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不幸的不隻是方琳...(1)
林遠海和樸智琳的這一別過後,不知是何原因,兩個人就再也沒有聯係過,哪怕是一封信都沒有寄過,兩人連一個長途電話都未給對方打過。或許是因為兩個人太相愛了,太理智了吧!也可能是他們在某些方麵的種程度或某種願望上都得到了的滿足,便各自下決心,不再給對方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煩了的緣故吧?直到女兒林小星剛過完一周歲生日的時候,突然有一天,林遠海收到了樸智琳寄來的一封信,信中還夾帶了一張小孩照片。從心愛之人的來信內容中,林遠海才知道自己深愛的女人到底是做了什麽傻事了:樸智琳竟然在那次與自己的幽會過後就懷了孕,而且還不顧世俗的偏見,不顧家人的反對,十月懷胎,一朝分娩,順利的為林遠海也生了個女兒,堅強的獨自一人撫養著她和林遠海的親生骨肉。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林遠海和樸智琳自從那次幽會之後,通過幾天的耳鬢廝磨,樸智琳看到了林遠海對事業的執著追求,也感覺到了林遠海對已有的幸福家庭的眷戀。於是在心裏暗暗地對自己說:“為了心愛之人的事業和家庭幸福,為了表明自己對愛情的忠貞和不屈,自己也應該做出犧牲,從此以後再也不去找他了,再也不要給他增加任何的麻煩了,隻要他過得好,我的心裏就安了。”?然後,便帶著一顆傷痛的心回到了生她養她的故鄉。可是,讓樸智琳萬萬沒想到的是,在兩人生離死別的一個多月以後,她竟然發現自己懷孕了。她不知道該怎麽辦?自己該和誰去商量?該有誰能和自己分擔這一切?在經過幾天幾夜的思想鬥爭後,她決定了,自己將一輩子不結婚,要把孩子生下來,而且還是自己一個人來帶。於是她對家裏的父母撒謊說:為了上班方便,自己要到外麵去租房子住,父母不明就裏也就同意了她的要求。隻到有一天,樸智琳的媽媽在家裏油炸了肉圓,想送一點給女兒嚐嚐。於是便七找八問地來到了女兒的出租屋。可剛到出租屋就看到女兒趴在床沿邊在不停得嘔吐,媽媽以為女兒生病了,非要帶她去醫院,可樸智琳說什麽都不去醫院。在媽媽再三追問下,她才把實情告訴了母親。母親當時氣得就要揍她,可看著女兒清瘦的麵容,她又不忍心下手了,隻是摟著自己的傻女兒哭個不停。最終還是樸智琳的母親下了決心,用懇求的語氣對女兒說:“小琳,媽帶你到醫院去把孩子給打掉吧!你畢竟是個未結婚的大姑娘,撇開自己的名聲不說,孩子生下來以後沒個父親又怎麽辦?這終究是一件不清不白的事情啊!”可是樸智琳一聽母親的勸告,說什麽都不肯,她堅毅地仰起臉,含著熱淚對自己的母親說:“媽,就是我死了,我也要把孩子生下來,孩子是無辜的,這是我和林遠海美好愛情的見證。我既然失去了心愛之人,更不想失去我們愛的結晶。”母親沒辦法,隻好抹著眼淚,無可奈何地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