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3章 巡山找狼
為什麼這隻腳我看出是女人的呢?
因為在這隻斷腳上,穿著一隻只有山裡女人才穿的粗布壓草鞋!
這種鞋的鞋面,一般是山裡女人自己紡的粗布做的,鞋底冬暖夏涼防菌除臭,是用烏拉草一圈圈盤出來的。
這種鞋是大興安嶺地區的特色,當地的女人們管這種鞋叫草扎子。
當時看見這隻斷腳的時候,說實話,我真的有了一種要吐的感覺。那感覺很強烈,但並不是我害怕,純屬是我第一次看見人的斷肢,感覺很噁心罷了。
余合看著樹下的那隻腳,他轉頭看向我,我怕他小瞧我,強忍著沒讓自己吐出來。
我們兩個彼此對視,余合皺著眉頭走到了那棵樹邊,他蹲下身先看看樹上的抓痕,隨後毫不在意的拿起地上那隻斷腳,轉身對我說:「媽的,咱來晚了,這隻腳又涼又硬,女人在這裡掙扎過,屍體一定被拖到別處起了!」
「啥,你……你說她死了?那是被……被什麼東西咬死的?」
我此時強忍著胃裡的翻湧,所以精神有點不集中。
余合聽我如此一問,當下氣笑了:「還能有什麼呀,狼唄!走,再往東邊找!」
「等等!」聽余合說此時還要往東邊找,我真的有些按捺不住心裡的疑惑了,「我說班副,你家祖上是不是打獵的,你怎麼知道在這裡能找到女人腳呢,再往東走,咱是不是該遇見那頭狼了?」
「你小子怕了?」
余合說著,也不回答我的問題,好似故意噁心我,竟將那隻女人腳遞給了我。
我看著他那副壞笑的樣子,心說不能讓這孫子小瞧了,雖然我心裡很抗拒,但我還是裝作不當回事的把它接了過來。
余合見我竟然接了,他也是愣了一下。
他盯著我半晌沒說話,最終點頭笑道:「行,按新兵來說,你還真對老子脾氣,但別裝了,想吐就吐吧,不丟人。我當初去湖南打土匪,第一次開槍就打死了一個男的,那場面我現在還記得,當他腦袋開花的時候,我就吐我們連長鞋上了!」
「你才要吐呢,不就是只女人腳嗎,算個啥呀!」
我愣充好漢,把手裡的女人腳擺弄了一圈,當我看見那白森森的骨茬,還有骨頭裡凝固的血液后,我是再也裝不下去,哇的一聲吐了出來。
看到我終於吐了,余合哈哈大笑。我伸手指著他,大罵了一句「草你大爺」!
我這話罵完,余合也沒還嘴,他從兜里掏出半卷草紙遞給我,拍拍我的後背說:「吐出來就好了,不然憋著難受,當初我開槍打土匪的時候,我們連長就是這麼拍我的,他當時問我怕不怕,我說有點怕,我們連長哈哈一笑,告訴我說第一次都這樣,只要吐出來,以後就不怕了。」
余合話落,他的眼裡突然閃過了一絲彪悍的神色。
我抬頭看著他,那一瞬間我忽然覺得有些不認識面前的余合了。
平日里這孫子沒精打採的,十足的老兵痞子,但此時他在我眼裡,竟顯得有些神秘,我甚至再想也許我以前看扁了他,沒準他的那些牛皮,可能還真不是吹出來的。
「班副,你……你真打過土匪,殺過人?」
「你說呢?」
余合笑著,指指我的水壺,同時拿走了我兜里的煙。
看著余合抽煙,我安靜的擰開了水壺蓋子,猛灌了一大口。余合說的很對,吐出來之後,這胃裡還真是舒服了不少。
見我緩過勁了,余合把煙丟給我,指指被我丟在地上的女人腳,告訴我說這隻腳我們得留著,等下不管找不找得見那隻狼,我們都得把這隻腳帶回去。
看著地上這隻女人腳,我也給自己點了一根煙,隨後從地上拽了兩把貓兒草,這回還真不害怕了,把那隻斷腳包好,小心的裝進了背包。
余合坐在樹根底下一直看著我弄好后,他才吧嗒吧嗒嘴,對我說:「我以前在內蒙打了兩年狼,對狼這種動物不敢說了解,但也知道不少它們的習性。狼這種動物鬼精鬼精的,人常走的地方它們是不會去的,而它們襲擊人最大的原因,就是它們找不到食物了。」
余合說著,嘬了一大口煙:「現在咱們面臨的問題是,目前看來好像是一隻狼吃人,但狼是群居動物,誰敢保證咱們邊上就一隻呢?」
「甭管它幾隻,你還沒說咱為啥一直往東走呢?」
余合說了半天,我還是很好奇我們為什麼一直往東。
余合見我不明白,他這回倒是沒損我,而是很正經的指著東邊那片林子說:「你瞧瞧,東邊是葯泉山植被最茂密的地方,懸崖峭壁,少有人走。狼最喜歡這種野草叢生的鬼地方,區域大,藏匿點多,所以我猜想它們在那裡的可能性很大!」
「那還等啥呀,咱有槍就干吧!」
聽余合說的頭頭是道,我現在不僅忘了我們兩個的恩怨,竟然還對他有點佩服了。
見我來勁了,余合笑著彈飛了煙頭,提著81式自動步槍起身,笑眯眯的說了一聲「走著」!
