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7章 走,帶你打扮打扮去
他淡定地把碗推到我麵前:“要麽你自己喝掉,要麽,我繼續喂你。”
“好哇,你……你竟然這樣坑我。”我說,“你是不是一開始就想好了要這麽幹?”
“你猜?”
“我猜是的。”
“你猜你猜得對不對?”
我忍住把薑湯扣在他腦袋上的衝動,接過碗,說道:“行,喝就喝。”
我抱著喝藥的心態把薑湯灌進嘴裏,有點辣,但是好像也沒有預期中那麽難喝,林書南確實放了很多糖,有種甜甜的味道。
我一口氣把薑湯喝完,咂了咂嘴,說:“這下你滿意了嗎?”
“乖孩子。”他說,拿過碗站起身,“還有大半鍋呢。”
“堅決不再喝了!”我說,我現在隻感覺胃裏一股暖流,正在體內躥來躥去。
“行,一碗也夠了。”他說,“我去洗碗,還有喝了我自己的份。”
他一轉身,我在背後狠狠地對他做了個爆頭的手勢,他卻突然回頭看了我一眼,我連忙收起手,作乖寶寶狀,他也沒說什麽,顧自進了廚房。
過了一會兒他出來,我假裝跟他置氣,隻拿起桌上的雜誌看著,沒理他,他也不跟我說話,就在旁邊,手托著腮,側頭看著我,看得我渾身發毛。過了一會兒,我終於忍不住了:“我臉上有什麽東西嗎?”
“也沒什麽東西。”他說,“沒東西就不能看了?”
我不再理會他,轉了個身,繼續看我的雜誌。不知過了多久,他又說道:“衣服差不多快烘好了,準備著出門吧。”
“等等。”我說,“鞋子還濕著呢。”
“你先穿我的鞋子出去。”林書南說,“到街上再買。”
林書南的鞋子比我大兩個碼,穿著踢踢踏踏,怪不舒服的,我才走了沒兩條街,就說道:“這鞋子實在是太不舒服了。”
“要不我背你?”他說。
“不要。”我說,“大街上這麽多人,怪不好意思的。”
他看看周圍:“哪有很多人?”
“反正不要就是不要,你要是再敢強迫我,我……我打死你丫的。”
“行,行。”他笑著說,“你橫。”
“不過,什麽時候才能找到賣鞋子的店啊?”
“我知道一家。”他說,“不過離這兒還有一些距離,估計要走過五六個路口吧。”
“哦,那不遠。”我一邊說,一邊加快了腳步,結果一激動,一隻鞋直接飛了出去,險些砸到過路的無辜行人。衝過去撿鞋的時候,我仿佛聽到了旁邊的人幸災樂禍的小聲。
我紅著臉,低著頭,想躲在林書南身後,卻發現林書南也在偷笑。我伸出手,狠狠地在他脖子上掐了一下,他終於不笑了。我跟在他後麵,匆匆走過這條路。
過不一會兒,林書南說:“還有兩個路口了。”
“哦,那快了。”我終於鬆了一口氣。
“我背你過去。”他說。
“啊?為什麽?都快到了。”
“就因為都快到了,所以才要趁這個機會,名正言順地背你一會兒,要是一會兒再背你,你更不肯了。”
“背我有什麽好的。”我說。
“比讓你把鞋子踢飛出去要好。”
“行,行,你要背,我就讓你背一會兒,別太高調啊!”我說。
林書南蹲下身,說道:“來!”我看見他蹲在地上的背影,有一種踢上一腳的衝動,不過,我當然還是忍住了。可是他一背起我來,我仿佛就感受到了周圍人火辣辣的目光,雖然也許是我過於敏感,但是這感覺實在是……
我還是假裝昏迷吧!如果一個人背著另一個已經昏迷的人,這種景象應該更容易得到理解。嗯,一定是這樣的!
閉上眼睛,我便不知道自己身處何處,隻能感受到他走路時微微的震動,還有他的體溫。
似乎過了很久……
“到了。”他說。
“……”
“莫非睡著了?”我聽見他在嘀咕,我抬起頭說:“沒呢!”
“你今天應該還挺累的。”他說,“剛剛是不是應該睡一覺再出來?”
“不,我雖然之前有點累,但是腦袋清醒得很。”我環顧著四周,“右邊這個就是你說的鞋店?”
“是。”他說。
店子不大,但是裏麵幹淨整潔,並且應有盡有,我們一走進去,店員就朝我們露出熱情的笑容。
“你穿什麽?”林書南說,“恨天高?”
“恨你妹。”我說,“我又不矮,要是穿了恨天高,豈不顯得你矮?”
