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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魂歸香山

  收拾尹若情遺物的時候,林瀟發現她的書桌前貼著這麽一條勵誌語:


  “多讀書,常鍛煉,按時睡。溫柔、大度、善良,保持一顆愛心。不要在人前矯情,四處訴,以求安慰,而是要學會一個人靜靜麵對。道理想通,這樣的你,單身也無所謂!虔誠地做更好的自己,那個人一定值得你等待,永不後悔!——尹若情”


  林瀟淚如雨下。若情妹妹一心在等他,而他,竟如此無能,沒有好好保護妹妹……


  由於之前的好意拒絕,沒有答應尹若情,林瀟與尹若情隻是兄妹關係,可這卻成了唐詩文逃脫罪名的借口:林瀟沒有和尹若情談戀愛,他正與尹若情在熱戀……


  宜江市麗新區公安分局審訊室,林瀟有口難辯,狠狠扇了自己幾個耳光。


  “夠了夠了!”孫局長嚷嚷道。


  林瀟痛定思痛,冷靜下來,想了想,道:

  “既然不能證明我和若情相愛,那也可以證明,若情非常討厭那個畜生唐詩文,根本不會喜歡他!”


  劉道:


  “那條短信表麵上確實是尹若情討厭唐詩文,但是後續他們兩個又有短信來往了!唐詩文解釋,那句話是尹若情故意的反話,他們是在打情罵俏!”


  林瀟情緒失控,拍著桌子,大怒:

  “放屁!怎麽可能!你們都是豬腦子嘛!”


  “嘴巴放幹淨點兒!”孫局長翻著白眼。


  劉繼續道:


  “後來的短信內容顯示,唐詩文學生會副主席職位空缺,有意讓尹若情來當。尹若情沒有直接表達態度,但是通過尹若情室友史婷婷的口供證實,尹若情確實是為了學生會副主席的事情和史婷婷一起去參加那晚的聚餐。”


  林瀟悲贍淚水又模糊了眼睛:

  “何世元已經是文藝部部長了,而若情一直是副部長,肯定非常厭惡與那個何狗整見麵,也會想著為她自己爭口氣,會有這個可能……”


  “你們和何世元有過矛盾?為什麽這麽罵他?”孫局長問道。


  “那個何狗……”林瀟把那圖書館打架的事情,以及他以前參加唱歌比賽和籃球比賽的事情都了,他與何世元積怨已深。


  聽了林瀟訴,孫局長分析道:


  “若有圖書館打架這些事情,尹若情確實是有這個動機去參加聚餐的。”


  “即使有動機去聚餐,若情怎麽會和那個畜生有感情?怎麽可能去酒店?肯定是他們故意把她灌醉!”到這裏,林瀟心再次被撕開一個大口子,滴滴答答地流著血。


  孫局長道:


  “問題就在這裏!根據尹若情的室友史婷婷和她閨蜜的口供,沒有確鑿的證據來證明尹若情和唐詩文是男女朋友關係,但是也沒有確鑿證據來證明他們隻是一般朋友關係呀!


  根據唐詩文的短信內容和口供,還有何世元和當時在場的另外兩個男生的口供和錄像,檢察院偏向唐詩文在熱烈追求尹若情的事實,且兩人有來往,起訴唐詩文**致人死亡,事實不清,證據不足!”


  林瀟憤怒地大叫道:

  “一定是唐詩文和何世元這兩個禽獸暗地勾結,狼狽為奸,一手策劃的!”


  孫局長無奈地搖著頭,道:

  “有何證據?目前證據顯示,何世元和本案沒有直接關係!”


  “沒有直接關係?那間接關係呢?”


  “我們現在要的是證據!不是胡亂臆想!”


  林瀟流著血淚,質問:


  “那屍檢呢?你們公安局的報告是怎麽寫的?若情到底是怎麽死的?”


  劉回答:

  “根據宜江市司法鑒定中心法醫學鑒定意見書:經檢測,死者尹若情,心血酒精濃度331.5mg100ml,酒精中毒致死血醇濃度一般為400-500mg100ml,但致死血醇濃度個體差異較大……


  綜上所述,根據本次法醫學檢驗所見,綜合本案案情及毒物檢測結果分析,死者尹若情符合急性酒精中毒死亡的特點。”


  林瀟失去理智,拍案大怒:

  “一群貪官汙吏,蠅營狗苟,沆瀣一氣,不知廉恥!”


  罵完,林瀟掄起桌子上的文件朝孫局長砸去,一腳踹翻桌子,踢飛椅子,摔門而出。


  孫局長在後麵大罵。


  林瀟滿腔憤怒,傷心欲絕,一個人失魂落魄地走著……


  大街上,車水馬龍,人來人往,熙熙攘攘。


  很多人扭頭看著這個丟了魂似的青年,好奇、不解、疑惑……人們議論著,猜測著,他到底怎麽了?為何悲痛到這般慘狀?


  林瀟回來,見到尹若情父母仍然如此悲傷,擦幹眼淚,強忍著內心的憤恨,道:

  “叔叔阿姨,我們一定要堅持鬥爭到底,繼續起訴!我們要找個好律師來幫忙!”