此時我和余合難得和平相處,說句良心話,我是真希望這一去我們能找到那隻吃人的狼,為村裡的女人們報仇。
現在這話說來可能有點託大,但其實當兵之初,我的真實想法,是希望我老爹能把我和羅愛國弄去雲南的。
早在我們沒當兵前,我們就常聽別人說雲南那邊摩擦不斷,我和羅愛國私底下也聊過,哥倆都認為越南小土豆太囂張了,早晚我們這幫當大哥的要教育教育他們。
當時要去當兵,我們哥倆可都是懷揣著這份信念,這好男兒當兵為了啥呀,還不是為了扛槍保天下,興我大中華嗎?
可惜我老爹痛兒子,對我有私心,他們部隊開去了雲南前線,卻把我這個懷揣殺敵夢想的青年才俊弄到了大興安嶺,在這個罕無人煙的地方當什麼鳥邊防兵。
我當時心裡一直對我老爹有怨言,殺敵這輩子可能沒機會了,如今村裡出事,那咱就殺狼吧!
我心裡是這麼想的,我當時也是準備這麼做的,當天如果讓我們遇見那隻狼,甭管余合怎麼樣,我是非上去和它拚命的!
可惜事與願違呀,我們在東邊林子里轉了大半天,眼見日頭都往西偏了,也沒找到半點狼活動的跡象。
這一來我和余合都納悶了,心想我們是不是找錯地方了。
余合低頭瞎琢磨,說我們不能把目光放在一處,如今找不到狼活動的跡象,說明那畜生很小心,既然如此,那我們就找衣服,找女人頭髮,找殘肢斷骨,總之我們要找能找的一切,不能被敵人迷惑了!
余合的話我很認同,因為這一路上他沒少和我說狼的事情。
他說狼這種動物是很兇的,它們攻擊牲畜和人的方式,是先用犬牙死死的咬住獵物,隨後拚命拉扯晃動身體來增加它們的咬合力,狼的犬牙和裂齒是很有力的,當年他們在內蒙打狼,狼被打急眼了,能把軍用吉普車的車門咬穿!
一路上聽余合講這些事情,我是越聽越興奮。我們兩個在東邊老林子里轉來轉去,我都感覺自己有些分不清方向了。
我看著頭頂茂密的枝葉,又想起了龐良章的筆記,心說我可不能跟著余合瞎轉了,轉來轉去都是他的功勞,顯的咱沒本事。
當時也是年輕好勝,我就跟在余合的身後,努力回想龐良章筆記里關於狼的內容。
龐良章祖上十幾代都是走山人,他們是獵人中的獵人。在龐良章的筆記里,他形象的描述了狼這種動物的習性,還講述了它們喜歡的活動區域。
我看了看周圍的地形,山高林密,懸崖峭壁,地上滿是短草藤木,還一窩瘋的往西南方向長。這種地形和龐良章在筆記里寫的很吻合,是狼喜歡活動的區域。
但龐良章在筆記里還寫了,說地形只是捕狼的參考之一,狼這種動物是很狡猾的,群狼會利用地形,甚至可以把獵物趕進提前設好的包圍圈裡。
同樣狼也是愚蠢的,它們的包圍圈總會預留一個口子,這個口子一般開在獵物進食的區域,或者是有水源的地方,尤其是脫離狼群的孤狼,它無法設伏,所以水源就成為了它的食物主要來源地!
我心裡想到這些,又想到了先前余合發現的那幾撮狼毛,突然心生預感,暗想如果咬死村裡女人的是一隻狼,那這隻狼……會不會是脫離狼群的孤狼呢?
「江紅衛,想什麼呢,跟緊點,被狼掏了我可不救你!」
就在我沉思的時候,前面的余合見我沒跟上,回頭喊了我一聲。
我被他的聲音驚醒,連忙招呼他:「班副,我覺得咱們不能亂找了,咱們應該去尋尋水源。」
「啥,尋水源?」聽了我的話,余合停了下來。
我跑到他身邊,盯著周圍的林子說:「班副,我跟你說個事你還別不信,我干爺爺以前就是打獵的。他曾經告訴過我,說狼是很邪門的動物,我覺得咱們要找的那隻狼不簡單,沒準就是競爭狼王失敗,被趕出狼群的孤狼。」
「還孤狼?你可拉倒吧!你干爺爺誰呀?他……你……你再說說,你干爺爺還說啥了?」
顯然孤狼離群的事情余合也是知道的,他本是習慣性的要損我,但話說了一半,就對我的話感興趣了。
我見余合來了興趣,就顯擺能耐,把龐良章筆記里有關狼的事情都說了。
一聽我講完,余合當場瞪大了雙眼,就好像重新認識了我似的。
這傢伙低頭琢磨了片刻,重重的點點頭:「行啊,小子,你干爺爺不簡單吶!媽的,老子怎麼就沒想到呢,真是笨到家了!」
余合說著話,目光炯炯的看向西南方向:「你要不提這事我都忘了,當年我們在內蒙打狼,找不到狼就蹲水溝子,平均一天打死兩三隻那是很輕鬆的事。走,我知道那邊有條小溪,咱們過去瞧瞧!」
余合說完也不等我,提著手裡的槍就當先跑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