。柳泉說他已經和醫院聯係過,我沒有什麽大礙,他今晚會過來看我,要我好好休息。
頭還在疼,我估摸著這會兒再躺下估計也睡不著。也許是第一次被人打進醫院的關係,我竟有些隱隱的興奮。我側頭,看著躺在不遠處的……呃,我不清楚現在是不是還要叫他傻逼,因為我做的事並不比他聰明到哪裏去。如果走到病房門口的話,應該能看見名牌,不過我現在並沒有那個力氣。
他躺著的樣子可比他站著的樣子可愛多了,現在看起來,那張臉不像之前那樣可氣,甚至顯得俊俏起來,說不定還挺招女孩子喜歡。當然,再俊的人也俊不過柳泉,所以我當然不會對他的外貌大驚小怪。
“好無聊啊……”
手機電量不多了,對了,得讓柳泉幫我把充電器帶來……
發完短信,我在病床上百無聊賴地發了一會兒呆,過不一會兒,邊上的病床傳來了動靜,我扭過頭,看見那傻逼動了動身子,睜開了眼睛。
我們對視了,然後同時挪開了目光。
“喲,又見麵了。”我說。
他想了一會兒,才想起我是誰,說道:“又見麵了。”大概是身體虛弱的關係,他的嗓音有些黯啞。
“唉,我竟然和一個自討苦吃的笨蛋分在了一個病房。”我說。
“因為看別人被打而被送進醫院的人沒有資格說我……咳!咳!”他說。
我不再理會他,自顧自玩手遊,玩了好一會兒,眼看已經快沒電了,不能再玩手遊,我就上了聊天軟件。好友很多,但是想聊的人一個都沒有,我百無聊賴地看了一會兒別人發的狀態,隨手點進了“附近的人”。平時我幾乎從來不用這個功能,今日陰差陽錯點進來,排在最前麵的,是一個網名叫“夾心餅幹”的人物。
夾心餅幹,有趣。我想起了自己當年吃奧利奧吃得滿嘴黑牙,走出去嚇哭了小朋友的事跡。
這位餅幹君的頭像是一張毫無意義的風景照,我試著打開了臨時對話框,給對方打了個招呼。
“喲,餅幹君!”
對麵馬上回複:“喲,麥片粥!(這是我的網名)”
聊天如下:
麥片粥:“餅幹君,你為啥叫夾心餅幹?”
夾心餅幹:“這個問題有意義嗎?”
麥片粥:“我隻是單純地無聊,沒別的事可幹。”
我原以為他會回答我愛吃餅幹什麽的,沒想到過了很久,那邊也沒有回複,我抬起頭,看見旁邊的傻逼也在耍手機。
手機震動,餅幹回我了,回了一串長篇大論:
“餅幹,是一種世俗的無奈;夾心,是無奈的人!你看過一部叫《雙麵膠》的小說嗎?夾心餅幹的含義和雙麵膠近似——兩個對你都很重要的人發生了爭執,你選誰?誰都不能選,隻能夾在中間,如果他們要打起架來,你可能被擠出去,也可能被擠扁,總之無論如何都沒有好日子過,就是這樣。當然,餅幹可不僅僅指代兩個人,它還可以是兩種文化,兩種觀念,兩種……反正很多很多東西。”
“挺複雜的,你的人生一定充滿糾結。”我回。
“嗯。”這次答得又太簡短了。
“你是什麽夾心?奶油的?巧克力的?我喜歡穀香的。”
“我?看心情吧,反正都是要被擠扁的,愛什麽就什麽吧。”
手機屏幕暗了一下,電量隻剩百分之五了,我回了一句:“快沒電了,先不聊了。”把手機放到一邊,重新躺下。
迷迷糊糊地睡了有兩三個小時,醒來時,我看見旁邊的床上駕著一塊畫板。
他在畫畫。
我動了動身子,試著走下床去,湊到他的病床邊上。
他畫的是一隻麻雀,隻完成了小半。出乎我的意料,他的畫技,比我想象的要好得多,麻雀的羽毛栩栩如生,眼睛也水潤潤的,盡管並不完整,也仿佛馬上就能動起來一般,我差點大呼一聲“卡哇伊”,把手指戳上去,不過還是忍住了。
“想不到你還是個才子。”我說。
“素描興趣班的作業。”他說。
“對了,你叫什麽名字?”我說,“看這樣子我們還得在這住幾天,總不能老是你啊你的叫吧?”
“中文名林書南,日文名七夜徹,英文名埃德蒙。”
他用背書一般的語氣說。
“這麽多名字?”我說,“你到底是哪國人?”
他笑了笑,說:“我是加拿大人。”
看他長相,顯然是亞洲人,而且他的普通話比我還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