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7章 米國良心
在王傳福的新聞發布會結束之後,鮑勃就非常無奈的發現,現在的輿論情況他已經無法左右了。
畢竟鮑勃十幾年的經驗,在麵對一個無比賣力的道歉,賠償,討好用戶,最後甚至都主動提出要禁止自己產品的廠家的時候,都沒有任何用處了。
況且比亞迪的公關部也不是吃幹飯的,在公關部的大力公關下,發布會當天的視頻和新聞通稿就遍布了整個米國的雜誌,30%的媒體都發表了相關的新聞,全米國人民也知道了比亞迪的表態。
然後之前沸沸揚揚的民怨,幾乎瞬間就平靜了下來。
畢竟老百姓也是非常單純的,隻要你主動認錯,然後態度良好,那就能夠得到老百姓的原諒。
假如道歉的態度超過了想象的話,那甚至反過來,創建一個知錯能改,勇於承擔責任的良心企業人設,那也是非常簡單的事情。
比如這一次事件之後,很多人都開始給比亞迪叫好,覺得像比亞迪這麽良心的企業簡直太少了,甚至有不少人喊出了要全米的企業學習比亞迪的口號出來。
畢竟其他企業應對危機的態度和比亞迪比起來,簡直就是隔壁孩子差距。
不過鮑勃等人還有一個指望,那就是王傳福在空口說瞎話,發布會上說好的一切都不兌現,隻是欺騙觀眾,那就可以狠狠的殺豬了。
隻可惜,比亞迪沒有這麽愚蠢,在發布會結束的一個小時之後,比亞迪的王傳福就親自去見了三個死難者的親屬,直接送上了每人100萬美元的人道主義補助款,立刻就贏得了家屬們的原諒,畢竟100萬美元實在是太香了。
當然了,這個新聞也在當天晚上就發布了出去,還有電視台過去專門錄像什麽的。
緊接著,到了第2天,比亞迪就宣布和小喬治議員達成了合作,小喬治接過了這個任務,由他向諾克薩斯州的議會提出法案的申請,同時也向米國的聯邦議會提起議案,要求設立法案來禁止這些單人車輛在城市上路。
王傳福之前在新聞發布會上作出的許諾,在短短兩天不到的時間內就全部兌現了,這讓鮑勃等人所有的指望全部泡湯,而比亞迪的名聲變得更加響亮了起來。
米國良心的口號已經不僅僅是玩笑了,很多人覺得比亞迪真的是一個知錯能改的良心企業ꓹ值得全米國的其他企業學習。
這也就算了ꓹ讓鮑勃更加鬱悶的是,比亞迪的人主動打電話給他,問他的10篇廣告專欄什麽時候發。
這種當著新聞發布會現場作出的承諾ꓹ鮑勃當然不可能違背ꓹ否則米國媒體圈裏麵ꓹ甚至是紐約時報內部,那些早就對他地位嫉妒不已的人,會立刻恨不得把他食言而肥的形象給公布出去。
其實不用比亞迪去催,紐約時報的主編第一時間就催促他趕快去發廣告專欄。
因為隨著事情的發展,比亞迪的企業形象在一夜之間完成了逆轉ꓹ從之前的黑心企業變成了美帝良心ꓹ那麽這個時候鮑勃在實現自己的諾言,給比亞迪發表10篇廣告專欄,就立刻顯得非常完美了ꓹ這樣紐約時報也可以從中獲益,建立一個和企業攜手打造美帝良心的完美形象出來。
所以這個廣告專欄必須發呀,不發的話ꓹ現成的熱度和人設不蹭,不是傻瓜?
在這種情況之下,鮑勃隻能硬著頭皮發專欄。
發專欄也就罷了,還偏偏是比亞迪的一個廣告專欄。本來鮑勃是打算寫一些偏中性的詞語,盡量不體現廣告效果,甚至隱藏的黑一點,隨便把這10篇專欄給忽悠過去。
結果總編在看了這專欄之後,立刻要求鮑勃重寫,原因很簡單,現在比亞迪已經成功的建立了一個良心企業的人設了,而且這個人設相當完美,贏得了全體米國人民的喜愛,如果這個時候紐約時報在強行去黑的話,那就會成為笑話了。
所以這十篇專欄必須吹捧,而且還是花式吹捧,才能夠真正符合民意,為紐約時報收獲觀眾的好感。
無奈之下,鮑勃也隻能按照主編的要求,硬著頭皮寫了第一篇吹捧的廣告專欄出來。
不過這篇專欄一出,摩托車協會肯定爆炸了,人家可是每年給了鮑勃十幾萬美元的公關費用的,怎麽現在反而變成了吹捧比亞迪的文章了!
摩托車協會根本不理會鮑勃的解釋,直接把他那個在協會裏麵的父親給趕了出去,徹底切斷了和鮑勃的關係。
不過這樣也好,鮑勃也就沒了心理壓力,接下來9篇廣告專欄寫的就非常的順利啦,狠狠的猛誇了一通。
畢竟有這麽一個說法,最了解你的人其實是你的對手,鮑勃為了幹掉比亞迪收集了很多資料,所以反過來吹捧比亞迪的時候,也是最簡單和容易的,同時還吹捧的花團錦簇,非常完美。
至於摩托車協會那邊,除了憤怒的發狂之外,倒也沒有其他更好的辦法了。
不過好在這一次的事情不是沒有結果,最少比亞迪確實主動提出要禁止自己的特斯拉上主幹道了,他們的本來目的也已經達到了,也不能說太虧。
隻是在兩個星期之後,小喬治將自己擬定的法案稿件交給議會審核的時候,摩托車協會去發現,這個法案和自己預想的似乎有些不同。
在摩托車協會的預想中,這是一個徹底禁止特斯拉這樣的電動車在主幹道上路的法案。
可是當這個法案草稿真正出現的時候,卻發現禁止的是,最高速度在40公裏每小時以上的兩輪或三輪車。
換句話說,隻要最高速度在這個範圍以下的兩輪或三輪車,就依然可以在主幹道上麵行駛了。
用發布這個法案的小喬治議員的話來說,很多東西是不能直接一刀切的,要充分考慮民眾的需求。特斯拉的那起案件之所以會如此慘烈,主要原因是因為速度太快了。
那麽隻要速度降下來,危險性就會大大降低。如果當時雙方是以40碼的速度撞上的話,那不會有任何生命危險,頂多就是擦破一些皮而已,雙方得安全既得到了保證,又可以讓民眾自由使用交通工具的權利得到保護,自由不受到侵犯。