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泔桶藏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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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1章 泔桶藏屍
陳實交代保安去找找昨晚般到今早上六點的監控,順便問一下同事,有沒有見過提著大箱子或者推著車進來的可疑人員。
然後陳實將開著視頻的手機擺在灶台上,拿起水管,林秋浦:“哎哎,別用水衝啊!”
“屍體早就被汙染了,身上都是泔水,你要讓老彭全部化驗一遍?不怕累死他?”
林秋浦一陣語塞,道:“你心點。”
陳實打開水龍頭,把屍體衝洗幹淨,死者是一名五十歲左右的男子,身材矮胖,謝頂,全身上下光溜溜的,隻穿了一條紅內褲,左腳有隻白襪子。
陶月月目不轉睛地看著屍體,:“這個叔叔好像很憂傷。”
“是啊,被人殺了,能不憂傷嗎?”
林秋浦在手機裏:“不要亂下結論,你查案能不能認真點?帶個孩叫什麽事,這是孩能看的畫麵?”
“林隊,你在旁邊安靜地看著,不要指揮我,我又不是你手下。”陳實。
林秋浦氣得無話可。
陳實蹲下來,用戴了橡膠手套的手拿著死者的手掌看了看,:“林隊,你記錄一下。死者應該是從事文職工作的,手指和指甲的磨損隻有長期使用電腦的人才會留下,這個體型也是長期不運動的人才會有的。”他湊近死者的臉聞了聞,繼續:“好重的酒精味,死前應該喝了酒或者被人灌了酒。”
“你確定不是泔水的味道?”臨時當起記錄員的林秋浦。
“你過來聞聞就知道了。”
“我怎麽過得來!”
陳實翻開死者的眼皮,瞳孔已經混濁,呈翳狀,他又捏了捏死者上肢的肌肉,道:“由於死者被搬動過,屍斑沒有沉積,但是從種種跡象來看,死亡時間是二十四時左右。”
“確定?”
“錯不了。”
“死因呢?”
陳實用一根手指扒開死者的嘴,外麵的廚師見狀都皺起眉頭,陶月月卻蹲在一旁看得很認真,還指出來,“陳叔叔,他嘴裏有沙子。”
陳實點頭,提高音量,“口腔裏有少量泥沙及帶粉紅色血跡的泡沫,皮膚微微有褶皺,剛剛在指甲縫裏也發現了泥沙殘留……看來是溺保”
“你剛剛還是被殺的!”林秋浦逮到了口實。
陳實沒理會,雙手去摸死者上身的骨骼,由於死者脂肪略厚,他要用點力才能摸到骨骼,陶月月問:“這個叔叔這麽胖,怎麽會淹死的?”
“胖也未必就會浮起來,況且還有人站在岸邊用棍子打他。”
“你什麽?”林秋浦警覺道。
“肩胛骨、肋骨、頸骨還有顱骨有多處骨骼傷,全部集中在死者朝上的一麵,可見有缺時站在岸邊使勁地打他,使他沉進水裏,致使溺保”
“是謀殺!”林秋浦震驚。
“等下,腹部有一處淤血,這個形狀……”陳實聽見嘎嘣一聲,一抬頭發現陶月月在吃黃瓜,他,“從哪拿的?”
“桌上啊,有好多呢,我餓了。”陶月月一臉無辜地,又咬了一口。
陳實笑了,叫陶月月把新買的手機給他,他先打個閃光燈對著死者腹部拍了個照片,然後以手機為標尺丈量那塊傷痕的長度及寬度,他:“是個鞋印,長24公分,換算下來這饒身高應該有175到180,可能是男性。”
他把屍體翻過來,對陶月月:“轉過去,兒童不宜。”
“我不!”
陳實對她實在沒轍,拉下死者的內褲,在腰部發現了一些淤腫,這片淤腫比較均勻,他:“死者被那一腳踢到牆上,腰部撞在牆上。”
“難道不應該是一腳踹下水嗎?”林秋浦道。
“事實如此。”
“那就是凶手與死者先發生了爭執,然後凶手又將死者扔下了水。”
“然後又撈上來,扒光衣服棄屍?”
“事實如此!”林秋浦。
保安進來,找到一些線索,陳實點頭,把屍體用袋子裹了幾層,叫廚師幫忙抬到車上,放在後座上。
後座上原本放了買回來的蔬菜,陳實估摸著今晚沒法做飯了,便提出來交給廚師,:“剛剛鬼吃了你們一根黃瓜,這些菜你們拿去吧。”
“我們今怕是開不了張了。”廚師苦笑,但還是接過了,“勞駕,我問下,飯店是不是要被封幾?”
“沒事,正常營業吧,那裏不是命案現場。”
被陳實裝在口袋裏的林秋浦大聲:“不要擅作主張!”
陳實隻當沒聽見,又:“對了,泔水桶留下來,蓋上蓋子不要動,之後會有警察過來取取,裏麵可能有證物。”
“明白!明白!這位警官,你辦案可真麻溜。”
廚師們走後,陶月月指著車子問:“這個叔叔今晚要和我們一起睡嗎?”
“不會,他會睡在警察局裏。”
“警察會把他切碎嗎?”
“是啊,那叫解剖,是為了破案。”
“可憐的叔叔。”
“不要對孩子這些!”林秋浦在口袋裏大喊。
陳實掏出手機,了句“沒流量”,就把視頻給切斷了。
陳實確認了一下車鎖好了,摘掉橡膠手套扔進垃圾桶,和陶月月來到保安室,剛剛帶路的保安指著一名年輕的保安:“王昨晚值班,他看見兩個人提著一個大箱子進來。”
保安王:“一男一女,女的穿著貂皮,下麵是皮褲,頭發染過。”
“男的呢?”
“很普通。”
“很普通是什麽意思,多高?”
“沒我高。”
陳實目測了一下他的身高,看來那男的不到170,他問:“你當時沒攔下他們?”
“我……我當時有事。”
“在玩英雄聯盟?”
“是王者榮耀。”
陳實笑了,道:“給我看看監控吧。”
打開監控,陳實快進到那個時段,果然有一男一女進來,兩人推著一個特別大的箱子,男人穿著羽絨服,戴著一頂帽子,女的戴著框架眼鏡,相貌很模糊。
大約十五分鍾後,這兩人又出來了,仍然是推著箱子,但這次顯然不那麽費勁,應該是箱子裏的東西已經被扔掉了。
陳實在紙上寫了一個郵箱,:“把剛剛那份視頻拷貝發到這個郵箱上,還有,這是命案,之後法庭開庭,可能會傳你當個證人,到時配合一下。”
“有錢拿嗎?”保安王問。
“沒錢,不過會上報紙、上新聞。”
“我去!我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