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7章 又如何呢

  所以,外麵的人其實根本看不到車內的場景,那也就意味著,隻要艾倪恩和淩佑霆不下車,就沒有人可以理直氣壯的指認說車內的人就是他們兩個,他們大可以賴掉不承認,因為隻看到了車,又看不清裏麵的人…… 隻要耐心等待,等淩佑霆慢慢恢複神智,等餘恬瘋夠了離開,隻要沒人拿出夜間紅外線攝像頭對準她他們拍下他們下車的照片…… 這件事,就可以當做什麽都沒有發生過。 就算有其他人在現場又如何呢? 隻要不是有一大堆的圍觀群眾親眼看見,同時又被人無意間拍下了照片或者視屏,就相當於沒有任何證據能夠指明車裏有幾個人,分別是什麽身份。 如果餘恬跟別人說起這件事,艾倪恩不僅可以完全不承認,還可以指控餘恬散播謠言,侵害她的名譽權。 畢竟,從法律的角度上來說,隻有一個人的口供,並不能作為直接證據。而且,民眾自己拍攝的照片和視屏,在一般情況下也不能作為呈堂證供。 就比如一個女人如果發現自己丈夫出軌,請了私家偵探去偷拍,那麽無論拍到怎樣的照片,都不能作為法庭上的證據。 但是,如果她偷偷尾隨丈夫,親眼看著丈夫和小三進了酒店房間之後,報J說有潛逃罪犯在這個酒店的這個房間,那麽,民J會直接闖進房間捉拿“嫌犯”,從而見到這位丈夫和小三在一起的場景。 那樣的話,當這位女士向法院申請訴訟離婚時,那些民J就成為了她的“絕對人證”,證明她丈夫出軌的事實,從而讓她在法院訴訟離婚時獲取更多的利益。 當然了,這隻是舉個例子,說明在法庭上怎樣的證據才算是有效的,並不建議任何人效仿。報假J本身就是十分不當的錯誤行為,而證明了男方出軌也隻能說男方在這段婚姻中屬於過錯方,讓雙方離婚時女方可能獲取一定的利益。 而且,除了某些特殊職業的人之外,婚內出軌根本就沒有觸犯法律,隻是被道德批判罷了,在法庭上女方的獲益也十分有限。可是報假J,卻是貨真價實的大過錯,完完全全不值得。 所以,同理,隻要艾倪恩和淩佑霆在車裏一直不出來,餘恬根本就拿他們沒辦法。 就算餘恬叫來J察,也隻有幫餘恬充當人證的份兒。 但是,淩佑霆和艾倪恩的行為又沒有違法,餘恬和淩佑霆又沒有什麽法律上的關係。就算J察來了,大概也隻會覺得餘恬浪費J力,害得他們奔波勞累,然後沒好氣的對餘恬來一句“人家的生活關你P事兒”吧。 如果餘恬一氣之下把這事兒說給其他人聽,那就完全是徹底失了智的行為。 一來 ,她沒有證據全靠一張嘴,別人不一定會相信; 二來,這樣會給淩佑霆帶來不小的影響和麻煩,甚至可能會讓他丟了原本內定的未來家主之位,並且從此和餘恬離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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