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失蹤男孩(4)
第35章 失蹤男孩(4)
「他在肉食品加工廠上班,弟弟20年前17、8歲,他的年紀也差不多24歲左右。倒有兩點符合嫌疑人的特徵。」
張睿不禁質疑,「我覺得丁醫生的懷疑根本沒有什麼根據,你怎麼會懷疑到魏強頭上呢。發生南大碎屍案的時候,他應該不在藍京啊……」
「我從你女兒那兒詳細打聽過呂愛青被殺那晚都發生了什麼。原本是魏亮弄來兩張電影票約她一起出去看電影的,但是走到案發現場那條路他們走散了,之後,張欣然就目睹了呂愛青被殺。從那之後,她就再也沒見過魏亮,魏亮就像人間蒸發了一樣突然消失了。這前後的事情放在一起想想,你不覺得可疑嗎?」
「所以你找到我打聽魏家,得知魏亮還有一個哥哥叫魏強,碰巧父親是殺人犯,他年少的時候還進過少管所,後來又在肉聯廠干過,你因此懷疑他是兇手。恕我直言,丁醫生這個猜測也太武斷了,邏輯未免太不通了吧……我承認當初的魏強是不走正道,父親還是殺人犯,如果他一直放任自流下去,我不懷疑你說的。但是經過了那兩年的改造,他已經改邪歸正了,為這事尚桂芝誠心誠意的謝過我呢。我相信浪子回頭金不換。我們不能總拿老眼光看人吧。」
看得出張睿是真有點兒動氣了。
丁潛解釋:「張警官,我知道你同情尚桂芝一家人的遭遇,你也確實真心實意的幫助他們。但我作為局外人,希望你能客觀的想想這件事。當然,目前來看我的懷疑確實邏輯不通,那是因為我暫時還沒有找出足夠的證據。我雖然並不能肯定魏強跟當年的南大碎屍案有關。但是我總感覺魏亮在事後失蹤得很離奇……對了,當年呂愛青的屍體被發現之後,你還見過魏家人嗎?」
「那倒是沒有。我不說了嘛,尚桂芝被人搶劫殺害了,就是95年末的事情。剩下那兩個小子,過不長時間就搬走了。」
「是嗎?」丁潛微感詫異。「照這麼說,尚桂芝剛出意外不久就發生了南大碎屍案是吧。」
「是啊,那又怎麼了?」張睿也算是個經驗豐富的老警察,可是面對丁潛一個個突兀的問題,他完全被搞糊塗了。
「哦,沒什麼,我有時間再跟你聊這件事,我還有點兒急事,謝謝你告訴我這麼多,張警官。」
「哦,哦,那你去忙吧……」張睿暈頭轉向的說。
……
……
「你說什麼,讓我查一起20年前的搶劫案?」郭蓉蓉瞪著原本就不小的眼睛,莫名其妙的望著丁潛。「大叔,你這腦袋又搭的什麼筋啊。南大的案子都搞得直頭疼,還沒有下文呢,你現在怎麼又查別的案子?尚桂芝是什麼人啊,名字好土,不會是你在農村娶的前妻吧。」
「拜託,20年前我還不到10歲呢。」
「難道是娃娃親?」
「滾蛋,讓你查就好好查,她當年住在『望花一村』小區,距離青島路不算太遠……」
郭蓉蓉眯起大眼睛,狡黠的打量著丁潛,「嗯?你該不會是又有什麼新線索了吧。」
「還不確定,所以你讓你儘快幫我查查。」
郭蓉蓉也沒怠慢,費了一番周折,又打電話,又上公安網,最後出去了一趟,傍晚的時候才回來。
看丁潛正坐在她椅子上喝茶水,她就氣不打一處來,「你怎麼不早說這個案子還沒破啊,害的我找了一大圈,在鼓樓區分局的檔案庫里好容易才找出來,而且還當做小案子歸類的。」
「難度肯定是有,要不然怎麼能顯示出未來的儲備特案組組長的本事呢。」
郭蓉蓉立馬轉怒為喜,嘴巴快咧到耳丫子了,想控制都沒控制住。她還擔心的左右瞅瞅,小聲提醒丁潛,「像這種破壞團結的話可不能亂講。」
「說說吧,是什麼案情。」
「還得請我一頓琵琶鴨,必須正宗的,真空包裝的不要。」
「要不請你吃『牛糞火鍋』吧。特實惠。」
「不得。就琵琶鴨。」
「好吧。你快說吧。」
雙方達成了交易,郭蓉蓉說:「其實這個案子也不複雜。1995年10月5日傍晚6點多,尚桂芝中午去儲蓄所取了5000塊錢,剛走出儲蓄所就被人搶了,可能是尚桂芝跟那個搶錢的人發生了扭打,結果被那個人連捅兩刀,送到醫院搶救無效死了。」
「這個案子聽著倒是不複雜,怎麼到現在都沒有破呢。」
「那個儲蓄所的位置比較偏,90年代又沒有監控。」
「難道連目擊者都沒有?」
「目擊者倒是有一個,是尚桂芝的兒子。」
「尚桂芝的兒子?!他叫什麼?」
「叫……」郭蓉蓉翻開拷貝下來的卷宗瞧了一眼,「叫魏亮。」
「那是她二兒子……」
「她有兩個孩子呀?」
「嗯。具體什麼情況,是魏亮跟他媽媽一起去取錢嗎?」
「不是。魏亮在證詞上說,他本來放學回家正在寫作業,尚桂芝自己去儲蓄所取錢。後來,他看天開始黑了,有點兒不放心,就下樓去接他媽媽,等他走到儲蓄所的時候,正好看見母親受傷倒在地上……這個案子真正有點兒說道的地方就在這裡……」
「什麼說道?」
「魏亮當時並沒有直接看見她母親被襲擊的過程。但他在證詞里聲稱,他看見一個男人正匆忙逃走,那個男人還扭頭看了他一眼。他認出了那個人,是當地一個小混混,叫李廷勝。他又說尚桂芝在昏迷前曾經親口告訴過他,就是李廷勝搶的錢,並把她刺傷了。隨後魏亮就叫人幫忙把母親送到醫院,結果搶救無效,尚桂芝死在了醫院。」
「聽著也不複雜呀,哪裡有說道兒?」
「我還沒說完呢,這只是魏亮一方的口供,但是除了他之外再也沒有其它目擊者。可是當警察逮捕李廷勝的時候,他不但矢口否認自己搶劫殺人,還找出了不在場證明。」
「什麼不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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