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尾聲

  第146章 尾聲

  兩個月後,二〇〇三年三月十一日下午四時零七分,省城中級人民法院內。


  法庭中所有的人員此刻都站了起來,審判長已經準備要宣讀審判結果。


  年輕人站在審判席上,從他的表情中很難看出他此刻內心的情緒。


  旁聽席中有羅飛、慕劍雲、尹劍、柳松、曾日華這些「四一八」專案組的成員,他們的臉上則顯露出期待而又忐忑的神色,因為接下來的判詞將是衡量他們幾個月來艱辛戰果的直接標尺。


  阿華站在最角落的地方,他並不喜歡出席這樣的場合,但今天的宣判他又不得不來。


  審判長威嚴的聲音終於響起:


  ……


  A市人民檢察院以被告人杜明強犯偽造居民身份證罪,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故意殺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本案。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杜明強出於個人目的,利用警方對其進行人身安全保衛的機會,於二〇〇二年十一月間採用安置竊聽器材的方法監控警方的辦案過程,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和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


  公訴機關對杜明強偽造個人身份的指控缺少必要的證據,本庭不予支持。


  公訴機關對杜明強殺害童木林、陳天譙二人的指控,相關證據缺乏排他性,本庭不予支持。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二條、第二百八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被告人杜明強犯非法獲取國家秘密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人杜明強犯非法使用竊聽、竊照專用器材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


  兩罪並罰,對被告人杜明強執行有期徒刑五年。


  ……


  聽到這樣的判詞,專案組的成員們都難免暗自搖頭。正如他們預先料到的那樣,法庭並沒有採納對嫌疑人最關鍵的故意殺人罪名的指控。


  而羅飛的心情則要更加複雜一些,因為他的疏忽,嫌疑人咬斷了自己的手指,使得能直接證明他殺害陳天譙的那枚現場指紋失去了意義。雖然「杜明強」咬斷指頭的行為本身就具有重大的嫌疑,但這種嫌疑並不能成為給他定罪的證據。


  警方也曾搜查過「杜明強」的住所,然而結果卻令人遺憾,他們並沒有找到能與尼桑車前蓋上那兩枚印跡相吻合的指紋。 本著「疑罪從無」的法律原則,法庭確實無法判決嫌疑人故意殺人的死罪。


  不過不管怎樣,那傢伙總算要被關在監獄中。而且他已經失去了一節指頭,今後即便出獄,也無法掩蓋自己的身份了。


  想到這裡,羅飛的自責便稍稍地散去一些。他甚至還有一些欣然,因為從心底來說,他並不願意把那個年輕人逼上絕路。


  年輕人的臉上仍然看不出什麼表情,但他的臉皮下卻藏著一絲的笑意。他還活著,這是最重要的。


  他能活下來有運氣的成分,同時也得益於他的謹慎和細密。


  在潛伏在專案組身邊的一個月里,他時刻小心,不讓自己的指紋等特徵痕迹落到警方的手中。在離開那間住所之前,他更是徹底打掃了整個房間,這個舉動當時看起來略有些多餘,但後來卻顯示出至關重要的意義。


  根據現有的證據,法庭只能判他入獄,而監獄對他來說並不可怕。


  在跟隨老師成長的日子裡,他曾有整整一年的時間都是在監獄里度過的,他熟悉那裡的制度、規則,同樣也熟悉那裡的漏洞。


  他已經暴露了一個身份,作為「杜明強」的身份。不過他還有十多個類似的合法身份,即使是羅飛也不可能找到這些身份隱藏在哪裡。所以只要他能夠自由地走出監獄大門,很快就能蒸發在茫茫人海中。


  他雖然少了一節手指,但他還遠未輸到一無所有。


  現場的另外一個人也在笑,這個人正是阿華。


  他要感謝法庭沒有判決那個傢伙死刑,這給自己留下了報仇的機會。


  監獄也是阿華非常熟悉的地方,甚至可以說,那裡就是他的勢力範圍。他可以在監獄里做出很多事情,而那個傢伙看起來已經很難有逃避的機會。


  好戲才剛剛開始呢。阿華看著審判席上的年輕人,在心中暗暗地說道。


  二〇〇九年十月八日,第一稿於燕郊

  二〇一〇年一月六日,修訂於燕郊


  (第二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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