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终了(求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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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时分,常乐家的晚餐时间也正式开始了。
餐桌上摆放着琳琅满目的美食,其中多半颇具本地特色。
由于不了解林初墨的口味,所以李宇清可以说是绞尽脑汁,将所有拿得出手的菜系都做了一遍。
林初墨坐在餐桌旁看着满满一桌子菜,因为感觉受到了这家人的重视,心中油然而生一股暖意。
“其实真没必要做这么多菜的,阿姨,我没那么挑剔,吃什么都可以的……”
“哎,那哪行呢,你第一次来我们家,肯定要给你留下个好印象啊。”
“谢谢阿姨。”
“初墨啊,你下次要是有空,就常来我们家里玩。平时除了唐促以外,基本没有常乐的朋友会到家里来做客的。我和伱叔叔都很喜欢你,感觉你跟我们家的氛围很合得来呢。”
李宇清一边说着一边用手肘碰了碰一旁的常歌,常歌也跟着连连点头。
常乐看着满桌子的菜,感觉他们家里的冰柜都因为林初墨的到来变得空空如也了。
“我们家过年都不会做这么多菜的,你以后多来几次,我也能跟着饱饱口福。”
常乐口中随意说着,可说者无心听者有意,林初墨抬眸望着常乐,笑容里暗藏深意。
这样一来,常家的三口人就都对林初墨的到来表明欢迎态度了。
“初墨啊,尝尝这个鸡肉,我炖了好久的。”
“嗯,好,谢谢阿姨。”
一切都比林初墨预想之中还要进展得更加良好,她的一举一动都颇具礼数,彰显出了极高的家庭教养,与在学校时的假小子判若两人。
要不是因为常歌之前见过林初墨一面,否则的话还真会以为她就是这样的女孩子。
可即便如此,林初墨的变化也足够让常歌因此而感到惊讶了。
正是因为常歌之前见过林初墨,了解她平时跟朋友在一起时的样子,所以今天化了淡妆特意打扮可爱出现在他家里的林初墨,才更让常歌觉得不可思议。
常歌用脚后跟想都能明白,林初墨一定是想给他和李宇清留下个好印象才特意精致打扮到这种程度的,这样的女孩子谁会不喜欢呢。
想到这里,常歌就觉得常乐是不是眼瞎了,这么好的女孩子跟他告白他还会拒绝。
按照常理来讲,大部分高中生都是不会化妆的,但林初墨化着精致妆容出现在常乐家,却并不让他父母感到反感,反而增加了许多好感度。
本身常乐的父母就比较开明,再加上林初墨的气质并不是因为妆容打扮而产生的,她本就很有礼貌,这样的女孩子讨长辈喜欢也是正常的。
“阿姨,您下次有空的话,就跟叔叔一起到我们家的餐厅来吃饭吧。您放心,我会告诉他们不收您的钱的。”
“那怎么行呢,我们也不差那一顿饭钱。不过我听你叔叔说你们家餐厅的东西确实很好吃,以后有机会的话,我一定过去尝尝看。”
李宇清很喜欢林初墨,甚至一度让旁边的常歌觉得,她才是那个想要把房子只写林初墨一个人名字的人。
林初墨跟常乐的父母聊得轻松愉快,常乐则在一旁闷头干饭。
直到林初墨了解了李宇清在银行的工作,李宇清也知道林初墨的妈妈开了间品牌服装店之后,常乐还是没有说话,李宇清就对自己这个不会看气氛的儿子感到有些恨铁不成钢了。
“常乐啊,你是不是没吃过饭啊。”
李宇清说这话的时候,常乐正好夹起一块排骨,他动作稍微停顿,正要放在自己碗里的时候,李宇清又开口了。
“你光顾着自己吃,不会给初墨夹夹菜吗?那些菜离初墨那么远,她怎么可能够得着啊。我早就跟你爸说过,咱们家这个餐桌就应该弄成饭店那种能够在玻璃面上转的,现在知道麻烦了吧?”
“……”
常乐跟常歌对视一眼,两个人心里同时浮现出一个大字。
「危」
“你不介意吧?”
在将筷子上夹着的排骨放进林初墨碗里的时候,常乐还提前询问了一句。
在林初墨轻轻点头之后,常乐这才将排骨放下。
他不敢不听老妈的话,之后常乐看什么菜离林初墨远,他就帮林初墨夹到碗里,动作温柔细致,不知道的还真以为是他开窍了。
“爸,咱家这餐桌什么时候能转起来啊。”
常乐一边给林初墨夹菜,一边还没忘记给他爸补刀。
常歌看了眼一旁的李宇清,又看了看坐在对面的常乐和林初墨,强颜欢笑的模样有些让人觉得心疼。
“下次初墨来家里吃饭的时候,桌上一定带玻璃转盘了,我保证。”
“那我明晚就继续过来吃饭喽,叔叔。”
林初墨笑着说道,她双眼眯成月牙,笑起来的时候腮帮处还有着两个小小的酒窝。
“哎,那我明天早上就去找人采购给我送过来。”
常歌一脸无奈,其余三人都笑了起来,一时间餐桌周围萦绕着欢快温馨的氛围,与室外的大雨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林初墨就坐在常乐身旁,常乐果然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并不刺鼻,有点像花香的气味,沁人心脾。
常乐夹给林初墨的所有菜,都被林初墨一点点吃完了。
常乐怕林初墨没吃饱,就一直夹着远处的菜给她,她也不制止,任由常乐不停给她夹菜。
毕竟对于林初墨来说,常乐会特意为她做些什么的时候并不多。
林初墨喜欢常乐,即便如此,她也从不要求常乐为她做些什么。
唯独这一刻,看着身旁为自己忙碌夹菜的常乐,林初墨觉得很开心。
至于常乐的父母,现在基本属于是把林初墨内定成儿媳妇的状态了。
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随着时间推移,这顿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弥足珍贵的晚餐时间终究进入了尾声。
常乐的父母和林初墨彼此之间都觉得相识的过程很开心,吃过饭以后,几个人仍旧聊了很久。
从最初的不知道彼此之间该说什么话题,到最后像一家人一样其乐融融聚在一起,林初墨只用了半天的时间。
“叔叔阿姨,我该回家了,不然我妈会担心的。”
末了,林初墨跟一家三口道别,动作轻柔语气温婉。
室外的大雨未曾停止,林初墨想要回家,就得在小区门口叫到出租车。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下来,林初墨一个女孩子,难免会让人觉得不太安全。
“我开车送初墨回去,常乐你也跟着一起吧,你最起码也应该知道人家初墨住在哪里。”
常歌拿着钥匙就要跟着林初墨下楼,林初墨出言婉拒,但是没有用。
“走吧,就让我爸开车送你回去吧。”
常乐站在林初墨身旁,他比林初墨要高出许多,所以此时的林初墨倒显得小鸟依人。
“嗯,那好吧。”
林初墨没再出言拒绝,她确实没办法拒绝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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