“啊,可是你不能老是穿運動鞋吧?”他說,“女孩子要學會打扮自己。”
我翻了個白眼:“別說起話來跟我爸似的,我就是喜歡穿著舒服罷了,又不是衣冠不整。要是有正式場合,我一定穿得漂漂亮亮地去。”
“所以我不是想讓你練一下嗎?”林書南說,“要不然,等到了真有必要穿高跟鞋的場合,你不定鬧出多大的笑話來。”
我尋思一下,這倒也對,雖然我目前還沒怎麽遇到過真有必要穿高跟鞋的場合,但是,似乎這是一種必備的技能。
“那也不用恨天高吧?”我說,“有一點點小高跟就可以了。”
林書南滿意地說道:“來,你看看這個。”
我走過去一看,那是一雙紫色皮鞋,略微帶點兒跟,我說:“這個好像並不是正式場合穿的吧?”
“蘭蘭啊,你非得一整年都穿休閑鞋是不?”
“成,我試試看。”我說,“這看上去倒是挺好看的。”
“嗯,肯定適合你。”他說。
“不過啊,我說。”我道,“穿著這鞋,不方便走遠路吧?”
“你為什麽要穿著它走遠路?”林書南說,“真有那個必要的時候,我背你。”
我試寫的時候,林書南在旁邊嘀咕著:“真是個實用主義者。”
“書南。”我說,“看上去還不錯呢。”
我站起身,走了幾步,說來也怪,我很少穿高跟鞋,但是穿上的感覺,卻並不是不習慣。高跟鞋這東西,似乎能夠自然地讓人伸直脊背,抬頭挺胸。盡管我看不到自己的樣子,可我突然覺得自己應該是挺好看的——從小到大,常常有親戚誇我“挺好看的”,我從來都隻覺得他們在說客套話。不過這一次,林書南站在我的麵前,對我說“挺好看”的時候,我覺得他是說真的。
我走到鏡子前,看著鏡中的自己,意外地發現自己的腿挺修長的,我以前從來沒注意過自己。
“這不是很好嗎?”林書南說。
“難道我以前不好嗎?”
“不,”他說,“我隻是覺得,以前你的目光從來沒放在自己身上,而現在你看著鏡子裏的自己兩眼放光,這很有趣。”
我想起來,父親的一個女性朋友曾經跟我說過:“對於現代女性來說,形象,體現的是她對自己的看法。時裝、發型、首飾,這些東西,是自信增強劑,也是自我風格的體現。”
我那個時候根本沒把這話放在心上,我隻是想著她不要勾引了我爸才好。
我轉過身,對林書南說:“衣服再美也不過是外在,不是嗎?女為悅己者容,可我不想為了任何人而去刻意打扮。”
“也許吧。”他說,湊到我的身邊,“但是啊,蘭蘭,你還記得你住在我家的那段時間嗎?”
“當然記得,怎麽了?”
“我發覺你很少照鏡子。”他說,“除非是不小心把墨水弄到了臉上,或者剛吃完油膩的東西,其他時候你都很少注意自己的臉。跟你待在一起那麽長的時間,我幾乎沒聽你談過胖瘦,周圍,黑眼圈,眼袋,痘痘……之類的事情。那種事兒,一般女孩子都會談論的吧?”
“無所謂。”我說,“我不漂亮,也算不得醜。”
“你很漂亮。”他一字一頓地說,“我隻是想讓你愛上鏡中的自己。”
我側頭看著他,我從來沒想過愛上鏡中的自己這回事,人美不過是一層皮而已,我是這麽想的。但是,實話講,每次看到玄曉之打扮得體,優雅出現的時候,我會知道人美不僅是一層皮,那是由內而外的體現。所以曉之化了妝,就像個女王,而洪靜真卻更加適合。
“愛自己,是嗎?”我說。
林書南笑了笑:“是,這樣才不容易被別人騙走。”
“我什麽時候容易被人騙走過了……”我嘟噥著,“行,這雙鞋買了,不過穿這個逛街畢竟不太舒服,而且我過會兒還回家呢,還得再買雙運動鞋。
“喏,運動鞋在那邊。”林書南說。
我過去看看:“這個白的不錯。”
“白色太容易髒了。”林書南說,“我推薦這個粉色。”
“拒絕。”我說,“粉色的穿著跟女的一樣。”
“……你不是女的嗎?”
“我隻是不喜歡打扮得太女人氣。”我說,“我也不知道是為什麽。”
“那麽,穿這雙吧。”林書南說,“淺綠色應該不錯。”
“我試試……這形狀並不是很美觀啊?”
“這個形狀顯腳瘦。”他說。
我把鞋穿上,站起身,果然看起來腳顯得很瘦,相當漂亮。
“我品味不錯吧?”林書南說。
我看了一眼價格標牌:“確實不錯,你選的都挺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