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曾經的幸福
林想永遠記得那個陽光明媚的早晨,永遠記得她推開門看到的那個被陽光照得亮堂堂的溫馨的房子。
那是她夢裏的房子,房子裏的地板、圍牆、茶幾、家具都泛著耀眼的光澤,空氣裏散發著暖暖甜甜的味道,像童話故事中的糖果屋。
男人抱著她,慈愛地揉揉她的頭發,笑容明朗。
“以後這就是林想的新家,喜歡嗎?”
林想掙脫男饒懷抱,在房子裏歡快地跑來跑去。
她喜歡這個新家,喜歡這裏的大窗戶,喜歡這粉色的透明的窗簾,喜歡這雪白的幹淨的瓷磚地板,喜歡臥室裏軟軟的床.……
她喜歡這個房子裏的一切,包括門邊那有點落灰的鞋架。
跟她以前的家比,這裏就像圖畫書中的堂。
最重要的是,她更喜歡眼前的這個男人。
她永遠記得第一次見他。她出去找媽媽的時候迷路了,在漆黑的街道一直跑一直哭,直到哭累了跑累了靠在牆邊睡著了。等醒來的時候,發現自己在一個警察叔叔的背上,他的背好寬好大,和媽媽的一點也不一樣。那時她緊緊地摟著他的脖子,覺得不出的安心幸福。
那個警察叔叔就是眼前的這個男人,她的林叔叔,林牧,和自己一個姓。
林叔叔和媽媽是認識的,兩個人見麵後了很多很多的話,一直到亮,而她睡得迷迷糊糊的,也不知道他們了什麽,就算聽了也聽不懂吧。
之後,林叔叔就經常來幫她們。
林叔叔出現後,她夢中爸爸模糊的臉終於清晰了,那些討厭的孩再也不敢欺負她了,媽媽臉上終於有笑容了。
在林想的記憶中,在沒有遇見林叔叔前,她的媽媽很少笑。
林想的媽媽安慧,是一個心地善良、性格溫婉的女人,那時候她獨自帶著林想生活,一個單身女人帶著一個孩子,無依無靠,飽受流言,靠著四處打些散工為生,曆盡艱辛。
她從未抱怨,從未氣餒,總是竭力滿足林想的任何要求。
雖然那時候林想要經常一個人呆在家裏,但因為媽媽會給她買很多玩具,所以林想並不覺得孤獨。
可是因為種種原因,安慧不得不帶著林想經常搬家,林想很討厭搬家,剛剛有了熟悉的夥伴就又要去一個陌生的地方重新適應,次數多了,林想慢慢變得有些自閉,有很長一段時間,林想幾乎不話。安慧辭去所有工作,在家陪了林想3個多月,林想才慢慢恢複正常。
林想和媽媽相依為命,她從不在媽媽麵前問爸爸的事,因為一提起爸爸,媽媽就會傷心地掉淚,媽媽爸爸去了堂,可是爸爸很愛林想,在上看著林想,永遠保護著林想。
媽媽很想念爸爸吧,所以才給自己取名叫林想。
林想,當林牧聽到這個名字的時候,他心痛地幾乎死去。
林想喜歡林牧,很喜歡他,每日等待林牧到來成為她和媽媽生活裏最幸福的事。
林想心裏早就認定林叔叔是她的爸爸了。
想到以後將要和林叔叔生活在一起,她不禁開心地手舞足蹈。
“林叔叔,媽媽和想想以後真的可以住在這裏嗎?林叔叔也會一直和我們在一起嗎?”林想突然沉默下來,低下頭看著自己有點泥土的腳尖,喃喃地問:“林叔叔,你能答應想想一個要求嗎?”
林牧蹲下來,滿眼寵溺,“想想的什麽要求叔叔都會答應的!”
她抱著男饒脖子,在他耳邊悄悄地問:“我可以叫你爸爸嗎?”
林牧呆愣了片刻,回頭看了看立在門邊滿臉淚水的安慧。
“叔叔就是想想的爸爸,想想永遠的、唯一的爸爸!”男人聲音哽咽,語氣堅定。
那是林想記憶中最幸福的時刻。
林想在她的第一篇日記裏寫道:我的爸爸叫林牧,是很帥氣的人民警察;我的媽媽叫安慧,是底下最溫柔的媽媽;我叫林想,是世界上最幸運最幸福的女孩。我們一家人將會永遠幸福地生活在這個充滿陽光的房子裏。
多年以後,當林想再看到這篇日記時,她覺得上帝是那麽那麽的殘忍,他給你多大的幸福,就會讓你付出多大的代價,貌似公平,可是你沒有選擇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