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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第71章 獨白(一)

  我是林歡,一個始終活在雨季的人。


  我長在江南水鄉,青石板、烏篷船、春雨里總有賣花聲、夏雨是過不去的黃梅、秋雨打濕桂花香氣滿隴、冬雨里夾雜著雪在天地間相融。


  那時我只覺得水最多情,她滋養著我,也滋養了萬物,卻不知水,也最是無情。


  那年雨季,雨水格外豐盈,原本枯瘦的溪流日日暴漲,村裡的大人阻止孩子們去後山探險,可這阻攔卻比探險本身更加誘人。我還記得是暑汽剛剛冒頭的一天,中午放學后我們幾個夥伴一起突破了大人的封鎖,衝到了後山的溪流中。


  初時一切井然有序,可不久天空劃過一道閃電,隨後雷聲轟鳴,豆大的雨珠傾瀉而下,溪流早已失了昨日的溫順,露出狂暴猙獰的本性,席捲而來。等我真的被洪水淹沒,慌亂中忘記了所有技巧的時候,才知道,水也可以無情。


  口鼻都封住,我帶著絕望在水中昏迷,又在家中溫暖的床上醒來,只是那日之後,我再也沒見過母親,也再沒見過父親的笑。


  父親最終選擇離開,他走的那日,我拉著他的衣角苦苦挽留,大雨傾盆。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麼度過那些日子的,如今再回憶那一切,就像二十八歲的我站在浴室里,扒在水汽瀰漫的玻璃前,看著玻璃里那個童年時的我。我努力想擦去玻璃上凝結的霧氣,卻越擦越模糊。但也好,因為隔著這一層玻璃,我終於得以忘記恐懼,重新講述我的一生。


  我無法接受自己,村裡人也無法接受我——一個害死母親,逼走父親的討債鬼。


  不詳的陰影籠罩了我的人生,那是我第一次,感到世界像一個巨大的黑色漩渦,隨時可以吞沒我。


  於是我奶奶,一個將近70的老人,帶我離開了家鄉。她說,求死容易,可既然活下來了,就好好活下去。


  現在想來,不知是小孩子的適應能力很強,還是因為我本性也如水一般,看似多情,實則無情。經歷了那一切,我竟然重新成長起來,我結識了新的朋友,遇到新的師長,擁有新的天地。我終於被時間推著長大,逐漸忘記母親的容顏,逐漸和父親和解。回頭看時,陰影仍在,但我已經成長的比陰影更加茂盛而豐滿。


  我想,有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因為我遇到了你——姜淮。


  離開家鄉后很長一段時間,我都聽不得雷聲。


  幸好我搬去的城市四季乾燥,可即使是沙漠,總也避免不了雨落。我記得那是夏日的午後,原本陽光熾烈的天空突然掛上一絲陰霾,烏雲來的很快,亮晃晃的白天瞬間進入黑夜。一絲光亮劃開了漆黑的幕布,雷聲排山倒海,從天邊滾到眼前,炸響在我的耳邊。


  原來越是缺雨的地方,下起雨來越是驚天動地,而我只能蹲在路邊,捂住耳朵,任由記憶中狂暴猙獰的溪流再次將我淹沒。


  有什麼東西將我拉起,拖著我奔跑,在我摔倒后又將我背到背上,一路狂奔進了涼亭。


  是母親吧,我想,過了這麼久,終究還是她救了我。


  「喂,小妹妹,你沒事吧?」


  這聲音時遠時近,夾雜在轟隆不絕的雷聲里,我過了很久才重新找回自己的視線,焦距在眼前的少年身上。


  他和我穿著一樣的校服,渾身上下已經濕透,漆黑的頭髮柔順地趴伏在腦袋上。見我沒事,他脫下衣服,用力絞了絞,又罩在頭上胡亂連頭帶臉一起抹了一把,柔順的頭髮豎了起來,亂糟糟地像倔強的野草。


  他長得真好看,而他似乎一點都不在乎自己的好看。 脆弱、堅韌、易碎、倔強……放到現在,我有無數截然相反的形容詞可以描繪他,可在當時,我只有沉默。


  「你沒事吧,打雷的時候千萬不能躲在樹下。」


  那雙被睫毛遮住的眼睛看了過來,我才發現,原來漫畫畫得沒錯,他的瞳孔,是琥珀色的。


  離開家鄉時,我本以為我的一生就這樣了,沉浸在無邊無際的冷雨中,可那一刻,有陽光重新進入了我的生活。


  你哼歌時自得的神態,辯論時紳士般的笑容,思考時輕輕曲成三角抵在微皺眉心上的手指,犯困時心滿意足趴在一摞書所形成的陰影里偷睡的睡顏,甚至是你體育課上拉伸的線條,大幅度晃動的衣擺和在陽光下不經意間就蕩漾出一片漣漪的髮絲……


  我唾棄自己像一個跟蹤狂,可你是我的久違的陽光啊。


  你不會知道,後來,我追過你的每一場籃球賽。看過你在三分線投射,在三秒區強吃,看過你偶爾神來的妙傳和以假亂真的晃動,當然,最最喜歡你穩定的後仰跳投,光線把你的影子拉成匪夷所思的弧度,一直到我觸手可及的空間。


  你不會知道,後來,我聽過你在音像店買下的每一張專輯,只為了熟悉你的聽覺。我期待,有一天,在一家碟片店裡,兩隻手同時伸向同一張專輯,雙手相碰。你的左手,我的右手。然後互相微笑著同時說,咦,原來你也喜歡他。


  你不會知道,後來,在你離開學校,去了你想去的大學后,我選擇了你曾經選擇的學科。理科一直是我的軟肋,我討厭莫名其妙的火焰與氣泡,討厭千篇一律的現象與規定,討厭把左手右手扭曲成詭異的樣子。那種壓抑而痛苦的生活中,還能見到你,成了我最大的動力。是啊,如果能天天看見你,就算天天做化學題都不怕的。


  你也不會知道,重新見到你的那一刻,我有多麼狼狽,又有多麼欣喜。


  那日我好閨蜜在景區遊玩,遇到一個小混混騷擾偷拍,我一把揪住了他的領子。可他毫不害怕,甚至肆無忌憚地打量我的身體,污言穢語一泄如注。


  「算了歡歡。」


  圍觀的人群越來越多,閨蜜拉著我就要走,片區的協管員先到了。他呵斥了兩句囂張跋扈的混混,然後拉過了我的手。


  「閨女,算了,也不是什麼光彩的事。」


  為什麼不光彩,不光彩的人是我嗎?我不知道,可指指點點的路人卻都看著我,有人拿起了手機,想要拍下這狼狽又荒唐的一幕,那混混揚長而去時還回過頭狠狠啐了我一口。


  我站在大街上,因著這句話和周圍的視線,覺得自己彷彿被人剝光了,不著寸縷。


  你就是在這時出現的,像天神降臨,一把抓住了那個混混。你為我擋住拍攝者的視線,你說,我不怕麻煩,我陪你去警局。你還說,我最討厭這種欺軟怕硬的人。


  和那年午後一樣,你總在我最狼狽的時候拯救我,而這一次,我鼓起勇氣加了你的聯絡方式。


  再後來,你進了娛樂圈,我轉去了傳媒專業。


  我想,即使你不記得我,或許我也可以嘗試做你的太陽,一直陪在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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