  知道林瀟已經盡力了,尹若情父親尹民安含淚道:


  “林瀟,真的麻煩你了!若情泉下有知,一定會瞑目了!”


  尹若情母親周雪瑞流淚著:

  “林瀟,我們替若情謝謝你!”


  “叔叔阿姨,你們不要再客氣了。我林瀟一定會為若情報仇的!”


  趙老師在一旁道:


  “學校已經幫你們找好律師了,律師費學校出!”


  “那就好,我先和律師接觸一下,了解一下司法程序。在這裏先謝謝學校領導對我們的照顧!”林瀟道。


  “不客氣,我馬上去安排!”趙老師道。


  鄭葦華,楊一勤和葉柳等人也來看望尹若情父母,安慰、鼓勵他們,要相信法律,紛紛獻計獻策,要為尹若情討公道,支持到底。


  尹若情父母看到有這麽多好學生來支持他們,情緒有所好轉,堅定信念,繼續起訴。


  林瀟看到有這麽多好同學的支持,更有了信心。他知道楊一勤家裏有背景,私下找他幫忙,可是這次楊一勤卻他家離宜江市太遠了,父母都在其它地方工作,不好運作關係。


  林瀟聽了,悶悶不樂,心情又抑鬱起來:關鍵時刻,身邊沒有能真正幫自己的人,他們隻是口頭些鼓勵的話罷了;但又想想,這樣的人命大事,誰惹上都是一件麻煩事,本與他們無關,不必勉強。


  不久,林瀟約見學校找來的秦律師。


  秦律師分析,中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手段**婦女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這些屬於加重處罰的情形,應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秦律師認為,所謂其他手段,是指采用暴力、脅迫以外的使被害婦女不知抗拒或者不能抗拒的手段,具有與暴力、脅迫相同的強製性質……


  “經過認真分析,唐詩文**致人死亡一案,沒有任何異議才對!”


  “謝謝秦大律師,您精通法律,以後還需您多多指點,多多幫忙!我替受害者家屬謝謝您了!”林瀟臉上終於露出一絲絲苦澀的笑容。


  “客氣客氣,這是我應該做的!我也非常同情這位受害者,這麽年輕,這麽漂亮,可惜了……”秦律師道,“可以聯係各種媒體,進一步曝光此事,擴大影響力,引起社會關注和輿論導向……”


  林瀟點頭,也想到同學們也有這樣的建議,就決定去試一試。


  回去之後,林瀟馬上聯係新聞媒體,竟被一一拒絕,記者們表示同情,但是無奈,不能報道。其他途徑也走不通,林瀟垂頭喪氣,隻能苦苦等待。

  之後,案件經宜江市公安局補充偵查後,兩次重新移送檢查機關起訴,卻又兩次被退回。


  又過了一個月,宜江市人民檢察院針對該案下發了《不起訴決定書》,決定書稱:經宜江市人民檢察院審查並退回補充偵查,仍然認為宜江市公安局認定的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一條第四款規定,決定對唐詩文不起訴……


  唐詩文父親唐金來,委托律師,要求私了,願意賠償受害者家屬10萬元。


  尹若情父母再次被氣暈……


  林瀟欲哭無淚,有冤難訴,不知如何是好……


  秦律師找到尹若情父母和林瀟,看到他們沮喪的狀態,很是痛心,鼓勵道:


  “該案中,市檢察院在作出的《不起訴決定書》中,既明確了尹若情是被灌酒後失去意識死亡,也確認了醉酒後犯罪嫌疑人唐詩文與其發生了關係,卻認為其構成**罪證據不足,事實不清,這在邏輯上存在矛盾!應該繼續申訴!


  同時,我們要繼續尋找更有利的證據……這樣的案子,對於普通家庭,這是晴霹靂,大廈將傾,但是對於辦案機關,這隻是冰山一角,司空見慣。


  因此,我們要有耐心,要放寬心,一定要堅定信念,相信法律!”


  眾人聽了,在絕望中找回了一點點信念。


  尹若情父母不服宜江市人民檢察院作出的這一決定書,並斷然拒絕私了,繼續向宜江市人民檢察院提起申訴,請求公訴。


  不久,尹若情遺體火化。尹若情父母並沒有把骨灰帶回老家安葬,而是把骨灰安葬在了宜江市郊區的香山寺。


  “以後想她了,就去看看!”周雪瑞對林瀟,“家裏還有若情七十多歲的老奶奶,她最疼愛若情了,至今不知道自己的寶貝孫女出事了……害怕她知道,受不了這個打擊……我們就撒謊,若情出國留學了……”


  林瀟聽著,淚水在初春的寒風中掉落,那般苦澀,那般無助……


  這對可憐的伉儷,失去了家中獨女,有冤難申,白發已悄然爬上額頭,無盡的哀愁填滿心田,從此踏上了漫漫申訴之路……


  送走尹若情父母,林瀟鬱鬱地回了學校,除了日常學習,暗地裏繼續尋找證據……


  冬遠去,春來了,牡丹花就要開了。


  每年的清明節,宜江市的牡丹花剛剛綻放,純潔、美麗、高貴。


  林瀟曾經把心愛的若情妹妹比作牡丹花,他期盼著清明節的到來,在牡丹花中祭奠若情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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